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美國國會衆議院星期三通過一項決議,敦促北京司法當局恢復高智晟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權。
美國國會衆議院星期三以四百二十一票贊成、零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的這項決議,敦促北京恢復高智晟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權,並清除一切阻撓律師行使維權職責的障礙。決議還呼籲中國更改現行法律和司法實踐,使其符合國際標準。
北京市司法當局顯然是出於對高智晟律師的維權活動的不滿,在2005年11月初,勒令他的律師事務所停業整頓的。
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發言人封從德認爲,美國國會衆議院星期三的決議是一個重要表態—-
封從德:「中國人權認為從業律師是否備獨立性,是一個國家能否實行符合國際標準的法治的一個重要標誌,也就是說律師的獨立性是法治的基礎。據中國人權的了解,高智晟的處境在中國大陸非常普遍,僅僅根據大陸官方的全國律師協會公布的數據,中國大陸目前有超過五百位律師被拘押或者被騷擾,其中許多人都和高智晟一樣,涉入一些敏感的領域,譬如被判刑三年的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至今還獄中。
中國人權認為美國國會眾議院的決議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表態,中國人權希望各國政府在和中國進行雙邊對話的時候,提出人權的議題,而各國的律師協會也應該關注中國律師的處境。」
《北京之春》雜誌主編胡平表示,中國的司法制度與國際標準不相符合之處主要在於:司法不獨立、有法不依—-
胡平:「治本的方法還在於司法本身要獨立,現在很多事還不僅僅是我們的法中有很多惡法、很多不符合國際通行的做法的一些惡法。更惡劣的是很多事情它根本對自己所制定的法公然置之不顧。像對高智晟,當局的一些做法,從法上是一點依據也沒有,而這些都跟法不法沒有關係了。比起中國缺少良法這樣的情況來說,我覺得更惡劣的是有法不依,公然的無法無天。」
這位學者兼維權人士表示,當局對維權律師高智晟的侵權行爲,是對所有法律從業人士的威脅。
「中國人權」亞洲分部高級研究員斯皮格爾表示,中國應當撤銷妨礙公民自由的法律法規—-
斯皮格爾:「中國要讓自己的法律法規符合國際標準,還有許多事情要做。限制互聯網和其他媒體上的言論自由的法律法規、限制宗教自由的法規、以政治標準干預結社自由和公民社會的做法,統統應予終止。中國雖然簽署了有關廢除酷刑的國際公約,中國有關「酷刑」的定義還有問題,刑事拘押過程中的酷刑仍然存在。中共各級黨組織的法制委員會的存在是對法治的掣肘。」
記者在北京時間27號晚間多次打通高智晟律師家中的電話,但電話信號好幾次都是在第一響之後戛然中斷。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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