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4日訊】(時政小議之三十三)
不久以前,全國工商聯就《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36條」)發佈一年來的落實情況,對767位民營企業負責人和部分工商聯幹部,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在收回的999份問卷中,對「36條」落實情況表示非常滿意的占17.8%,表示滿意的占49.3%,合計滿意率為67.1%,反應一般的占26.8%,不滿意的只佔5%。有50%的受訪者認為,在行業准入、政府溝通、輿論環境等方面,都有明顯改善。這個調查說明,大部分民營企業的負責人對「36條」的落實情況還是比較滿意的,「36條」的發佈,對民有經濟的發展確實起了很好的推動作用。
但是,另一個數據就不那麼令人樂觀了。2005年「36條」發佈後的調查表明,對民營經濟的發展前景表示「非常有信心」的受訪者占66.7%,而這次調查卻下降到31.7%。
為什麼對「36條」的落實情況還比較滿意,而對民有經濟發展前景的信心卻大為降低呢?據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張龍文在不久前閉幕的全國政協第十屆第四次會議的大會上所做的發言可以瞭解,民營企業家對貫徹「36條」過程中的主要意見,是具體落實的配套措施還不能令人滿意。當然,應該承認,很多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對貫徹「36條」表現了很大的積極性,國家發改委及時出台了貫徹文件的分工方案,涉及56個部門和單位;有關部門和單位已經出台了18個配套性文件,近20個省市區制定了實施意見。總的說來,這些文件對「36條」的貫徹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同時也應該承認,這些措施還是十分不夠的,工商聯的調查還透露,有74.6%的受訪者認為貫徹「36條」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出台配套的實施細則。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據張龍文在發言時反映,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還有一些為社會熱切期盼的配套措施沒有出台;二是有的配套措施缺乏必要的力度;三是有的配套措施在市場准入方面作出一些非常苛刻的限制性規定;四是有的配套措施在具體執行中很不到位,實際上還沒有落實。
這四個方面的缺陷,一、二、四這三條主要是如何加強、改善的問題,第三條則反映了代表壟斷利益的勢力抗拒「36條」、排擠民營企業的惡劣行徑。「36條」的發佈和貫徹,意味著民有企業向壟斷壁壘的進軍,突破壟斷行業對資源、市場、產品和價格的全面壟斷,這就必然會損害壟斷勢力的既得利益,以致引起他們的反抗,千方百計地阻撓「36條」的貫徹,甚至制定有利於加強壟斷的行規,有的壟斷行業不但拒絕民有資本進入,而且力圖擴大壟斷範圍。「36條」發佈後,國家發改委曾就具體落實文件問題徵求各部委的意見。國資委居然和「36條」大唱反調,在一份書面文件裡提出:國防、石油化工、電力、電信、民航、航運等企業,應當基本上保持國有獨資狀態;冶金、機械、電子、化工、建築及科研院所、勘測設計等科技型企業,可以鼓勵民資和外資進入,但國有經濟必須保持控股地位;即使在商貿流通、生物醫藥,建材、投資等領域,一些經營規模大、具有知名品牌和巨大影響力的大企業,國有企業也要保持較強的控制力。這是貫徹「36條」,還是抗拒「36條」,不是昭然若揭嗎?
