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9日訊】中國目前有兩大文化矛盾現象:一是,官方權力核心力倡文化改革,而文化產業的標桿領域出版業與報紙業,一片暗淡;二是,影視產品粗製濫造、踐踏文化,而權力批發機構仍以利益「改革」方式反「改革」。
這究竟是為什麼?
首先來看,所謂的文化改革是服從宣傳「三個代表」的政治需要的,即不能在文化上進行不斷創新就無由詮釋或補足「三個代表」中的「代表最先進的文化」一說。故此,就有了2003年5、6月間中共核心高層文化主管人物李長春先生的「三個一切」。6月4日,李先生視察吉林省長春市等地,提出了「三個一切」即:一切妨礙文化發展的思想觀念都要堅決衝破,一切束縛文化發展的做法與規定都要改變,一切影響文化發展的體制弊端都要堅決革除。
2003年6月末,李長春先生的「三個一切」成了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的主要精神,會上他發表了重要講話,稱言:「深化改革,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繁榮發展」。
時隔兩年多即2006年1月,中共中央與國務院又聯合發文《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人民日報馬上發表評論員文章,曰:「充分認識體制改革重要緊迫性」。
在官方大力填充「三個代表」留下的文化空缺之時,實際情況又何呢?答曰實質上,「文化管制/管制文化」仍然大行其道!
「管制文化」在分析層面上有兩種意義:一是,對文化產品進行管制,如出版(片)審查制度、新聞行業准進許可制度,等等;二是由於管制動作的連續性即制度化,現時就形成一個文化亞種即反文明的「文化病態」,如整體的文化心理陰暗,特別是對含沙射影響、微言大義的恐懼,於是,「管制」就成了一種先入為主的思維方式。第二種情形的慣性發展,必須導致「文化」敗亡。這種慢性的敗亡即非古典崩潰也絕不亞於「文化大革命」之「破四舊」與「懷疑一切」所造成的惡果。
以上分析絕不是危言聳聽,實際情況也證明,所謂的「文化」已經敗亡,即出現了非古典崩潰。由於管制文化形成的利益集團無法適應市場,必然實行尋租,設法出台更多的「技術管制」來詮釋政治上的正確,以便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這些利益集團就是盤剝民間創新集團的那些許可證發放機關。比如說,一個官方出版社,它既無市場經驗又無相應編輯力量,就必然依賴「賣書號」生存。一個書號從1萬塊(人民幣)到1.5萬不等。據悉,幾家頂尖級的大社也開始從此道上撈錢,而書號價格則高達3萬元。一個出版社一年賣上一百個書號乃平常之事,再加上低價傾銷一批非暢銷書,日子就能過得相當不錯。
至於電影(電視劇)的許可證操作更為複雜,「審批的不確定性」有時可以搞得製片人聲名狼藉、投資人傾家蕩產。何以如此?因為一部影視得到立項後,投資拍片少則幾百分元投資,多則數千萬,但審讀一關很可能被斃掉。如此,幾百萬乃至幾千萬投資則化為烏有。若是投入到黑市去以光盤形式發行,最多能收回投資的40%,少的甚至達不到10%。如此殘酷和「潛規則」必然抑制民間的創新活力。所以,無論李長春先生的講話還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意見」,都無法解決「意識形態剛性——管制文化的尋租——破壞市場活力」(或可稱「意管破機制」)的根本問題。
中國「文化」的敗亡,從根本上講是意識形態的悲哀!設想一下,存在著「意管破機制」的社會怎麼會產生先進文化。產生不了先進文化,何論代表最先進的文化?
純粹是一場兒童遊戲般的自我塗鴉!
