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文物收藏者日前蒐集到一份明代民間賣妻的證約書,當中記載一名破產者因缺乏銀兩,以三十兩白銀賣掉二十六歲的原配妻子。
新華網報導,收藏者康春厚表示,這份證約書不久前在土默特左旗畢克齊鎮一名村民舊房的頂棚上發現。證約書載明賣妻日期是三月二十七日,但卻未說明年份,僅說是「大明萬歷(應為萬曆)年」。
「萬曆」是明神宗的年號,他在位期間是西元一五七二年至一六二零年。
據報導,證約書紙質雖年久發黃,但保存完整,上書:「立出堆洽賣永遠,因正用缺乏銀倆,今將原配妻劉喜英年方二十六發賣於陳二為妻,賣價參拾倆白銀,兩相交清,立自己祖業破產無法生存,因此無有反悔,立約為證,此原有一男一女留於自己日後相認,陳二必須以親望相認,賣買雙方各自同意都無反悔為證」。
證約書全文沒有標點,還標明賣妻方立出堆,買妻方陳二,證明人劉青山和李玉明。
包頭市文物管理處長張海斌說,這種明代賣妻證約書並不多見,這項發現一方面說明當時婦女地位低微,也說明當時內蒙古土默川地區漢人較多,對研究明朝土默川開發及當地風土人情有特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