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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引分心 顧客跌傷 店家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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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逛商店時被商品吸引而分心跌倒,店家要賠錢!台北地院做出此一攸關消費者購物環境維護的罕見判決。女子李異瑛逛屈臣氏,行經佈滿商品及特價標語的樓梯時,邊走邊看而跌倒,法官認為李女跌倒雖是因自己分心,但屈臣氏未維護賣場安全,也有疏失,要負4成過失責任,判決賠償李女22萬餘元。

對此,屈臣氏的辯護律師郭思吟強調,店內設施符合法律規定,並無過失,李女跌倒是因自己過失,但法官卻判屈臣式要賠償,屈臣氏無法接受,決定上訴;屈臣氏也舉例,若路人觀看法院公告欄而跌倒,法院是不是要國家賠償?

李女主張,94年10月18日,她至台北市民權西路64號屈臣氏購物,但1至2樓的樓梯堆滿物品,她因此跌倒,導致手骨折無法工作。李女認為,跌倒確屬自己過失,但樓梯商品及特價標語,也是造成她分心跌倒的主因,遂求償68萬餘元。

屈臣氏表示,店內設施合法,並無過失,且樓梯兩側均有設置「小心階梯、Watch Your Steps」標語,以提醒顧客注意,李女跌倒,店方雖遺憾,但這起意外是因李女自己分心所致,與屈臣氏無關。

圖片說明:記者王述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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