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論推翻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的合法性

郭國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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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引言

「中共是大陸合法的領導力量,中共建立了統治秩序,中共的統治可以維持中國社會的運轉。即便從自然法的角度講,我們有革命的權利,我們也沒有整合社會秩序的能力,中國只能出現民國初年軍閥混戰的局面。」

依其中共是合法的領導力量之論,順理成章的推論中共政權當然是合法的政權;其列舉的合法理由:(1)中共建立了統治秩序,中共可以維持中國社會的運轉;(2)我們沒有整合社會秩序的能力,(若中共跨台)中國只能軍閥混戰。進一步推論必然是推翻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的行為構成犯罪!如此結論當然是荒謬的。然而,不但普通民眾,甚至有些民運精英也存在此種似是而非的糊塗認識,因而確實深入研討之必要。本文即是回答:中共政權是個甚麼性質的政權?中共政權是專制暴政嗎?判斷政權合法性的客觀標準?中共政權合法嗎?推翻中共專制暴政有罪嗎?!

一、 中共政權是極權專制流氓暴政

1.中共政權是暴政。眾多人類思想大哲早已指出:把意見當作罪惡的政府是最暴虐的政府,因為每個人對自已的思想有不可奪取之權;控制人心(思想)的政府,必定是暴虐的政府; 自由判斷之權越受限制,我們離人類的天性愈遠,因此政府越變得暴虐;暴政是行使越權的,任何人沒有權利行使的權力; 統治者無論有怎樣正當的資格,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志為準則,如果他的命令和行動,不以保護人民的財產而滿足他自己的野心,私憤,貪慾和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情慾為目的,那就是暴政! 暴政本身是盲目的,它容不得知識淵博的人民。禁止議論政府的活動,禁止教育人民,就是管理制度有缺陷的無可爭議的證據;暴政在一切時代都是自由的敵人,它總是殘酷地迫害那些以自己的著作或演說就一些最重要的問題啟迪本國同胞的人。只有卑鄙齷齪的人才害怕真理;暴政是以暴力為依靠的非正義的行為;暴君甚至對思想也總是力圖實施暴政,凡與其思想不同者,均被視為不能有生存權力的叛亂分子。專制君主厭惡任何自由思想,且會怒不可遏地予以撲滅;絕對權力是荒謬的,專制和暴政和無政府主義一樣,不能稱為政體,專制君主和暴君是強盜,土匪,是僣位者;利用暴力剝奪人們最根本的神聖不可剝奪的權利,無異於建立暴政或篡奪權力。這樣的政權已經不算政府,只能算是濫用權力,僣越權力,只能算是搶劫作亂;人們優柔寡斷,漫不經心,聽任事件自流和惡習橫行,在國家中就會到處建立起某種冷酷無情的暴政來;暴君統治下的庶民,除了忍耐和懶惰,恐怖同時並存的一些有用的奴隸品質以外,別無其他德行。

何謂暴政?霍爾巴赫先生的概括最為經典:凡是力圖滿足私慾,而不遵守自然法和不關心社會利益的政治;凡是利用人民為了自身安全而委託給政府的權力來奴役人民的政治;凡是用不法手段主宰人民的生命,財產,人身和自由的政治;凡是毫無理由迫使人民流血和浪費人民財產的政治;凡是抹殺人類良心,強使人們服從自己的宗教,觀點,成見和偏見的政治;凡是統治者在本身利益需要時,就採取強制手段使法律失效,使人民受摧殘的政治;凡是違反人民意願而力圖統治人民的政治。就是暴政!

共產黨人用建設所謂無剝削的理想社會藉口,肆無忌憚地用血腥暴力來消滅一切被他們稱為萬惡之源的私有財產制度和有產階級。凡是反對他們的這種極端行為或者對此抱有疑慮的一切社會成員都被指控為應予消滅的「人民的敵人」,用肉體消滅和剝奪基本生存條件的方式實行所謂無產階級專政。於是,共產黨就建立了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從控制人的腸胃到大腦的無所不在的空前的暴政。中共極權專制剝奪人民的一切基本人權。毫無疑問,共產黨是人類文明的摧殘者。共產專制是人類進步的最兇惡的敵人。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共經過二十八年的武裝奪權,從根本上顛覆了共和制度,並把中國拉回到比滿清皇朝還要殘暴、還要腐敗、還要專制百倍的共產極權統治的黑暗深淵。因此,共產黨的武裝叛亂和暴力謊言奪權不是「革命」。革命,是指推動歷史前進的社會制度的根本變革。而中共的奪權,實質上是一次逆歷史潮流而動的社會大倒退,是專制主義的大復辟,共產極權專制是比封建帝王專制更嚴酷千倍的專制暴政!

在中共暴政下,整整幾代中華民族的文化精英幾被摧殘一空,九州生氣消耗殆盡,中國進入了有史以來最黑暗的歷史時期,人民為之付出了極其慘重的犧牲,經受了「人不成其人」的極端的屈辱和痛苦。 因此,中共政權是地地道道貨真價實的暴政!

2.中共政權是極權暴政。極權主義有如下特徵:(1)、絕對性的官方意識形態;(2)、官僚特權集團控制一切權力,壟斷大眾傳播、軍隊、國家機器及全部社團組織;(3)、實行特務統治。維持極權統治的三件法寶是:鎮壓工具、恐怖威脅、欺騙。極權制度現化化表現有三個主要方面。一是用現代化通訊、交通手段對從大都市到窮鄉僻壤的村民進行無時不在的洗腦和精神控制。人們無法避開聆聽統治者每天貌似公正的訓示、接受精心偽造、閹割具導向性的各種資訊、觀點。長此以往,於潛移默化中消磨掉反抗意識,成為奴隸而不自覺!成為統治者的走狗,或御用文人。二是實力差距絕對化,沒有組織的民眾對絕對擁有大眾傳播、軍隊、全部的權力組織武裝到牙齒的極權統治者,幾近斷絕了被統治者組織武力反抗的可能。極權制度是用現代化武裝起來的「超級暴政」。 對照中共製下的57年統治,強制貫輸馬恩列斯毛鄧江胡主義可謂一以貫之;中共獨裁壟斷一切國家權力,實行徹底的新聞封鎖,黨禁,報禁,言禁;日益黑社會流氓化行政管理,特務統治已經深入到社會各個角落。中國人民在中共極權暴政下,實質上淪為超級奴隸。

