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燕明採訪報導)福建省農地被佔,村民集體維權情況時有發生。星期三,該省莆田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土地維權活動代表黃維忠擾亂社會秩序,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黃維忠不服表示上訴。律師認為,判決結果顯示,法院受到政府的操控。
福建省莆田市地方政府從二零零三年五月開始,多次以城市建設的名義徵用農民土地,涉及莆田延壽、溪白等十個村至少兩千多畝土地、一萬多村民的基本生存權益。在有關補償安置過程中,由於當地官員涉嫌謀取私利引發村民強烈不滿。
村民代表黃維忠等人,試圖通過行政和司法渠道解決問題不果。在舉告無門的情況下,他們去年曾試圖通過申請遊行示威來引起有關部門和輿論的重視,但申請被拒絕。其後,黃維忠受六百七十六戶村民委託上京告狀,被福建公安從北京押回莆田,並指控他聚眾擾亂社會治安。
經三月二十日一審後,法院於星期三早上宣布,黃維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黃維忠的哥哥黃維德星期三對本台表示,黃維忠不服,決定上訴。黃維德講述了判決的經過—
黃維德︰「今天跟上一次幾乎都一樣,也是那個法庭,大庭空在那邊不用就開小庭,也是關門的。旁聽者都是官方的,我們也不認識,他就給我們三張旁聽證。進去也沒有用,他完全是把判決書唸完就完了。」
記者︰「你看到黃維忠了嗎?」
黃維德︰「看到了,他精神是很清醒的,也沒什麼很驚訝的樣子,就好像在他意料之中,身體…人臉色很蒼白,現在已經又多了幾根白頭髮了。」
由於城廂區法院一直到宣判前一天,也就是星期二的早上十點多才發出通知,黃維忠的律師—遠在遼寧省的泰鼎律師事務所的陸光,未能及時到庭。陸光星期三接受本台訪問表示—
陸光︰「我想這個判決不是法院做的,而是政府做的;雖然形式上是法院做的,但是背後由政府決定的。上訴是我們的必然程序,可能要上訴的,現在只能是這麼做了。」
陸光一審時為黃維忠作無罪辯護,莆田城廂區法院這次沒有採納他的意見,而是根據莆田區公安局偵查結果認為,黃維忠藉著莆田洋西村村民申請再審,以及去年八月四日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請遊行兩事擾亂社會秩序。以辯護人身份星期三到庭的黃維德對記者表示—
黃維德︰「洋西村的村民到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他說擾亂社會治安是維忠叫他去的,是無罪的,可是這個事實不符了;而黃維忠是根據法律規定,找院長要求再審;再審他也給他提出了再審程序,我們也提出了書證,這是一點。
還有一點就是去福州公安局申請示威遊行,他也一樣給我們立案了,後來他是不許可;不許可以後,我們按法律可以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我們都沒去,還去遊行?我跟你講那個8月4號,那個氣溫是很高的,他說阻塞公安局的大門,那個大門是電動門,沒有那個遮棚是很熱的,誰去阻塞了?根本是沒事實的,他亂講的。」
黃維忠為了維護本人以及當地村民的基本生存權和合法土地權益,多次上訪、訴訟和申請遊行,他因維權被判刑,家人也遭到株連。對於他的遭遇,呼籲密切關注黃維忠案的「公民維權網」表示最強烈的抗議。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