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日訊】3月28日,我和孤兒呂天嬌因在中共大使館門前抗議蘇家屯集中營出售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被泰國的警察抓進監獄。瀋陽是我和呂天嬌的家鄉,2001年下半年,我流離失所就住在蘇家屯,與血栓醫院隔路相望,當我知道蘇家屯事件後,我無法用我的語言來表達我的感受,我長時間坐在那裏,淚水會無聲的流,走路時,大腦一片空白,以淚洗面,自己竟然不知,晚上睡覺常常心痛得醒來,提起筆又不知寫什麼,我不敢去想,也不願去想,我在上面行走,地下,在我的雙腳踩著的地下,我的同修,法輪功學員正在被一個個剖開胸膛……那每日可見的煙筒裏冒出的是什麼……熟悉的面孔在我的眼前一個個閃過,那是1999年在北京,他們因不肯報姓名,而不知去向,2001年和我接觸的同修也有許多人無故失蹤,一想到這,人那就難過到了極點,會變得呆滯,麻木。
終於,憤怒在我的心底化成力量,那一刻我決定去中領館抗議,只要中共存在一天一時,我的抗議,我的正念,我的清除邪惡的決心將一刻都不會停止。
我們拉開了橫幅,舉起了展板,路人駐足,車流緩行,中領館的人叫來了泰國警察,警察對我說:「你站到對面去,去對面就不抓你了。」我沒有同意,因為我聽說當初李健輝、黃國華就是站在對面被抓,只要沒有違反泰國的法律,站在哪裡是我的權利,警察又說:「你們4月2日再來。」我沒有同意,因為邪惡中共一刻都沒停止作惡,無數法輪功學員的生命,無數中國人的生命危在旦夕。警察說:「再不走就抓你。」其實,我最知道自由的可貴,我最珍惜對我來說來之不易的自由,可是,用妥協去換取自由,神不會,我也不會,我問天嬌:「你怕嗎?」天嬌說:「為了我爺爺奶奶,為了大陸的同修,我豁出去了!」可憐的天嬌啊,終於沒能逃脫淒慘的命運,警察看過她的難民保護信,知道她不滿15歲,還是把她和我一起帶到警察局,隨後我們又被帶到移民局。移民局的官員告訴我,不會放我們,還以護照、簽證過期為由,罰我三千泰銖,並威脅我說,如果不交這三千泰銖,就將我送進泰國的拘留所,將天嬌關進移民局的監獄,直到離開這裏,不許相見。
我是難民,我持有聯合國的保護信,我被中共迫害得無家可歸,生活都無著落,還帶著一個孤兒,我怎麼會有錢去辦昂貴的簽證延期,可是,讓我將可憐的天嬌一個人孤苦伶仃的扔在移民局的獄中,一個人面對無助和困難,我會痛,會心酸,會流淚,如果母親還活著,一定不會同意,這時,我覺得泰國的警察怎麼那麼像中共培養出來的,心那麼狠,情那麼淡,行那麼惡,第二天早上,我們因為沒有盛飯的碗,沒有吃上飯,我要去法庭交錢,天嬌將一個人留在難民營一天,天嬌哭了,當我寫這些文字的時候,可憐的天嬌,在我的身邊,在綠色的地磚上,放心的睡去。我的心很寒,偌大個地球,怎麼沒有一個孩子的容身之地,千心萬苦從中國逃出來,本以為可以遠離邪惡,遠離中共的迫害,可我們飽受中共折磨的婦幼,怎麼又會落入泰國警察管轄的監獄裏,泰國為什麼聽使於中共。
可憐的泰國,可憐的泰國警察,你可知我因感激你的收留,我才去中領館抗議,為的是要告訴泰國人民中共禽獸不如,是妖魔,是邪靈,遠離中共,就是遠離邪惡,就是遠離災難,就是選擇美好的未來。
我不後悔我的行為,即使我在異國的獄中,再度過上非人的生活,我不會為我的苦難落淚,我是真、善、忍的信仰者,無論我走到哪裡,我都要揭露邪惡中共,我都要把慈悲留給那裏的人民,只要眾生能得救,只要泰國人民幸福安康。如果讓我選擇,我還會站在中領館門前。
大法弟子 呂嫦靚
200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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