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中共浙江省紹興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蔣永舟,因涉嫌受賄被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北京「檢察日報」報導,蔣永舟現年僅四十八歲,出身農家子弟,卻因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立案偵查。
起訴書指控蔣永舟於一九九八年新年前至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前,擔任新昌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新昌縣委副書記和紹興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期間,利用分管幹部人事及組織等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浙江一家房地產公司徐姓董事長等十五人所送的人民幣、美金、港元等現金及銀行卡、金條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五十六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