3.中共政權是專制暴政。專制制度,是以荒謬絕倫的貪心為基礎的僣竊所得的政權,它認為當權者的任何旨意對社會都應當是法律; 專制政體的殘酷統治靠恐怖來鞏固;專制制度總是力求窒息會使人獲得真正自由的觀念,這些觀念使人變得有理性;專制國家的原則絕不是榮譽,因為在那裏人人都是奴隸。人們不知道甚麼是榮譽;專制政體需要恐怖,品德是絕對不需要的,而榮譽則是危險的東西。專制制度需要用恐怖去壓制人們的一切勇氣,窒息一切雄心。專制國家,政體的性質要求絕對服從。中共專制暴政下,全體國人都被徹底剝奪了基本人權而唯剩下唯唯諾諾的豬權,敢怒不敢言的生存權,人們皆生活在人權毫無保障的沒有思想言論輿論新聞結社出版自由的可悲的非人奴役之中。

4.中共政權是流氓暴政。流氓,無論政治流氓抑或社會流氓,皆以無視禮、律、法、規,不憚天道人倫為主要特徵,社會流氓欺人、竊鉤;政治流氓欺國、竊政。利用社會流氓引發危機,然後從中漁利,或者用流氓暴民化解危機,將政治問題刑責化,是政治流氓的治國貫用手法。以流氓暴民化解政治危機,是中共政權的拿手好戲。毛澤東在1964年12月召開的一次中央工作座談會上坦言:「勇敢分子也要利用一下嘛!我們開始打仗,靠那些流氓分子,他們不怕死。有一個時期軍隊要清洗流氓分子,我就不贊成。」可見,中共以流氓來維護統治的理念由來已久。只要中共當權者煽動縱容,總不乏一些流氓赤膊上陣,悍然踐踏天理人倫。從文革中殺戮婦孺、輪姦女囚、逼迫女「反革命」和公牛交配,到警察屢屢公然強姦法輪功女學員,以殘害女性生殖器為樂,將女性學員集體剝光強行投入男性牢中,太石村毆打記者、教授、任意剝奪人權律師執業權,直至暗殺維權律師高智晟,暴打郭飛雄,軟禁絕食抗暴人士,無不突顯中共流氓日益猖獗的流氓本性。

5.中共政權是吸血鬼暴政。穆正新先生令人信服地論證:萬官貪污不抵一黨竊國。公款養黨是竊國行為,其罪惡程度超過一切經濟犯罪的總和。共產黨是全黨出動大張旗鼓轟轟烈烈波瀾壯闊地吞噬公款。把中共趕下台也等於在經濟上從中國人民頭上搬走N座大山。人民辛辛苦苦繳納的稅金就可以省出來用於人民的福利。中國大批失學的孩子,貧困的農民,嚴重污染惡化的生態環境,將能得到好一些的照料。

「專用養黨費」 是由於共產黨的存在而額外產生的社會開銷,是伴隨著共產制度而發生的特有的罪惡。謀私謀到為一黨利益而專門設計出一整套吞噬公款的養黨體系的現象只有在中國朝鮮等極少數國家裏才有。這套養黨體系將會隨著共產制度的滅亡而被永遠拋棄。考察「專用養黨費」更使我們知道,推翻共產黨統治不但是政治上的大解放,同時也是經濟負擔的大卸除。

各國政黨執政是指該黨「組閣」,黨務機構仍靠自己募捐養活。中共則把全套黨務機構甩給納稅人供養。中國的各級政權,除去鄉鎮一級外,每級都有五套班子:黨委、紀委、政府、人大、政協。其中只有政府和人大這兩套在其他國家找到對應的機構。而黨委、紀委和政協純屬多餘。中國的政府臃腫龐大舉世獨一無二,以致創下每26個國民必須養活一名黨政官員的迪尼斯記錄。中國納稅人還得常年供養從中央到縣級一套數目龐大的「在野黨」。其他各國納稅人只養政府。而中國納稅人養了政府還要養執政黨,中共意猶未盡還要人民再養些「在野黨」以美化自己。政協八個民主黨派這騙人的養黨機構必須廢除,骯髒開支必須立即停止。下述七項額外養黨費觸目驚心:

第一項,中國各級「五套班子」中,各級養黨班子供養一百五十六萬餘人。每年耗用養黨資金約七百二十億元人民幣。第二項,全國學校(不含黨校)系統裡的黨務機構供養約九十六萬人,每年消耗養黨資金約三百六十五億元人民幣。全國有2500多所黨校。按每所黨校擁有30名在編教職工、10名離退休人員算,全國黨校系統每年約需資金三十億人民幣。第三項,黨辦公養「團體」的在職人數,按中央級1000人,省級300人,地市級60人,縣級25人估算,鄉鎮級不計。每年消耗六十多億元人民幣。第四項,軍警法院和檢察院系統等國家機器中的的養黨支出。總人數為十二萬八千人。每年支出的專用養黨費約六十四億人民幣。法院和檢察院系統內的黨組。中國有各級人民法院3556個,人民檢察院 3846個。按每個院內平均兩個黨干來算,共有近二萬人,耗用養黨費用約十億元。第五項,國有企業內黨務機構;根據國家統計局1996年基本單位普查數據。全國國有經濟企業按規模劃分的統計數為:萬人以上的大企業有566家,五千至一萬的1281 家,一千至五千的18804家,五百到一千的30830家,一百到五百的269496家。其中養黨機構供養人員六十多萬人,每年耗用國有資金二百八十多億人民幣。第六項,黨的喉舌以及為黨宣傳項目中開支的養黨費用。中共在媒體、出版、影視藝術等等方面的養黨護黨花費是巨大的,粗略估計應該不少於一百五十億元人民幣。在干擾國際廣播方面所花的錢肯定是前蘇聯的許多倍。此外中共還要在東南沿海省份壓制港台電視節目的傳播,更要對電腦網絡和電話手機通訊等進行嚴密的政治性控制和封鎖。這些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此,保守的估計,中共在此方面的每年的花費不會少於20億美元。即在一百六十憶人民幣以上。新華網報導過某地居然可為一座只有三個墓碑的陵園安插二十多份職位的奇聞。全國在革命傳統教育方面的花費,每年應達數十億元。按三十億計算。第七項、資助他國共產黨及其武裝力量的非法外交費用。中共在海外擴張勢力的規模是很大的,所耗用的外匯也不是個小數目。估計每年應該達到數億美元。這裡且按二十億人民幣估算。以上七項的總和,為兩千二百六十多億人民幣。 此外,鎮壓法輪功每年爛用國庫資金上百億。這些養黨費和鎮壓費皆屬中共爛用民脂的罪惡。

