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意大利坐下來,吃的是大餐;
在巴黎坐下來,吃的是調料;
而你在美國坐下來,吃的是藥片……只是藥片。」
--引自電影《夏日時光》(1955)
你在別的國家坐下來,吃的又是什麼呢?
我曾經看過一套日本作家寫的關於歐洲各地美食的書,一共七本小冊子,裝潢得很漂亮,裡面還別出心裁的配上了漫畫而非照片作為插圖。這套書算是我看到的涵蓋比較全面的了,法國意大利菜作為整個西方飲食的大宗自不必說;德國以其肉製品和啤酒聞名於世,當然也不能缺少;就連被西方人譏諷為只會煮土豆的英國人,居然也佔據了一本的篇幅,還起了個讓人完全無法顧其思義的名字--《維多利亞的秘密花園》。
人們對於某地飲食的瞭解程度,當然與它的可口程度有關,但也不完全是這樣。美國人做的菜幾乎是全世界人民公認的不好吃,但它仍然堅強地被大家談論並嘲笑著,恐怕還是處於「美國」自身的緣故。我不想討論經濟、政治乃至--扯遠一些--意識形態對飲食的影響,但毋庸置疑的是,人們對某地的熟悉程度是影響他們對該地飲食的瞭解程度的重要原因。
所以,人們對瑞典飲食的不瞭解,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對瑞典的不瞭解:知道瑞典是中立國的人遠沒有知道瑞士是中立國的人多,知道愛立信是如假包換的瑞典牌子的人遠沒有知道三星是韓國牌子的人多,而知道英格麗·褒曼是瑞典美女的人也遠沒有知道凱特·溫斯萊特是英國美女的人的多--況且後者能不能算作美女還有待討論,尤其是考慮身材的話。我在法國的時候,就曾經有人很同情的問我,你是中國人,在瑞典對你來說肯定挺受罪的吧,瑞典人都吃什麼,熏魚嗎?
我這樣說好像酸了些--頗有點為瑞典飲食叫屈的意思。這種對之前不為人知的事物的集中「宣傳」,很容易讓人產生錯覺,認為深巷裡的小店舖賣的酒比老字號裡的更香。這種可能當然存在,但不是也不應該成為必然--實際上,瑞典菜雖說不至於讓我這個中國人覺得受罪,卻也實在是平平,整體上是決不會比法國菜意大利菜更好吃的。
說到瑞典人民最常吃的、最具有地方特色的事物,應該說是肉丸子。這種肉丸子,嚴格的說應該叫做肉球,而英文直譯過來也確實是這樣。瑞典的肉丸子實在是很有彈性,弄得我老是有一種很變態的幻想,覺得如果把它們扔在地上,這些圓滾滾的傢伙就會如同橡皮彈球那樣彭的跳起來。我不很懂瑞典語,但憑著對包裝袋上這種和英語同源的古老語言的一番猜測,大致可以知道這是在肉糜裡摻進了土豆粉的緣故。
成品肉丸子在瑞典隨處可見,算是最廉價的食物了--比中上等的鮮肉還要便宜--一般一公斤包裝的大約是四五十克朗,肉的成分多、添加少,價錢就相應的貴一些。趕上聖誕節、四旬戒前夕或復活節等這樣大量消費的時節往往還會打折,於是三十克朗也能拿得下來。如果有閒情自己製作,大多數的菜譜提供的方子是加入炸透的洋蔥末和泡過的麵包屑,某些地區也會用到磨碎的大米來代替。我是絕沒有這樣的耐心和本事去擠丸子玩兒的,還是把現成的往微波爐裡一塞了事--況且味道還不錯呢。
瑞典人吃的肉丸子遠遠沒有我們這麼多花色:內容上,牛肉和豬肉佔據著絕對的大一統地位;大小上雖說有些差別,但也決不會有「獅子頭」或「珍珠丸子」這樣的另類之作。肉丸子的吃法通常是烤了來作為主菜--如果是自己製作的當然要先炸過--和土豆一起吃:土豆可以抹上黃油以後帶皮烤,以個頭壯碩的英格蘭土豆為宜,每個比成年男子的拳頭還大一圈;也可以去皮入油炸,或者弄成土豆泥,對原料個頭的要求就沒有那麼嚴格了。
肉和土豆無論走到哪裡都是保守而精明的搭配,大概是不會被弄得不好吃的--雖然在我看來這道菜並沒有什麼值得稱之為特色的、令人回味無窮的美味。瑞典菜的普遍特點是味道厚,這種感覺很難解釋,如果勉強打個比方,可以說像是奶油巧克力之於水果糖。這樣的味道讓人覺得踏實和溫暖,但時間久了,還是會膩的,特別對於長期以蔬菜為主的飲食結構的東方人。
有一種說法,認為西餐的靈魂在於sauce--音譯過來叫做沙司,也就是菜餚上的澆汁--正如中餐最講究以湯調味。這話我不敢妄下結論評說對錯,但至少它說明了一點,西餐幾乎是每菜必有沙司的。傳統的瑞典肉丸子要配酸果曼沙司(cranberrysauce)才算正宗,這樣的料理自然只能在高檔的餐館才能品嚐得到;作為一個窮學生,我自然是無福消受的:並且也完全想不出這個在東方飲食裡完全陌生的名詞後面,隱藏的到底是什麼樣令人食指大動的味道。
但我常常抱著吃不著葡萄酒說酸的心理,覺得這種東西配肉丸子會比較怪,所以就並不十分懊惱自己沒有口福--還是保守一點的好吧,雖不至於多麼好吃,但至少肯定不會太壞呀。於是我還是滿意的安於最平常的番茄沙司,裡面放上一點黑胡椒和酸奶油,吃起來還是頗為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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