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8日訊】資料顯示早在2000年底明慧網就刊登了大陸學員的報警,指出根據國內內部人士透露,大陸一些惡警正在與貪財黑醫密謀出售大法弟子人體器官,醫院已有器官指標分配,可見中共早在2000年就有計劃的有系統的展開了滅絕法輪功,牟取器官暴利的全國性秘密行動。因為行事隱蔽,且其殘忍邪惡遠超出想像,報警未引起社會重視。
鑒於各地不斷有個案顯示中共確實在盜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明慧於2004年6月16日發文「緊急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器官被盜疑案」(//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6/77099.html)
現在看來,當年的報警和個案充分證明了蘇家屯慘案決非偶然事件,它只是冰山一角,販賣器官,群體滅絕,這是一場江與中共很早就策劃並實施的全國性反人類暴行。
消息刊登在當日的大陸綜合消息欄,因事關重大,該文又被單獨提出綜合消息以醒目標題吸引關注,標題為:「驚世的惡毒:大陸警察密謀出售大法弟子人體器官!」(//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22/5759.html)
以下是2000年底明慧網刊登的消息與2004年的呼籲文稿:
2000年12月22日大陸綜合消息
(//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22/5777.html)
邪惡警察密謀出售大法弟子人體器官
【明慧網2000年12月22日】據內部人士透露,大陸一些邪惡警察正在與貪財黑醫密謀出售大法弟子人體器官,其手段之殘忍,滅絕人性,令人髮指。據悉,僅石家莊某中醫院已分得六個指標,請所有世人及大法弟子家屬擦亮眼睛。使您的親人免遭邪惡之徒迫害的唯一辦法就是揭露邪惡,誰能忍看這樣罪惡的陰謀得逞?!
另悉,那些長期被非法關押、勞教的大法弟子不准給家裏寫信、接見,可能與這些陰謀有關。再次呼籲所有被害者家屬及親朋好友想盡一切辦法迫使邪惡勢力儘快無條件放人。
定「法輪功」是XX,是違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憲法》規定法無明文不定罪,所以現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任何手段都是違法的,我們應立即行動起來,喚醒世人用法律、正義、良心幫助我們保護我們善良無辜的家人。
緊急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器官被盜疑案
(//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6/77099.html)
文/高天
【明慧網2004年6月17日】2001年6月27日,一名天津武警總隊醫院燒傷科的醫師王國齊,在美國國會的國際運作及人權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出庭作證。在證詞中他表示,從1988年到2000年之間,他曾被醫院指派,上百次在刑場和火葬場摘取死囚的皮膚和眼角膜。
同時作證的還有美國腎臟科醫師Thomas Diflo。今年五月,在紐約村聲週刊登刊的一篇報導中,任職於紐約大學醫學中心的 Diflo 醫師表示,他有六名美籍華人的病人到大陸去換腎,回來後找他作後續治療。病人毫不諱言,器官來源皆出自槍決的犯人。(見:大紀元網//www.tvsmo.com/b5/1/7/23/n112175.htm)
另據美國之音2001年6月12日報導:加拿大環球郵報最近披露了一則消息指出,在溫哥華一名從事腎臟移植國際貿易的商人近來生意興隆,安排了不少加拿大腎臟病患到中國上海接受手術。報導說,上海已經成為移植用人體腎臟的主要提供地。而這宗國際人體器官貿易的曝光,引起加拿大有關方面的強烈反響。(美國之音:http: //www.voa.gov/chinese/archive/worldfocus/jun2001/tue/061201914vancouver-shanghai -kidne.htm)
從上述幾則消息可以看出:在暴力、謊言和貪污腐化維持的中共獨裁黑幕下,不知掩蓋著多少令人觸目驚心的罪惡。中共從判死刑的囚犯身上非法盜取器官的行為,早已受到國際社會的證實和譴責。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人從他(她)們的屍體盜取可用於移植的人體器官,非法出售給他人。受以上消息的啟發,我們回首了江羅邪惡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部份血腥案例,竟驚人地發現:在一些被折磨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上,發現有不明來歷的血洞、刀口;有的則公然違背中國法律,未經家屬同意而被非法解剖,等等。所以我們推斷,江羅集團及其幫兇們不僅犯下殘暴殺害法輪功修煉者的「群體滅絕罪」 ,還犯有為人類不齒的盜賣人體器官罪。下面是我們初步整理得到的部份相關資料,我們呼籲國際有關組織、主持正義的政府和人民以及聯合國有關部門,關注這一嚴重問題;我們也呼籲中國大陸所有法輪功受難者的親朋好友、同事朋友,以及有正義良知的廣大幹部和民眾,請注意保留、蒐集涉嫌犯罪單位和個人的一切罪證,並在注意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設法發給明慧網「物證收集委員會」,以便日後向江羅犯罪集團討還血債。
1) 廣州法輪功學員郝潤娟:
郝潤娟:女,被抓前身體十分健康。在廣州白雲看守所警察22天殘酷折磨下,法輪功學員郝潤娟被奪去了年青的生命。「郝潤娟被迫害致死後,邪惡之徒不知出於甚麼險惡用心,在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解剖了屍體(法律上解剖屍體要經家屬簽字同意)。當家屬被通知去認屍時,遺體已面目皆非,但還帶有鮮紅的血跡。由於遺體太不像郝潤娟,看過遺體兩次後,家屬都認為那不是郝潤娟。家屬只好把2歲的兒子帶來驗血,最後證實那面目皆非的遺體就是郝潤娟」。(見明慧網://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7/6/32910.html)
2)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任鵬武
男,33歲;2001年2月16日,任鵬武在散發關於天安門自焚的真象材料時,被呼蘭縣警察非法抓捕,關押於呼蘭縣第二看守所。2月21日凌晨僅五天時間就被迫害致死。
任鵬武被迫害致死後,警察不允許家屬對其屍體拍照,並在未經家屬的同意下,假借法律鑑定的名義,非法將任鵬武身體從咽喉處至小便處的所有身體器官全部摘除,並強行火化。(明慧網:http: //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19/10084.html)
3) 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左志剛
男,33歲,在石家莊中山路一家電腦公司工作。2001年5月30日,石家莊公安局、「610」小組等犯罪警察突然竄到他的單位,把他非法抓至石家莊橋西區公安分局,進行刑訊逼供,左志剛當天就被這伙兇犯毒打致死,屍體傷痕纍纍,一隻耳朵呈黑紫色,在後背腰部有兩個方形的大坑,脖子上有很細的繩索的勒痕。」(明慧網://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2/12042.html )
4) 福州市法輪功學員楊瑞玉
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房產局職工。2001年7月19日在工作單位被公安非法帶走,7月22日(僅三日後)被迫害致死。楊瑞玉去世後,福州公安局高壓逼迫其家屬不許張揚,不准她的工作單位和同事見遺體,不許開追悼會。送遺體去火葬場的途中由警車押送,一到火葬場就立即火化,而且不讓楊瑞玉的丈夫和女兒走近遺體,據悉,楊瑞玉遺體的腰部有拳頭大小的窟窿。」(明慧網:http: //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5/15975.html
//minghu.org/mh/articles/2001/8/19/15008.html )
5) 福建省寧德市法輪功學員孫瑞健
男,29歲;法輪功學員孫瑞健,於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訪時被北京公安拘留。12月1日他的家屬被告知孫瑞健已於11月29日下午4 時在由兩名福建公安押解情況下在順昌-陝陽的途中跳車死亡。在家屬要求見遺體時,公安方面推三阻四,躲躲閃閃,令人起疑。孫瑞健的妻子見到遺體時,遺體已被剖腹解剖,死者眼睛異常突出,疑死前曾遭毒打。(大法之友電台http: //www.falundafaradio.org/show_article.asp?id=4615)
6) 山東臨沂地區莒南縣法輪功學員王行壘
王行壘,男,35歲,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大法弟子。王行壘於2001年8月21日同德州、河北的兩位大法弟子在噴漆大法標語時,被惡人發現後帶走,在被迫害期間,他絕食半月,9月6日被迫害致死。2001年9月10日,陽谷縣公安局通知王行壘的家屬去認屍,說王因絕食而死,可王行壘的家屬發現他的頭部有瘀血。
有關消息指出,該學員受到酷刑,遍體鱗傷,警察是在將他活活打死後,解剖了才送到縣醫院。消息來源還說,縣醫院一位醫生證實了這一點,並懷疑遺體已被摘取了器官。陽谷公安局及陽谷縣城關派出所對記者的查問均拒絕作答。由於當局極力封鎖消息,使得大量的死亡案件不能被證實。大陸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的不斷上升,顯示江澤民政權確實在實施「肉體上消滅法輪功」的恐怖滅絕政策。(明慧資料網:http: //library.minghui.org/victim/d257.htm)
7) 石家莊某中醫院:已分得六個指標
【明慧網2004年6月16日】 據內部人士透露,大陸一些邪惡警察正在與貪財黑醫密謀出售大法弟子人體器官,其手段之殘忍,滅絕人性,令人髮指。據悉,僅石家莊某中醫院已分得六個指標,請所有世人及大法弟子家屬擦亮眼睛。使您的親人免遭邪惡之徒迫害的唯一辦法就是揭露邪惡,誰能忍看這樣罪惡的陰謀得逞?!(明慧網://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22/5759.html)
8) 知情人透露廣州白雲區戒毒所從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盜取器官
據一名曾經在廣州白雲區戒毒所被關押的人士(因為安全緣故,暫不公開姓名)向本文作者透露。該名男士曾於2001年被關押在廣州白雲區戒毒所,和他關押在一起大都是「白粉仔」(指吸毒者),還有一些法輪功學員。有一次他看見幾個「白粉仔」在毆打一名法輪功學員,正好被一名戒毒所的醫生看見。醫生說:「不要打腰部,腰子有用的。」
該名男士表示,他幾次聽到戒毒所的醫生對那些毒癮發作的吸毒者說,想要多一點白粉,就狠狠的去打那些法輪功,但要注意不能打腹部和眼睛。
他親眼見到幾名和他關押在一起的操北方口音的法輪功青壯年男子被拉出去後,就沒有見他們回來。那些法輪功學員不肯報自己的姓名,家又不在廣州市,即使失蹤了,也沒有家屬想到要來查詢。
該男士出來很久之後,和筆者談到這段經歷,仍然是膽顫心驚。根據他的觀察到的情況分析,該戒毒所為了得到更多的器官,就經常指使毒癮發作的吸毒者去打被關押在此的法輪功學員,並要求保持器官完整,並主要對外地人下手。這些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被打死後,很可能器官被白雲區戒毒所盜取後賣掉。 @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