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甘肅胃癌患者李東(化名)二月十四日在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過世。家屬事後檢視長達兩公尺的住院收費單,發現呼吸器項目每天都使用四十八小時以上,二月六日的使用時間還長達一百四十三小時,讓家屬匪夷所思。
中新社報導,去年十二月十九日,李東住進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生發現李東腹腔內肝、胰、十二指腸、膽囊、結腸等臟器有大範圍癌轉移現象;部分切除這些癌變臟器後,李東又在二十六日因腹腔感染,再次住進加護病房,五十天後由於臟器衰竭過世。
李東過世後,他的父親發現住院收費單非常不合理;以二月六日為例,百分之零點九氯化鈉溶液(生理食鹽水)領用一百瓶;百分之五葡萄糖溶液領用五十四瓶;百分之十葡萄糖溶液領用十瓶;持續呼吸功能檢測六十二個小時;呼吸機輔助使用一百四十三個小時;加壓給氧七十二個小時;特護七十二個小時。
另外,收費單上令人不解之處還包括:二月九日使用四十八個小時加壓給氧;十日、十二日使用四十八個小時呼吸器;十三日使用七十二個小時加壓給氧;十四日使用四十八個小時呼吸器和二十四個小時加壓給氧。然而,李東早已在二月十四日下午一時停止呼吸。
對於收費單上的疑點,報導引述蘭州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外科專家說法表示,一名病人只可能使用一台呼吸器維持呼吸。李東若在一天內使用一百四十三個小時的呼吸器,就意謂當天有六台呼吸器、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地為李東一名患者服務,讓人完全無法理解。
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副院長李玉民回應指出,收費單若註明一天使用一百四十三個小時的呼吸器,其中可能有問題。院方詳細調查後,將會同相關人員答覆家屬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