從某些行業出台的措施來看,這個傾向就更加具體,也更加明顯。
不久前完成的《郵政法》第七稿,在其第十條裡規定:「信件的寄遞由郵政企業專營;國際信件的速遞業務和單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國內信件速遞業務除外。」按照這個規定,單件重量在350克以內的國內信件速遞業務,將全部由郵政系統壟斷。這對於正在蒸蒸日上的民營速遞企業是一個致命的打擊。據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任玉嶺不久前在答《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問時透露,目前全國經營快遞業務的民營企業已有數萬家,從業人員達百萬以上,其中約有30%是下崗職工,50%為進城農民工。這些企業依靠民營機制的靈活性、工作的高效率、合理的服務價格,贏得了巨大的市場份額,做出上百億元的行業規模,擔當了全國60%的快遞業務,占同城快遞的80%,省際快遞的50%。他們經營投遞的信件和包裹,90%以上都在350克以下,《郵政法》一旦定稿通過實施,民營速遞企業不能再經營350克以下的信件和包裹,勢必造成大量企業倒閉、上百萬人失業的嚴重後果。
這種與改革相牴觸的傾向,我們還可以從石油行業找到例證。它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制定不符合於「36條」精神的行規。如去年6月商務部公佈《成品油批發企業管理技術規範》的徵求意見稿(據說是由中石油起草的),規定凡從事石油批發的企業,都必須「在中國境內從事兩年以上成品油零售經營業務,並擁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的加油站。」這個規定如果實行,就會把大量民營石油企業淘汰出局,或不得不接受兩大石油集團的兼併。因為民營石油企業很少有30座以上加油站的。另一方面,是繼續執行不符合於「36條」精神的舊文件,如在石油勘探方面,還在執行國務院1993年的文件,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團壟斷勘探權。在煉油方面,按照國辦發1999年38號文件的規定,不但原油指標由中石油、中石化控制,而且「各煉油廠生產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石油集團、石化集團的批發企業經營,各煉油廠一律不得自銷。」兩大集團往往利用指標控制權排斥民營企業,或壓低收購價,迫使民營企業就範。在成品油的運輸方面,2003年的《鐵運函105號令》明確指出,沒有石油、石化兩大集團蓋章同意,鐵路一律不得承運原油、成品油,民企無權與鐵路交涉。這些旨在保障壟斷利益、限制民營企業染指石油業的文件,本應在「36條」發佈後就加以廢除,或進行修訂,或另立有利於貫徹「36條」的新規,現在卻仍然執行不誤。這樣的「配套措施」,怎麼能令人滿意呢?
金融領域在「36條」發佈後出現了比較大的變化,山西、浙江、安徽等地都有民間資本建立金融機構的消息傳來。但是,有關部門對民間金融組織的限制仍然很多,如:註冊資本須在1000萬元以上,以自有資金入股者不得超過5人,業務上只許貸不許存,貸款利率不能超過央行基準利率的4倍,等等,而且報批手續煩瑣,堵塞了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大門。更令人驚訝的是,銀監會去年發佈的《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居然規定設立商業銀行的法人機構,「發起人股東中應當包括合格的境外投資者」。中國人出資辦金融,一定要有外國人參加發起才能獲得批准,這顯然不符合「36條」的精神。
以上情況說明,「36條」的貫徹確實不容樂觀。如何更好地落實「36條」,使民間資本順暢地進入壟斷領域,已成為民營企業界和一切有識之士的共同願望,張龍文在政協大會發言時提出了六點建議:1、改變立法滯後狀況;2、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3、完善行業准入的配套政策;4、加快金融財稅體制改革;5、切實轉變政府職能;6、改進對民營企業的監管。這些措施都很必要,但要使它們成為現實,首先要轉變觀念,正確地理解「36條」的重大意義。
「36條」的發佈是我國改革進程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它吹響了改革向壟斷領域進軍的號角。經濟體制改革的主要意義,在於打破國家機器和准國家機構對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壟斷,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換句話說,就是把生產力從壟斷性的生產關係中解放出來,使它在市場競爭中獲得充分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發展鄉鎮企業和民營經濟,到打開國門,歡迎外資進來,逐步建立起全國範圍的市場經濟體系。但這個體系是極不完整、極不完善的,因為國有壟斷經濟仍然嚴重地阻礙著它的發展和完善。