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天水案今天開庭 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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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蓉湘2006年5月16日華盛頓報導)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南京異議人士楊天水星期二被中國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2年。楊天水的律師李建強說,為了抗議審判的合法性,楊天水決定不上訴,但是這並不代表他認罪。

楊天水的律師李建強說,5月16號開庭之後,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楊天水12年的徒刑。他說:“今天上午9點開庭,到12點就結束了,當庭宣判楊天水被判12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4年。”

*楊天水以不上訴表示抗議*

李建強說,目前楊天水沒有上訴的計劃,這並不是由於楊天水願意認罪,而是為了抗議審判過程的不合法。他說:“他決定不上訴有兩方面的意義。第一,從根本上否認法庭判決的合法性,是一種抗議的行為; 第二,他想趕快結束在看所守裡面生活比較艱苦的狀態。”

對於判決結果,李建強表示非常遺憾。李建強說,楊天水只是合法發表言論,這符合中國憲法的規定,因此他無法同意當局把楊天水定罪。

中文部記者打電話給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表示,判決理由寫在判決書上,對外不公佈,也拒絕評論楊天水的案件。

楊天水案件的審判地點原本定在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二當天卻改在至少十公里之外的丹徒區法院舉行。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不願對此發表評論,而李建強則說,這可能由於當局知道民運人士要前來聲援楊天水,因此改變地點。

*審判地點臨時變更*

丹徒區法院表示,星期二早上接到內部通知,上級領導說鎮江市中級法院要借用丹徒區的法庭審判,不過內部通知並沒有說明借用的理由。審判的法官以及檢察官等人還是來自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李建強說,楊天水的父母已經去世,妻子多年前跟他離婚,姐姐他失去聯繫。法新社報導,楊天水也叫楊同彥,從1990到2000年之間曾經被關10年。

路透社分析說,5月份中國有幾名記者和網絡作家被審判,楊天水是其中之一,這顯示中國加強對媒體以及言論自由的管制。美聯社也報導說,中國有幾百個小型刊物被迫關閉,而當局也緊縮對網絡文章的規定。美聯社還說,至少有42位中國記者被關,其中許多人被控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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