6.中共政權是愚蠢無能下流無恥禍國殃民的暴政

A、中共政權是由前蘇聯一手扶植起來長期聽命於蘇聯的賣國傀儡政權,前蘇聯不僅向中共輸出共產黨專政和暴力奪權的理念、戰略、制度和技術,而且還提供金錢、武器、顧問、情報和基地。中共主要是依靠內戰、恐怖和謊言等非法手段奪取政權的。

B、中共政權是一個未經人民合法授權的政權。中共靠暴力、恐怖和謊言奪取政權後,因自知其取得政權不合法,同時也不相信自已的合法性故長期奉行黨禁,報禁,言禁的愚民政策,以圖達到永遠獨佔國家政權的罪惡自私目的。

C、 中共政權是一個極端邪惡毫無人性的政權。

(1) 中共奪取大陸政權後,為了維護其獨裁無能的統治,長期不制定法律,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監禁、爛殺無辜人民,無時不刻製造成千上萬冤假錯案;
(2) 中共強行推行反科學悖常識的經濟政策,造成三千萬人餓死。
(3) 中共推行反人道的計劃生育政策,造成數百萬婦女和數千萬嬰兒非正常死亡。
(4) 中共推行政治高壓政策,隨心所欲地迫害監禁殺害異議人士;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出動坦克、野戰軍屠城,鎮壓手無寸鐵的百萬學生和市民及維護土地權屬的農民。
(5)中共推行反人道的民族宗教政策,殘酷鎮壓不滿中共統治的少數民族人民。在50年代它曾殺害數以十萬計的維吾爾族人;前幾年,它用火焰噴射器將整村的維吾爾族人殺害。它曾先後殺害過無數的回教徒和西藏佛教徒。近來,它將至少2850名法輪功信徒迫害致死在獄中,無辜關押勞教數十萬信眾。它監禁過難以計數的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
(6) 中共奉馬列邪說為國教,摧毀了延綿數千年的中華傳統文化,加上禁止各類宗教信仰的傳播,全國十幾億人處於信仰真空狀態,致使人民道德淪喪、良知泯滅,全民族的道德危機已經到了歷史上最惡劣的狀況。
(7) 中共政權在國際上永遠站在邪惡國家和邪惡勢力一邊。它鼓動蘇聯出兵匈牙利;支持北朝鮮金家流氓王朝;支持殘暴紅色高棉;支持古巴卡斯特羅極權專制政權;扶植阿拉伯恐怖主義勢力;暗助薩達姆……。它與國際主流文明為敵,對全世界人民犯下了罄竹難書的罪行。

D、中共政權是一個治國無能的政權。無論經濟、文化、藝術皆無任何建樹。

E、中共政權不可能自動演變為民主政權。

F、中共政權為了達到長期的一黨專制,製造鎮反,三反,五反,土改,反右,公社化,大躍進,四清,文革,一打三反,六四大屠殺,鎮壓法輪功,異議人士,維權人士,導致超過八千萬以上的國民非正常死亡。

G、中共政權欺騙愚弄人民,一貫對全體國人進行徹底的洗腦精神言論思想控制,導致全民道德墮落,麻木不仁,是非不分,無知愚昧。

H、中共政權強竊國軍為黨衛軍強盜國庫為黨庫。製造了每26個國民須養活一名黨政官員的奇蹟!

I、經跛足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共當權者勾結不法奸商和道德倫喪的知識精英大規模欺詐,奴役,剝削國人,瓜分國有資產銷贓海外,掠奪國有土地和財產,導致耕者無田,工者失業,學童失學,病者無醫,居者無屋。成為真正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J、中共政權打著人民民主專政的荒謬旗號,搖著穩定壓倒一切的幌子,從未舉行過一次真正的民主選舉,乾淨徹底剝奪了全體國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綜上所述,中共政權是一個愚蠢無能無德下流無恥罪惡纍纍罄竹難書的流氓專制暴政。是人民公敵!中共政權是人類文明史上最野蠻的非法政權。從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之日起,中國大陸進入了一個史無前例的規模空前的人口大清理時期,這種清理是以進行各種政治運動的方式(例如鎮反、肅反、三反、五反、整風、反右、四清、文革、一打三反等等)動員全國全黨全社會的力量不斷進行的,其旨在把社會上一切不服或可能不服從共產黨統治的人,當做階級敵人、反革命反黨分子、壞分子實行專政,從肉體到精神徹底清除;他們被清理出來以後中共就用專政機器予以分類處理:一部份被殺,一部份關起來,另一部份強迫勞改,如今把其中一些流放國外,經過長期持續不斷地清理以後的倖存者,皆為被中共用血與火的鐵梳反復梳理了幾十遍之後被黨批准為有資格稱為「人民」的政治合格者,實質上成為沒有生產勞動積極性沒有獨立思想缺乏創造精神的奴隸。因而整個社會生產力必將受到巨大損害,這正是所有社會主義國家皆經濟落後的根本原因。

余樟法先生對中共的描述至為貼切:偽執政中共者,制屬野蠻,性實殘暴。昔乃暴力組織,曾僭革命名義。洎乎末代,穢亂中華。潛隱歷史之惡,陰圖特權之私。賊眉鼠眼,雞腸不肯容人;塗脂抹粉,畫皮妄圖惑世。踐良知於泥途,陷人民於水火。加以貪婪成性,賄賂公行,殘害善良,鎮壓異己,防民如賊,與民為敵,人神之所共嫉,天地之所不容。猶復玩弄手段,操作暗箱:正人君子,沉之於底層;奸徒惡棍,委之以重任。嗚呼!胡耀邦之不作,趙紫陽之已亡。西風東來,知黨祚之將盡;野火紛起,識惡制之遽衰。