為配合權力核心的改革傾向,中國最大的文化管制權力尋租機構(曰「國家廣電總局」)也煞有介事地稱從2006年5月份開始「取消題材立項審批」(中新網,4月15日),以便「更加符合文化市場運行規律」,但是它根本沒放棄審讀制度。不惟如此,它仍稱「重大題材仍需立項審批」,並且「動畫片,重大歷史題材,中外合拍劇,還是要按照原來的辦法進行管理。」又一場半吊子式的「改革」。究竟這一「改革」將產生多大流量的尋租利益轉移,至今尚無法測知。
與權力核心口號化改革、權力批發即許可證發派尋租中心的「技術化操作」相對應,有兩大詮釋等於提前給所謂的文化改革劃上了句號。
其一,中國出版業已經由泡沫接近崩潰臨界點,業內人士已經無法樂觀,諸如印數下降、退貨增加、庫存暴漲、效益下降因素造成了滯漲局面(《2006年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報告》,社科文獻)。這種局面的形成很大動因來源於「意管破機制」,其中盜版的猖獗即致正常渠道「退貨增加、庫存暴漲」的主因仍來源於出版社與黑市的勾結,正如中國黃色(妓女)產業的形成是由警方參與(背後支持)而致一樣。
其二,中國報業陷入全面經營危機,《2006傳媒藍皮書》(中新網,4月13日)稱:「以2005年為『拐點』,中國傳統報紙已經停下了持續多年的上升腳步,廣告營業額開始大幅度下滑,平均跌幅達15%以上,…傳統報紙的強勢地位已經從根本上被動搖。」云云。此種停滯、動搖固然有網絡媒體興起的影響,而更大的原因仍「意管破機制」導致的結果。試問:今天中國有一份純民辦的報紙嗎?
在「意管破機制」的強大鉗制下,權力核心的改革與不過是「瘸子打驢——坐著喊」而已。不惟權力核心只是「瘸子打驢」,就連我這樣的自由知識分子也要進行自我審查,避免在「審讀」一關上搞個傾家蕩產。一位西安大學生讀了我的《中國古代言論史》,大加讚賞,來信問我為什麼不寫言論史的近現代部分。我很尷尬,除了資料準備、資金籌備外,最大的因素仍是「審讀」一關。因為,近現代言論史必然會涉及敏感話題,如延安整風、文化大革命乃至六四事件,哪個出版社敢出這樣書呢?
我憑寫稿掙錢,若花上三年功夫寫一本《中國現代言論史》,一個月內讓出版社給「斃掉」,實在是從經濟上講不通。只講《中國古代言論史》的出版,就足夠教訓。本該賺錢,卻賠了。為什麼?書號費1.5萬拿進去了,這個較學術化的書不能多印(只印8千冊);再加上出版合同上的周折,費用加大。有一家國字號的出版社一見選題就皺眉頭了,談了一個月,左提條件、右提條件,最終還是讓社長給否了,他說:「《中國古代言論史》沒涉及國民黨,當然就涉及不到共產黨,但是其中有含沙射影的地方。」
這不是明明白白的現代「腹誹罪」嗎?!
與這位社長的左派式評論不同,社科院近代史所的雷頤先生讀了該書初稿,評價說:「填補了一項空白,開拓了一個新領域。」但是,學者的評價比不了「意管破機制」裡的權力評價,民間出版人士則善意地勸告:「這該是社科院那幫人搞的書目(課題),他們有閒錢、有閒人都不幹,你這不是吃飽了(撐得)嗎?這個妓女化的文化市場,誰還搞那樣高雅的課題。別談什麼賺錢了,能出了,就得敲鞋幫子(念佛)了!興許那會兒,出版總署的人心情正好…」
不管權力核心人物李長春先生擲地有聲的「三個一切」,也不管我為了謀生而必須自我審查計劃在國內出版作品,更不管出版總署的人哪會兒心情好,問題仍然是:這一幫中國人,如果他們不想徹底地整體上將中國搞垮、搞爛(再回到1860年以前),那麼為什麼他們認可「意管破機制」的存在呢?
若干年後,李長春先生如今日李瑞環先生一樣地淡出政壇,他會不會為自己的「三個一切」之前的「真善美」一樣地化為政治閒談之資,而臉紅呢?
若干年後,我這樣崇尚自由的作家,會不會面對著筆桿子與飯碗子的兩難選擇而羞慚地請求上帝原諒呢?
若干年後,那些穩佔在「意管破機制」中間的分利集團,會不會在中國民主化到來後請求人民原諒,已免除對他們的經濟(非政治)清算呢?
這一切,已經不再是懸念,而取決於中國「文化」敗亡的速度。
──原載《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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