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採訪報導)中國網絡作家李建平,因為在互聯網上發表批評中共的文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將在星期三開庭審理這一案件。
李建平於2005年5月被拘捕,6月被正式逮捕,後來經過幾次反覆,於今年3月被山東淄博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國維權網的報導說,作為自由撰稿人的李建平,近年在互聯網絡上發表多篇文章,對中共政權的某些政策,以及某些中共領導人提出批評。
淄博市公安居2005年8月以「誹謗」 的罪名對他實行正式逮捕,後被檢察院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李建平的案件兩次被退回補充偵察,而有關案件將於四月十二日,在淄博市中級法院開庭。
李建平的妻子續暉表示,對李建平的起訴書籠統敘述了李建平發表在海外的三十一篇文章,攻擊中國的制度。不過起訴書並沒有指明是哪些文章。
續暉:「起訴書上說他的三十一篇文章,究竟是哪三十一篇起書上也沒有寫,我也不是很清楚。隱約我知道他寫文章發表,我不清楚他是發表在哪,是後來他出事我才知道是在國外網站。」
李建平的文章,多發表在海外的中文網站上,記者在海外的博訊和議報等中文網站,查到一百多篇署名李建平的文章,包括一些批評江澤民和吳官正的文章。
中國維權網編輯李健表示,原先以誹謗罪起訴李建平根本不成立,現在的起訴書中仍然保留了有關誹謗的內容。
李健:「誹謗罪是這樣的,它是沒有公訴的,按照刑法來講它不該是一個公訴案件,應該是一個自訴的案件。在歷史上從來沒有聽說過誹謗會通過公訴來起訴的。至於造謠,那你就要向法庭出示你在什麼地方造謠,原來試圖是什麼樣的。所以用造謠和誹謗我覺得是說不過去的,它沒辦法就改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是它起訴書還是說造謠誹謗。」
為李建平進行辯護的北京律師張星水表示,李建平的文章,只是公民言論的自由表達,不應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張星水:「他這個行為應該不屬於刑法的範疇,他只是在網上通過互聯網以真實的姓名發表了一些批評性和建設性的文章,所以我認為還是不構成定罪的標準。」
張律師曾經在今年二月向淄博市中級法院提交「關於李建平涉嫌煽動顛覆國家罪案不予起訴的律師意見書」。意見書認為,李建平的文章,代表其個人觀點,對中國社會的一些腐敗現象和不法行為提出批評,並沒有捏造實事,也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不過,張星水律師對李建平一案的審判結果並不太樂觀。
張星水:「這個案子客觀講有一定難度,但是我們準備給他做的還是無罪的辯護,因為我們會見他本人的時候他提出這個要求,李先生本人希望我們給他做這種無罪的辯護。從我們對這個案子的研究來看,我覺得要是定罪的話,無疑對李建平本人來說過於嚴酷一些。」
李建平的妻子續暉表示,在中國,一旦案件由公安局提交給檢察院和法院,法院很少能夠作出無罪判決。所以她對法院審理結果並不抱太大的希望。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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