二、判斷政權合法性的公認標準

一個政權是否合法,要看以何種標準衡量。若沒有一個公認的標準,即無法得出普遍公認的結論,必然陷於公理婆理之虛無主義的陷阱。儘管眾說紛紜,一個公認的標準乃是:主權在民,政權的合法性源於人民的同意授權,此種同意授權唯有通過定期公開公正的不受暴力威脅利誘的自由選舉證明。

1.張英紅認為:政治可分為傳統專制政治和現代民主政治。前者的理念是控制和唯我獨尊,手段是強權、人治、壟斷和剷除異己,結果是政治鬥爭的失范化、殘酷化、血腥化和民眾的馴服、奴役;後者的理念是自由和普遍平等,手段是民主、法治和平等競爭,結果是政治博弈的有序化、理性化、非暴力化和民眾自由的實現、人權的保障。

2.劉宗正提出:政治分為目的性政治與工具性政治。前者統治者具有愛人民與關懷土地的特質;後者統治者不具有愛人民與關懷土地的特質。只有經由人民直選所建立的政府,才具有本土政權的特性;凡是非經由人民直選所建立的政府,不是專制政權,就是外來政權。所謂的專制政權,具有「內部殖民」的特質,屬於類殖民的政權;所謂的外來政權,具有「外來殖民」的特色,屬於殖民地的政權。

3.劉曉波主張:中共從執政之日起,其政權的合法性首先是靠暴力、其次是靠政績來支撐的,卻從來沒有穩定的道義來源。絕大多數中國民眾對中共執政的合法性的否定並非基於民主價值而是基於傳統觀念,他們所期盼的主要是政府的廉潔、公平和有效率;包括知識份子在內的大多數民眾對民主的價值尤其是民主化的程序規則知之甚少,對中共統治帶來的災難,多數人都不曾從制度層面去檢討其原因。

4.雪球先生指出:共產政權既然反對神的存在否定天命,又反對西方的政治選舉制度,那麼其權利合法性的證明靠的是馬克思編造出來的、無需科學證明的共產主義烏托邦,共產黨因自稱代表「一切階級社會掘墓者的無產階級」而自動獲得權力。由於共產黨政權存在著權力合法性來源的騙局隨時都有穿幫的可能,所以它們反對民主、實行黨禁、鉗制輿論、禁錮思想、鎮壓一切反對派就順理成章。

5.王潤生說道:政權否合法有價值判斷與事實判斷之分,前者即根據一定的價值標準,判斷該政權與該價值是否吻合;後者即觀察該政權管轄下的絕大多數人民是否承認該政權的合法性(代表性)。如果以民主為政權的合法性之價值標準,中共從執政之初便不具有合法性。但問題是,當時絕大多數中國人並不懷疑它的合法性,他們接受甚至自願地選擇了它,雖然這個選擇過程沒有經過一套嚴格的程序。從事實這個層面看,中共政權在產生之初是具有合法性基礎的。

6.吳中英寫道:「權力黨」,是指掌握、佔有或壟斷國家權力的政黨。而「政黨領導國家政權」,就是政黨對國家權力的佔有或壟斷的一種方式。 政黨是一個政治組織。而國家,也可以說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壟斷的政治組織。如果不受其他國家或政黨的控制,那麼,他就是一個獨立的政治組織。也就是說,政黨與國家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政治組織。所以,政黨佔有國家的權力,就像是一個人佔有另一個人的權力。在國家的非常時期, 國家不能獨立地、很好地實施自己的權力,為了國家的權力可以更合理地實施、更好地實現,為了國家可以有更好的發展方向等等,可以讓政黨佔有或壟斷國家的權力。這就是政黨合法地佔有了國家的權力。但是,在國家的正常時期,國家完全能夠獨立地、很好地實施自己的權力,那麼,不管政黨以任何理由佔有或壟斷國家的權力,都是非法的。這就是政黨非法侵佔了國家的權力。因此,在國家的正常時期,「權力黨」的存在是不合理的、是非法的。

歸納上述各種主張,就政治的性質而言:傳統專制政治與現代民主政治及工具性政治與目的性政治之分;中共自稱是共和國,也自欺是人民民主制,因而肯定不能適用傳統專制政治標準;適用現代民主政治標準,則中共肯定從建政之初迄今從未獲得合法性證明。就政權的合法性評判標準而論,則有如下幾種:暴力、政績、道義、價值判斷、事實判斷、天命、政治選舉、非常時期、正常時期、列寧主義提供的合法性價值觀是無產階級專政理論,毛澤東則將之修改為易於為具有傳統意識的中國民眾接受的一套準則:代表佔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的利益,為人民服務、做人民的公僕等等。「六‧四」大屠殺,既扼殺了中國社會和平改革的最後希望,同時毀掉了中共自己。至此,中共執政的合法性在國人心中徹底喪失。中共政權的苟延殘喘已經完全靠暴力和黑社會流氓手段高壓維繫了,它的謊言和欺騙業已失靈。

暴力並非政權合法性的標準,否則純屬強盜邏輯;政績也非政權合法性標準,何況中共的所謂政績,禍國殃民性質遠比造福人民大得多,在中共專制暴政下,造成國人道德、信仰、生態危機三危並臨,實在談不上甚麼政績;道義價值判斷,中共完全不具絲毫合法性,奪權靠暴力謊言和欺騙,維持政權還是靠暴力謊言恐怖,毫無道義基礎可言;從事實這個層面看,中共政權在產生之初表面的合法性基礎稍加分析也不能成立。因為其事實是建立在信息壟斷封鎖愚民政策基礎上的,實質上是在受欺騙的情況下,信息不通人們處於無知狀態下的同意,因而並非真實意思表示;而受騙的非真實意思表示自始無效。因此即便從事實判斷分析,中共從執政之初即不具備合法性!天命說對中共政權更不適用,中共極力主張無神論,中共建政後幹盡了欺天悖理誹謗上帝詆譭神明毀滅傳統文明道德的勾當;至於非常時期說同樣不能挽救中共,首先該非常時期說本身不能成立,除非對所謂正常與非常時期有明確的定義,難以實際操作;如果奪權之初或當時或建政後一段必要時期可稱之為非常時期的話,中共早已進入正常執政時期,因而必須還政於民!無產階級專政與人民民主專政或毛氏95%對人民實行民主對敵人實行專政之論,更是荒唐至極;因為該理論煸動仇恨鬥爭,且該5%的敵人是不確定的,任何人隨時可以成為敵人因而被中共專政!因此現代民主政治政權合法性的唯一標誌即是主權在民,而政權的合法性源於人民的同意授權,此種同意授權必須經過定期的在不受暴力威脅利誘的情況下,公開自由選舉得以證明。因此,凡是不經定期自由選舉,憑武力暴力欺騙恐怖手段獲取和維持的政權,均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中共政權實質上始終不合法,這正是中共始終強制實行黨禁、報禁、言禁的根源。

