【大紀元5月19日訊】據《明報》5月19日報導, 去年6月向加拿大傳媒指控中國大陸有千名間諜在加國活躍的瀋陽市前司法局長韓廣生的難民申請失敗上訴案,聯邦法院予以駁回,維持移民及難民局的原判,認為韓的證供缺乏可信性。韓廣生案件立即進入遣返前風險評估程序。
法官史蒂文森的判決書維持了移民及難民局最初的裁判,認為韓廣生形容中國監獄的情況有前後矛盾之處,因此質疑韓廣生證辭的可信程度。
現年53歲的韓廣生是前瀋陽市司法局局長、瀋陽公安局副局長,他曾掌管瀋陽市的勞教所和監獄,其中關押了幾百名法輪功學員。
他說,在任職公安局和司法局期間,曾設法利用職權保護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當時也曾調查他們為何受監禁,而且命令部屬不許虐待。
由於無力改變中共政權系統,韓對中共的六四事件到鎮壓法輪功暴行,感到「徹底失望」,從此決定不再和中共政權同流合污。最後,他於2001年9月離開中國,來到加拿大, 2002年12月提出難民申請。
韓廣生提出難民申請的原因是,他曾於2001年的8月及9月,出於同情法輪功成員,因此未徵詢任何人之下決定釋放他所主管監獄裏的159名法輪功成員﹔同年9月他自美國考察歸國後,懷疑自己已被當局監視,所以決定遠走加拿大。
經過3次聆訊,他的難民申請於去年4月底被拒.難民法官的理由是,他的工作職位,使得他參與了中共迫害人民。韓廣生表示,他在中國任職公安局和司法局期間,利用自己的 職權,保護過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他相信,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最終一定會給予他保護。
他於同年6月就難民法庭的裁決提出了上訴,並透露在兩個月後向傳媒指控中國有大量間諜在加國活躍,又說自己如果被遣返,會被監禁,甚至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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