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日訊】《愛琴海》被封殺,說是必然的這似乎是過於殘酷,說它是偶然的,這又似乎過於輕佻,措辭當然是可以可隨意轉換的,可事實卻是無法可以更改的!《愛琴海》作為一個有獨立思想的人文網站,往往是殺一警百、做冤大頭來樹被打擊樣本的網站。只要它堅持是說真話,怎麼也避免不了淪為專制勢力跨下的獵物。
中國曾經流行著一個口號叫:「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第一句話是指要加強立法,國家立法是第一步,現在50多年過去了,中共當局已經立了成千條法律,中共政府也自稱其立法在各個方面都已經初具規模,「有法可依」好像是真的有法了,但是「依不依」呢?這就難說了!這就是區別人治與法治的關鍵,我們要看執行時是看法律說了還是某要員說了!中共政府甚至還大張旗鼓推行了全民性的「普法教育」,結果怎樣呢?你說你的,他幹他的,不合《憲法》的,政府就來個《規定》。結果是中國還是人治依舊,社會更加專制腐敗。
《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固然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要保障的言論自由的權利的蔑視和挑釁,但是,在專制強權成為可恥的某些地方,它只不過是冰山一角。這種任他們為所欲為的封殺割喉事件,我們過去無力阻止,現在更加是無力阻止。衡量一個社會是否政治文明,是否依法行使公權,主要的標準是執法者是否用已經制定了的法律來執行。而在我們看來,依法治國只不過是專制者用來欺騙人民的鬼把戲。人權首先是表現弱者的權利、卑賤者的權利。弱者、卑賤者完全裸露在強橫者的鋒矢之下,最容易受到傷害的是他們的生存權、他們的資訊權、他們的言論自由權!因此,這很大程度上不可能取決於弱者自身,而是取決於統治者的態度和行為,也就是說有賴這社會執法者的執法文明的水準!
中共當局一向標榜人民生活在它的依法治國幸福的和諧社會,但是,無論是從《憲法》來看,還是從其他的法律來看,這些都是給世人只說不做的,說白了也就是供做秀之用。如今中共的《憲法》講究實用,隨時根據他們的需要「與時俱進」來修改,也就是說中國的法律就是一條橡皮筋,可大可小,可長可短,關鍵是當局有沒有這需要!
《愛琴海》被封殺就是趕上了這割喉的運動,統治者要你亡你就得一定亡。至於《愛琴海》是犯了哪條法律,對不起,他們是有規定的!所以,在中國這個典型的「人治」社會,根本上就不是以法律來辦事和執法的,只要趕上了個什麼運動,要你死,則你就死定了!
人們不見去年下半年開始,砸了多少個不「聽話」的論壇網站?許多優秀的網絡青年為了爭取自由而抗爭,最終卻失去了自由?多少網絡異議者因言獲罪?但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只要專制的制度一天不改變,網民一天也不會收聲,而且是長江後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強。網絡上一批有獨立思想的網民成熟起來了,中國人也不是過去任統治者魚肉的中國人了。人們根據《憲法》給予的權利和違憲的政府行為起來和平抗爭了,從《愛琴海》網民成立「《愛琴海》事件違憲審查申請代表團」一事來看,人民終於覺醒起來了!中國有希望了。
從網友們只要在網上發表與當局不同的意見,都有被認為是煽動使用暴力、推翻合法政府、對抗國家法律的危險來看,中國的那麼多法律恰恰都是由這些人控制領導執法部門去執行的,由這些專制機器的「當家人」以法律的名義公然幹違法的勾當,就難怪中國社會會出現「有憲不依,規大於法」的普遍的現象,甚至是用自己強加於人民的「規定」來代替《憲法》來執法的天下奇聞了。
正是由於有了互聯網,中國的喉舌們就不敢為所欲為用謊言欺騙中國人,更重要的是互聯網徹底改變了中國單一新聞的發表方式,間接或者是正在改變新聞封鎖的改革。因為,只要他們喉舌的謊言一出來,網民立即通過網絡的各種渠道獲得新聞消息的準確性,網民們也會選擇經由網絡參與對喉舌們發表的東西提出看法和批評意見,或經過網絡媒體去揭示他們的黑暗內幕,或者是對其進行輿論監督,這樣更會對其謊言進行徹底的暴露,所以,統治者就用違背人民意願的「規定」來阻止這些來自網民的社會監督,以減少形成對專制社會政治效果的影響,封殺《愛琴海》將對於日後中國未來的政治產生不可估量的震盪和改變。
「文明尚未成功,野蠻如影隨形」,半個多世紀前羅斯福先生倡導的免於恐懼的自由,不過是長夜鐘聲!離停止警鐘長鳴的時間還早呢!如果中共政府對此有真正認識,而不再固守專制,通過政治民主化的憲政改革重建合法性基礎,「依法治國」就不會成為現代「人治」的遮羞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才有可能在我國貫徹實行。要讓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還是回到《憲法》上來吧!
(2006-03-31)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