三、中共政權是一個非法政權

1.中共政權依國際法和普世公認的法律原則屬不合法的政權

如果依中共獨家制定的「法律」,中共政權有可能是合法的。世上決沒有當權者自已制定自已的政權不合法之理。一個政權是否合法應當有國際公認的標準,其唯一的標準只能是:主權在民。凡符合該標準的政權即是合法的,反之,則不合法。

《世界人權公約》規定:「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這一意志應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選舉予以表現,而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並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標程序進行。」據此一個政權的合法性的唯一依據乃是人民的自由意志。凡是充分體現該國人民意志的政權即是合法的,反之,凡是違背國民意志的政權即非法,這應屬不爭之論。而證明國民意志的途徑和程序必須是:「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選舉」證實,「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票程序進行」。質言之,只有經過全體國民在公平公開自由的基礎上定期投票選舉產生的政權才具有國際法意義上的合法性。國際法的效力高於內國法,中國是該公約的締約國,其法律效力高於內國法,因此,在此意義上中共政權肯定不合法!中共自1949年通過暴力和欺騙手段竊取國家政權以來,迄今從未舉行過任何符合上述法定要求的全民公投選舉。上述國際法原則實際上源於《美國獨立宣言》《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公約》及西方人文思想家的思想。

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莊嚴宣告:「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該宣言強調了政府權力源於人民的同意。一旦政府或政權違背國民意志,人民即有權廢除或推翻該竊權的政府;人民有權力也有義務推翻專制政權。

1789年《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宣言》亦明文:「整個主權的本原根本上乃寄托於國民。任何團體或任何個人皆不得行使國民所未明白授與的權力」。 這裡再次強調的主權在民的思想。任何違背國民意志的政權肯定非法。

其實即便按中共制定的法律,中共專制暴政也不合法。《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亦即,中共自已制定的憲法亦不得不承認: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問題是在中共一黨專制獨裁下,這一切僅成為口頭上的權利而沒有任何實質及程序上的保障。使得中共得以虛偽至極的人大及完全虛假的選舉輕易的竊取國家政權,全體國民被欺騙愚弄卻在暴力恐怖和謊言欺騙下要麼一無所知,要麼忍氣吞聲,要麼麻木不仁甘願做奴隸。

2.依古今中外思想家的思想,中共專制暴政絕對非法

孟子云:「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 『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 孟子之論可謂至論。暴君甚至不能視為君王,那麼依理推論暴政當然不能稱做合法政權。推翻暴政天經地義,實乃天賦人權。

陳泱潮先生認為:國家主權只有來源於「主權在民」的原則,經過無暴力威脅之政黨競選公民普選而產生的國家政權,才是國家主權的合法代表者。建立在暴力與欺騙基礎之上的政權,鎮壓人民奴役人民,剝奪異已公民的政治權利,因而實質上是否定和反對人權的國家機器,根本不具有代表國家主權的合法性!中共政權實質上不合法。 陳先生精闢地指出:中共從根子上說是蘇共扶持豢養出來禍害中國的漢奸賣國土匪黨,其賣身投靠蘇共禍亂中華,建立蘇維埃軍閥土匪紅色政權,分裂國家,趁日本侵華之機,假抗日,真坐大,緊緊抱住「蘇聯老大哥」的粗腿,依靠出賣國家利益(包括承認外蒙古獨立)令人極其噁心地投蘇媚蘇(包括為了討得斯大林的歡心出兵朝鮮),而取得了政權,50多年來玩弄整個國家機器於股掌之上,而又從來沒有經過全體公民的選舉——因此,中共政權,在全國人民面前,在〔主權在民〕的普世價值和原則面前,根本毫無道義力量、毫無合法性的政權! 。

袁紅冰先生指出:人民意志是政治權力的基礎,人民意志必須通過定期的、自由而真實的選舉產生──這是現代人類社會公認的關於政治權力合法性的理念。靠國家恐怖主義維持極權統治的中共政治是沒有任何合法性的。中國不再容忍未經人民同意的極權統治;未經人民選舉的中共政治統治權,是非法的權力。在中國向來是暴政審判良知,獸性審判人性,罪惡審判真理。以聯邦中國議會為法源產生的聯邦中國大法官,將對中共暴政犯下的屠殺人民罪、奴役人民罪、剝奪公民人權罪、信仰滅絕罪、酷刑罪、掠奪社會財富罪等罪行,實施公正審判。這將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由人民主導的司法權,對專制進行審判。這次大審判在法律意義上所蘊含的正義性,定將會轉化為政治範疇內的巨大能量。世界已進入21世紀,通過真實而自由的選舉,建立政治權力的合法性基礎,已經成為人類的共識。

倪育賢先生認為:中共統治的合法性問題,當然不是指這個政權對其自行擬定的某一具體的法律如「憲法」、「刑法」、「人民團體登記法」等等是否具有適合性的問題,而是指其在政治範疇內是否符合人類文明社會的基本政治規範,具體而言,就是指其是否符合「主權在民」這一現代國家組織的根本法理基礎的問題。也就指其是否具有在無恐懼狀態下真實的民意認同的問題。共和國就是從內容到形式完全以「主權在民」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國家。一個國家政權是否具有「主權在民」的性質,有兩個公認的必要條件:第一、這個政權的產生必須具有無強制狀態下多數民意的認同; 第二、這個政權的存續必須經由無恐懼狀態下人民定期的自由選舉的同意;只有二者具備的政權才是一個真正具有合法性的政府,才有資格稱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共和國。 他進一步指出:中共政權完全不合法。甚麼是共產黨政權? 共產黨政權就是殘殺人民的政權,是剝奪人民基本權利的政權,共產黨就是左翼法西斯,法西斯即是右翼共產黨。共產黨的根本宗旨就是用暴力來奪取和維持其政治寡頭的特權地位,共產黨政權的最大特徵就是他的徹底的不合法性。