國有壟斷經濟壟斷著資源、市場、產品和價格,它們缺乏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活力,不受市場規律的約束,無需創新、無需競爭、無需改善管理、無需降低成本,便可以獲得高額利潤。這種外在於市場的存在,已成為完善市場經濟、加快生產力發展的最大障礙。因此,要深化改革,加速現代化的步伐,就必須突破壟斷,實行全面的開放。而過去的開放實際上只能說是半開放,因為被認為是經濟主體的國有企業依然關閉著壟斷的大門。「36條」打開了這扇大門,使改革和開放同時具有了完整的意義。在貫徹「36條」的過程中,壟斷企業可以通過各種形式的股份制,包括職工持股在內,徹底轉變壟斷企業的所有制形式和管理機制、經營模式,使它融入市場經濟,在市場競爭的浪濤裡洗滌落後的壟斷面貌,成為適合於現代經濟發展需要的社會力量。
貫徹「36條」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大部分來自壟斷勢力。這股勢力又因為有著國家權力做後盾而有恃無恐、肆無忌憚。所以,要推進壟斷領域的改革,順利貫徹「36條」,就需要切斷國家權力和壟斷經濟的紐帶,真正實現已經喊了十多年的政企分開,禁止國家權力對壟斷經濟的扶持和對市場競爭的干涉。在這一點上,改革也遭遇了巨大的阻力。據《學習時報》4月3日的一篇文章介紹,在最近對《反壟斷法》草案進行修改時,竟把「禁止濫用權力限制競爭」一章全部刪去。這就意味著最能體現我國壟斷特徵的行政性壟斷,可以不受《反壟斷法》的制約,這真是天大的笑話。《反壟斷法》本為約束壟斷而立,現在卻變成了保護行政壟斷的法規。這個事實又一次地表現了壟斷勢力對一切觸動壟斷利益的嘗試的抗拒,這就使削除壟斷勢力和國家權力的勾結,顯得更為必要,更為迫切。希望有關部門在進一步修改《反壟斷法》時,能恢復「禁止濫用權力限制競爭」的有關內容,使之成為一部真正能夠制約壟斷、促進競爭、完善市場經濟的法律。
在貫徹「36條」時必須轉變的觀念中,有一個根深蒂固地存在於改革指導思想和社會意識形態裡的錯誤觀念,那就是「以公有制為主體」。這個已經被寫入憲法的概念,是一個既違反馬克思主義、又不利於深化改革的意識形態誤區,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對實踐是有害的。從「公有制」來說,我們一直把國有經濟看成是全民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高級形式,這是來自斯大林的謬論,與馬克思主義毫無共同之處。從「主體」來說,一定的佔有方式成為社會形態的主體,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要把與生產力發展水平不相適應的佔有方式強加於社會,成為社會經濟形態的主體,其結果必然是破壞生產力,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導致社會倒退。上世紀五十年代的「一化三改造」就是值得記取的教訓。國有壟斷經濟和市場經濟是格格不入的,把國有壟斷經濟看作公有制經濟,而且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只能破壞市場經濟。政府可以通過政策來調節市場,卻不應該運用壟斷經濟來控制市場;即使是少數完全由政府掌控的企業,也應當按照市場規則來運行,而不能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只有在生產力高度發展,實現了勞動者有產化——勞動者普遍佔有生產資料所有權,公有制才有可能成為社會經濟形態的主體,那是到了十分遙遠的將來才能成為現實的前景。現在提出並且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不過是一句自欺欺人的口號,但由於長期的意識形態灌輸,人們都把它看作是理所當然的真理,並且很自然地成為維護壟斷體制、反對深化改革的理論武器。所有壟斷勢力和反改革派,都用「以公有制為主體」來反對深化改革和對壟斷的突破。因此,要全面貫徹「36條」,突破壟斷體制,變壟斷經濟為市場經濟,將經濟領域的民主革命進行到底,就必須剝開「以公有制為主體」、「國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高級形式」等謬論的畫皮,解除壟斷體制的既得利益者和一切反改革派的理論武裝,把他們為了一己私利和集團利益而維護壟斷,不惜破壞市場經濟、阻礙生產力的發展的真面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非如此不足以振聾發聵,不足以使壟斷經濟轉變為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經濟實體。
如此壟斷何時休?爭取「36條」的全面貫徹和壟斷體制的徹底改革,是中華民族在現階段的歷史性任務,它需要企業界和理論界的持久不懈的共同努力,更需要黨政官員的遠見和勇氣。壟斷不符合於歷史規律所昭示的發展方向,勝利屬於順歷史潮流而動的人們!
2006年4月12日
來源:新世紀(4/13/2006 0:35)(//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