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部命案必破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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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中國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局長何挺近日在公安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2005年,內地共發生8類命案3.1萬餘起。8類命案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和爆炸、投毒、放火、搶劫、強姦、綁架致人死亡等8類案件。現在全國命案70%是殺人案件,發案率以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居多,60%殺人命案起因都是婚姻問題、鄰里糾紛、宅基地糾紛等。

2004年年初,中國公安部推出命案必破專項行動,表示將於2005年實現「全國命案發案數下降、命案逃犯數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目標。

自公安部推行「命案必破」起,該活動的科學性令人質疑。有人認為,一些命案無法偵破,這是客觀規律,主管機關要求「命案必破」,容易引發刑訊逼供、冤假錯案。

對此,何挺也承認,「過去的確曾經辦錯過一些案件,有的案件甚至是連最基本的屍源都認定錯了」。對於「命案必破」負面效應的提問,何挺強調「命案必破」不會引發刑訊逼供等違法辦案情況,更不會影響公正執法。公安機關將全力推動對命案和涉黑案件嫌疑人的訊問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何挺稱,公安部採取一些獎勵辦法推行命案必破行動,如各省排行榜,部分案件補貼費據此發放。2004年、2005年全國各省的命案偵破都有一個排行榜,有一部分的案件補貼費,按照名次的先後、多少給予適當的補貼。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裴廣川表示,「『命案必破』要求過高,不符合客觀規律」。

他表示,將「命案必破」設定為目標,即使有完善的防範制度,仍難免會有人鋌而走險,弄虛作假。「因為目標太高了,一旦正常途徑難以實現,有人就會採取其他手段」。

在裴廣川看來,基於社會轉型期、治安形勢複雜等方面考慮,採取「命案必破」類活動,短期效果肯定很明顯,但此類專項行動不應該成為長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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