有人認為:對於沒有選舉制度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合法性只能從民眾的支持程度來衡量。五十年代的政府應該說得到民眾的很大支持:到了 1990年代,一般老百姓對這個意義的合法性不太注意了。就是賺錢,就是經濟。」實質上中國百姓五十年代初及七十年代未的所謂支持中共,完全是受中共欺騙愚民政策導致,並非發自內心的真正支持。若中國人知道事實真相,絕對不會支持殺人如麻,欺騙成性的中共。而靠欺騙取得的民事合同自始無效,那麼靠欺騙獲得的支持當然也自始無效。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漢學家林培瑞教授認為,「合法性這個概念嚴格地講,是被統治的人民承認所統治他們的力量是合法的。意思是,我不一定同意你的任何行動,但我承認你採取措施是合法的。在民主社會裏,如選舉出的總統侵略別的國家,選民可以不同意這個行動,但還是同意它的合法性。這個概念很難用到共產主義國家上,因為本來這個意義的合法性是沒有的。」

美國布魯金斯研究院東亞政策研究所所長季北慈(Bates Gill)教授認為,「北京政權合法性的真正依據,跟共產主義沒甚麼關係,而是迄今為止,它比較成功地推進了中國的社會經濟轉型。他們維持了社會的穩定。 其次,中國確實也別無選擇,沒有可以替代現任掌權者的人。但是,這跟他們是共產黨沒有任何關係,純粹是因為中國就是一黨執政,而這個執政黨相對來說比較成功而已。」 南郭以為所謂成功推進社會經濟轉型之說並不成立,中國社會實質上、已演變成四不像的官僚特權缺德資本家與無行文人壟斷專製法西斯社會;中共維持的所謂穩定是暴力高壓專制下的暫時穩定,潛伏著巨大的社會政治危機;至於沒有可以替代現任掌權者之說更屬混淆視聽的歪理;民運志士及民間德才兼備比中共官員能力強得多,品德高尚得多者大有人在;中共執政水準之差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四、推翻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是替天行道

1.人民有權推翻暴政。休謨認為:一個生於專制政府之下的人對它應該沒有忠順的義務. 彌爾頓主張:人民完全擁有廢除和處死暴君的神聖權利。 狄德羅強調:反抗暴君政治的起義是正義的。摩萊裡指出:專制政體的殘酷統治靠恐怖來鞏固;專制制度總是力求窒息會使人獲得真正自由的觀念,這些觀念使人變得有理性;專制國家的原則絕不是榮譽,因為在那裏人人者是奴隸。人們不知道甚麼是榮譽;專制政體需要恐怖,品德是絕對不需要的,而榮譽則是危險的東西。專制制度需要用恐怖去壓制人們的一切勇氣,窒息一切雄心。專制國家,政體的性質要求絕對服從。霍爾巴赫強調:不取得人民同意的權力是不合法的,因為人民只能服從合乎人性的法律,並且不能放棄自己的福利,所以社會不能容忍壓迫壓搾,人民有權收回他們交給國王(即政府)的權力,有權用武力反抗壓迫自己的暴力。當統治者頒布的法律危害人民或違反人民的意願時,人民有權對該法律提出抗議,有權取消統治者的全部權力,有權反對他的瀆職罪行。利用暴力剝奪人們最根本的神聖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無異於建立暴政或篡奪權力。這樣的政權已經不算政府,只能算是濫用權力,僣越權力,只能算是搶劫作亂。 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實質上將上述法律思想家們的哲思上升為法律並莊嚴宣告:「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 That the people have an indubitable, unalienable, and indefeasible right to reform or change their Government, whenever it be found adverse or inadequate to the purposes of its institution.

前已論證,中共政權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專制極權流氓暴政,因此推翻中共暴政不但完全合法,而且是替天行道!

2.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必要性。首先,清除吸血鬼,解放中國人民的沉重負擔。其次,清除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精神,心靈,思想三座大山,使國人獲得身心靈魂精神的真正自由;再次,清除捆綁中國人民想像力創造力的精神枷鎖;第四,唯有徹底唾棄中共,中國人才有可能真正實現思想、言論、出版、輿論、新聞、結社、講學、教育的自由。第五,唯有推翻中共暴政,中國才能真正走上自由、民主、法治、人權、憲政的道路。第六、唯有推翻中共暴政,中華文華中華文明中華民族精神才能真正復興與重建。第七、改良主義行不通。對此李天笑博士指出:中共的殺人史、謊言史、搞運動史、整人史等每一個歷史都證明中共一直在重蹈覆轍,狗改不了吃屎,因此中共是不可能改良變好的。中共內部是一個逆向淘汰機制。中共的洗牌規律是「兩頭」清理,即有正義感的人士和罪惡昭彰的惡人都被洗刷出去,留下的都是非常尖滑的惡人。能在中共的逆向淘汰機制中生存和上升到高層的一定是最善於偽裝的,最能壓抑和泯滅良知的。中共的逆向淘汰機制使中共成為充滿惡人的黑幫,而社會精英在蛻化為中共幫兇後又加強了中共的自我保護和統治,使中共每一次表面的改良都成了對罪惡的掩飾,從而使真正的改良成為不可能。

3.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可能性。《特權論》從制度根源和理論高度掘了共產邪教的祖墳,《九評共產黨》的橫空出世使廣大國人看清了中共的流氓真面目,民運人士幾十年如一日的英勇頑強鬥爭,法輪功七年不屈不撓英勇和平抗暴,人權律師群雄的堀起,新聞媒體自由戰士風起雲湧,法律人積極參與公民維權,工人農民貧民如潮如湧的維權抗暴,突破八百萬之眾的退黨大潮,席捲全球的絕食抗暴運動,標誌著全民已經開始覺醒,中共流氓本質已經徹底揭露;海內外民運力量大集結,全球正義力量的聲援支持,最後中共暴政早已喪失精神、道義、理論資源,而徹底淪落成為一個犯罪利益集團。維繫整個官僚特權階層的動力僅剩下赤裸裸的特質利益,因而整個中共暴政實際上極為脆弱,而大陸中國猶如到處堆積如山的乾柴烈火,甚至猶如火藥桶,一有風吹草動,搖搖欲墜的中共政權隨後可能一夜之間崩潰,中共內部業已成為朽木腐肉無可救藥,摧枯拉朽的最後一擊迫在眉睫,這一切為徹底唾棄拋棄中共終結中共專制暴政提供了前提基礎。

