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2日訊】(大紀元訊)4月5日,紐約市議員巴壤(Charles Barron)等向市議會提交了《選舉權恢復法案》。這一被稱為民權和政府改革立法方面的里程碑的法案,將允許在紐約居住6個月以上的美國永久居民有權在紐約市的政治選舉中投票,選舉包括市長、市議會員、自治區主席、公共倡議者、財政監察官等地方公職人員。
超過一百萬個居住在紐約的成年人沒有直接選舉當地公職人員的權利,包括公共教育、警察品行、或住房資助項目。新立法的支持者們指出,這些移民們每年在紐約州的報稅超過182億美元,稅率與其美國公民的鄰居一樣,但他們卻沒有被公職人員代表。
《所有人的民主:恢復移民選舉權》的作者海度克(Ron Hayduk)教授評論說,「納稅卻無代表的情況和消除投票權利障礙的抗爭,並沒有因美國人的革命與公共權利運動而結束。這項立法對於實現完整的民主將是一個非常大的飛躍。」
今天,促進大紐約地區的非公民的選舉權的活動有了很大進展,大量移民匯聚在市政廳希望立法使他們今後也能在選舉投票箱內投上自己的一票。
馬里蘭州的六個城市允許非公民的合法居民投票,芝加哥的永久居民能在學校委員會競選中投票。在19世紀和20世紀,22個州和聯邦政府曾允許非公民的合法居民投票,儘管在當時,婦女和黑人還沒有選舉權。
在政治上,這樣移動能改變城市的局面,可能增加民主黨的選民。
彭博市長反對非公民者投票,認為如此有違憲法。目前,紐約州政府法規仍然禁止非公民者的選民登記。(//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