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涉嫌詐騙罪逮捕四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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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中國新聞出版總署通報說,「中國食品質量報」社等四家報社的記者汪啟明、孟懷虎、卜軍、陳金良,以新聞報導為名,向基層單位和群眾敲詐或詐騙財物,將對相關報社進行行政處罰,撤銷違規記者站,並吊銷涉案人的記者證。

新華社引述通報說,這幾起記者涉嫌敲詐或詐騙案件,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影響新聞出版行業的聲譽。

通報指出,今年一月三日,「中國食品質量報」社原四川記者副站長汪啟明指使他人,將二十頭生豬拖到樂山市井研縣城郊一處豬場注水後,轉運到井研食品公司銷售,並將注水、轉運、銷售過程拍攝成錄影帶。汪啟明以將錄影帶曝光作為要挾,對井研食品公司敲詐人民幣三十萬元。

一月二十三日,當汪啟明向井研公司索要十萬元「宣傳贊助費」時,被公安機關當場逮捕;三月一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二零零三年六月,一名寶馬(BMW)車主在浙江省石油總公司一處加油站加油後,發動機出現故障,車主提出索賠一輛新寶馬車,雙方協商未果。寶馬車主將此事反映給「中華工商時報」社浙江記者站,原站長孟懷虎將一篇批評報導傳真給浙江省石油總公司,要求公司「閱後見報」。

浙江省石油總公司為避免媒體報導,應孟懷虎的要求,最終付給孟懷虎三十五萬元。孟懷虎將其中十七萬元交給寶馬車主作為賠償款,剩下十八萬元放在記者站賬戶。去年十一月,孟懷虎因涉嫌敲詐被刑事拘留後正式逮捕。

二零零三年初,「經濟日報」農村版原浙江記者站副站長卜軍在「消費日報」社浙江記者站工作期間,與同夥程成利用記者身份,騙取浙江省松陽縣一家建築公司兩名工人信任,以協助揭發公司改制過程問題,引起主管重視為名,騙取一萬八千元。

二零零三年五月,卜軍和程成以同樣手段騙取浙江省松陽縣一村民四萬元。去年十月,卜軍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十一月被批准逮捕。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中國工業報」社原河南記者站常務副站長陳金良,以河南省光山縣建設局存在問題相要挾,向單位索要兩萬元。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接到舉報後,與鄭州市新聞出版局、鄭州市公安局合力將陳金良逮捕。

通報說,中國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已對「中國食品質量報」社和「中華工商時報」社進行行政處罰,撤銷違規設立的記者站,吊銷涉案記者的記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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