4.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合法性。鑒於中共政權是一個反人性反人類反道德無恥下流殘暴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鑒於中共是一個以暴力謊言竊取的非法政權,鑒於中共專制暴政決不等於中國國家政權,鑒於推翻暴政實乃天賦人權,因此推翻中共專制暴政不但完全合法,實乃替天行道,更屬正義公道之舉。必須強調指出的是:中共專制暴政與中國國家政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中共一小撮官僚特權分子採取不正當手段非法竊取劫持國家政權;後者是依法屬於全體中國人民的國家政權;因此推翻中共暴政不過是還政於民還權於民的正義之舉。歷史已經到了公開為推翻中共專制暴政正名的時刻。過去對於被以煸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或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政治異議人士,人們往往不能理直氣壯地為之抗辯,大多僅在當事人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故意,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沒有煸動用暴力推翻國家政權等方面做軟弱無力的抗辯。清水君僅因一篇《顛覆無罪,民主有理》短文,就被中共專製法院枉法判刑12年;杜導斌同樣僅因一篇顛覆文字被捕被判。張林、楊天水、李智、羅永忠、何德普等皆因為公開批評批判中共而被強加煸動或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關被判刑。實質上皆屬枉法裁判,然而在中共跨台之前,此種強行指鹿為馬的胡亂判案還必將繼續。

五、各種糊塗觀念批判

1.建立統治秩序者並不必然合法

「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力才有服從的義務」 建立統治秩序維持社會運轉並非政權合法性的標準,其實此種論點不過是成王敗寇的另類表述而已。

如前所述現代國際社會一個政權的合法性的唯一的標準在於是否符合主權在民的現代文明理念。因為土匪惡霸流氓憑藉暴力欺騙同樣可以在其勢力範圍內建立穩定的統治秩序,照樣可以維持社會運轉。只不過在此種土匪惡霸流氓統治下的人民根本沒有做人的尊嚴,也沒有人權,全部變成了奴隸,過著毫無人權,沒有任何幸福可言的非人生活。正由於此種有效統治不具有合法性,所以人民有權也有義務推翻此種不合法的統治秩序。

中共依賴蘇聯支持發動武裝叛亂推翻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自1949年用暴力欺騙手段竊取中國政權以來,雖然對中國大陸實行了有效的恐怖統治,但其是以非法剝奪全體公民的言論思想出版輿論教育自由權等基本人權為代價的。正由於中共始終自知其統治不具有合法性,故長期以來採取黨禁報禁言禁加強制洗腦方式,進行愚民統治。我認為,依據自然法和國際法,中國人民有權採取公開公平的選舉等和平方式選擇委託授權政府;而政府必須按照人民的意志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和意見的同時,保障少數人的利益和尊重其意見。人民有權採取和平或其他方式推翻違背人民意志的政權,因此推翻中共專制獨裁暴政,僅是行使還政於民的天賦人權。

2.中共跨台中國並不必然出現軍閥混戰局面,中國人民沒有了中共的恐怖暴力統治,必須會有美好的明天

沒有中共,中國怎麼辦?這是中共黨徒故意混淆是非攪亂人們思維的謬論。首先,海內外民運人士日益發展壯大為接管國家政權準備了後備力量,原國家管理機關行政人員並非一概排除不用,而且黨禁開放後,中國大陸誕生上百個政黨不足為奇,反對黨之所以目前一時半會似乎力量不足,是因為長期黨禁所致。然而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聰明能幹的民族之一,中國人民完全有能力和智慧自治,根本無需缺德無能下流殘暴的中共來實行專制極權統治。

當今中國在中共57年愚蠢至極的無能統治下,每26個國民必須養活一個黨政官員!中共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的沉重負擔,按最保守估算每年高達三千億人民幣!清除中共惡魔附體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

正是由於中國共產黨對國家權力的壟斷佔有,才造成了中國嚴重的官員腐敗,才造成了中國的政治危機。這同時也嚴重制約了中國的經濟發展。沒有共產黨之前,中國雖然有戰亂瘟疫等天災人禍,分分和和,內憂外患,但大部份時間是和平的。在和平年代, 從來沒有共產黨製造的那麼大,那麼慘烈的亂子。歷史上任何開國元勳,殺人是為了奪取江山,打下江山後都知道讓人民休養生息,只有毛澤東和共產黨奪取江山是 為了殺人,一上台就折騰人民,不斷製造動亂。

中共倒台中國不會大亂,因為:

中國軍隊的文化素質和民主素養正在提高。以劉亞洲將軍為代表的很多年輕的軍官們認識到一黨專制沒有前途,中國必將走向自由民主。中國軍隊一旦脫離共產黨,就會成為社會變革的穩定力量。民陣的行動綱領是和平理性非暴力,做軍隊的工作,是民陣下一步的重點工作。軍隊國家化,中立化,中國就不會大亂。

中國的民主勢力正在崛起。中國海內外的民運組織,雖然經歷了內斗分裂,遭受到共產黨殘酷打擊,目前人數不多,氣勢不大,但是民主運動代表了中國和人類的發展方向,手中有真理,已經逐漸形成了一個比較穩定的領導集團,對民運的競爭與合作有了許多共識,海內外各民運組織之間建立了比較密切的聯繫。民運組織必將有氣魄,有能力,主導中國社會變革進程。

有第一共和國的旗幟作為號召。第一共和國在中國大陸雖然被共產黨顛覆了,但還存在於台灣,取得了經濟奇蹟和政治奇蹟,舉世屬目。不管台灣方面有無重登大陸政台的雄心壯志,大陸的民運勢力在必要時,可以統和在第一共和國的旗幟下,避免重大紛爭。

