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5日訊】港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昨日審議擴大公眾地方禁煙範圍的草案,政府建議進一步修訂法例,小巴及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司機,即使車內沒有乘客,亦不可以吸煙,但若車輛被全日租用,則可獲轄免。有議員擔心執法會有困難。
政府修例建議小巴及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司機,即使車內沒有乘客,亦不可以吸煙,此外,當車輛用作私人用途,例如接載親友時亦要禁煙。但若車輛被全日租用,則可獲轄免。政府又指私人住宅不會受條例規管。
政府法律顧問指現時已有條例訂明車輛出租的規定,相信執法不會有困難。
的士司機總會支持政府的修訂,認為實施新例對他們影響不大。他們指由於乘客很多時都批評車廂內有煙味,司機有需要在的士站下車吸煙。
對於政府指私人住宅不會受條例規管,有議員指若不管轄用作商業用途的私人住宅,例如補習社,有違保障市民不吸入二手煙的立法原意。議員認為,應將該類商用私人住宅納入管制範圍,若學生發現導師吸煙,有關方面可以提出檢控。
不過,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楊何蓓茵說,控煙辦公室無權在私人地方執法,條例要作出平衡。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