有宗教信仰團體和人士的配合與支持。近20多年來,中國的宗教信仰有了長足發展。基督教,佛教,道教和法輪功等發展很快。特別是法輪功的發展,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神跡。法輪功學員已經有上億人,堅持真善忍的信念,寧死不屈,是穩定社會的中間力量。

有台灣和香港民主制的成功經驗作為樣板,能得到台灣和香港政府和民眾的大力支持。

世界民主潮流勢不可擋。中國的民主化有利於全球和平發展,將會得到西方民主國家和聯合國的大力支持。

中國也不會分裂。中國的少數民族問題比前蘇聯輕。絕大多數少數民族人口稀少,且大多業已漢化,與漢族的關係密切,經濟上各民族互補關係很強。中國民主化以後,各民族各地區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都有高度自治權。中國的民運團體已經同少數民族的異議人士和民運組織進行了一些溝通和協商。我們相信中國的民族問題能根據人權至上的原則得到合理解決。

3. 「由於中國共產黨基本結構的改變,民運應當與共產黨構成朝野良性互動的關係」,共產黨追求的始終不是民主自由。極力主張用革命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國家機器,以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社會。根據列寧的經典解釋,無產階級專政就是「共產黨領導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權」 把追求民主自由的桂冠不倫不類地硬套在民主自由最兇惡的敵人——共產黨的頭上是一種歪曲基本歷史事實的惡作劇。

4.革命並不必然導致暴力專政。徐文立認為共產黨走上專制獨裁是由於他們推行暴力革命的結果,是本末倒置。 歷史證明,世界大多數文明大國的民主自由制度的確立幾乎都是通過革命暴力武裝奪取政權的道路才最後成功的。在通過一個特定的社會改革運動之後建立甚麼性質的政體這個問題上,起決定作用的是這個運動本身的性質,即這個運動要達成的目標。共產黨的本質可以用一句話加以總結,這就是:它是一個用武裝暴力剝奪人民基本權利以維護其特權統治的法西斯集團。

5.中共政權是用千百萬人的鮮血和生命換來的因而是合法的。此論純屬成王敗寇的強盜邏輯。古希臘哲人德莫克利特有句千古傳頌的名言:「我寧可在民主制度下受窮,也不去專制制度下享福。」它簡潔地道出了制度合法性之源的優劣——來自道義的合法性優於來自暴力及政績的合法性。

六、混淆是非的無恥文人謬論批判:

一位匿名黨用文人搜腸括肚找出中共執政的合法性資源有如下五項:第一,武裝鬥爭的勝利和強大的國防軍事力量的存在(暴力)。第二,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個人魅力,特別是毛澤東的魅力(偶像)。第三,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力量(邪說)。第四,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積累了巨大的組織資源(人力)。第五,建國以來我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在經濟、社會、政治、文化領域取得了偉大成就(政績)。該作者接著大言不慚地說:總之,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執政的合法性資源極為豐富,其合法性基礎十分鞏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近代中國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廣大中國人民群眾的最終選擇。

上述「極為豐富」的中共合法性所謂五大資源居然是:暴力、偶像、邪說、人力、政績!無一是國際公認的合法性標準諸如:道義、民主選舉、主權在民。由此可見,中共無恥至極厚顏無恥到了不知羞恥為何物之境。聲稱中共領導是中國人民的最終選擇,純屬流氓邏輯。一個土匪強搶良家民女為妻,難道能說是這個民女選擇了土匪為丈夫嗎?充其量僅能說是,因為共產黨打贏內戰,中國人民被迫接受共產黨的統治。何況時過境遷,即便當年國人在上當受騙被迫接受中共,現時的條件與環境早已今非惜比。豈有一次性終身選定之理。

結論:中共政權是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依國際法中共政權是一個非法的政權。推翻專制暴政是人民的天賦權利;推翻中共專制暴政完全合法純屬替天行道。

:今聞吾之老友楊天水君被中共法院無罪惡判12年徒刑,茲上載本文以示強烈抗議!真正的罪犯是中共當權犯罪集團,決非民運英雄楊天水。

1 劉路〈風物長宜放眼量〉
2 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第255頁;
3 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 第270頁;
4 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第277頁;
5 洛克《政府論》(下)第122頁;
6 洛克《政府論》(下)第122頁;
7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258頁;
8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255頁;
9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193頁;
10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214頁;
11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89頁。
12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101頁。
13 馬布利《馬布利選集》第150-151頁。
14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194頁。
15 倪育賢《中共執政合法性問題》
16 倪育賢《中共執政合法性問題》
17 《審判中共司法委員會》
18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192頁);
19 摩萊裡《自然法典》第65-69頁;
20 〈流氓介入政治〉楊莉藜
21 穆正新〈最昂貴的政黨〉
22 《最昂貴的黨》穆正新
23 倪育賢《中共統治合法性問題》
24 余樟法《討賦黨檄》
25 張英紅《反黨不是罪》
26 劉宗正〈論外來政權〉
27 劉曉波〈中共合法性來源的錯位〉
28 劉曉波《中共合法性來源的錯位》
29 雪球《中共政權的恐懼》
30 王潤生〈中共政權合法性危機〉
31 吳中英《論權力黨存在的合法性與非法性——中共現在的非法存在》
32 王潤生〈中共政權合法性危機〉
33 〈世界人權公約〉第21條第3款
34 〈美國獨立宣言〉
35 1789年〈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公約〉
36 中國〈憲法〉第2條
37 《梁惠王下》
38 陳泱潮〈改造聯合國〉
39 陳泱潮〈論文革定性〉
40 袁紅冰〈中國聯邦〉
41 倪育賢〈中共統治合法性問題〉
42 《中共政權的合法性和執政能力》引自BBC中文網記者 王戎
43 同注42
44 休謨 <人性論>(下)第589頁;
45 彌爾頓《為英國人民聲辯》第17頁;
46 《狄德羅選項集》第2集第164頁;
47 摩萊裡《自然法典》第65-69頁;
48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99頁。
49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80頁。
50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101頁。
51 〈美國獨立宣言〉
52 Madison’s Introduction of the Bill of Rights 1778。
53 李天笑《中共不可能改良》
54 (法)讓‧盧梭:《社會契約論》第147頁
55 費良勇《沒有共產黨,中國不會大亂》
56 倪育賢〈良性互動說〉
57 《共產黨執政合法性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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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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