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東方2006年3月27日華盛頓報導)目前被關押在關塔納摩灣美國海軍基地的本拉登的私人汽車司機哈姆丹告美國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案將於星期二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美國聯邦最高法庭審理。美國著名智庫卡托研究所邀請專家對這個案子及其影響進行了討論。
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美國總統是否有權設立軍事法庭,審判在阿富汗以及世界其他地區抓獲的恐怖份子。
在哈姆丹控告拉姆斯菲爾德一案於星期二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前,卡托研究所邀請了為哈姆丹辯護的軍方指定律師斯威夫特以及為美國政府辯護的華盛頓法律基金會首席律師薩姆普對這個案子的影響及其憲法意義進行了討論。
*辯方律師:美國會並未正式宣戰*
斯威夫特認為,美國國會並沒有正式宣戰,美國國會只是授權總統可以使用武力反對恐怖份子,因此被關押在關塔納摩灣的恐怖份子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戰犯,他們應該享有充份的法律權利,不應該由軍事法庭來審判,只有戰爭時期的總統才擁有這個權力。
他說:『宣戰和不宣戰的戰爭區別在於正式宣戰標誌著戰爭立刻開始,宣戰本身就製造了戰爭。我們是否會正式宣戰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聯合國憲章規定,除非兩種情況之外,宣戰是非法的。一種情況是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戰爭,例如朝鮮戰爭、越南戰爭等,另一種戰爭是自衛戰爭,保護自己。』
『國會授權總統可以使用武力,在我看來,並不意味著是正式宣戰。我們大家都同意,如果沒有戰爭,就不應該設立戰爭法庭。現在的核心問題在於,我們是否處於戰時,誰來制定規則。這是一場甚麼性質的戰爭,這場戰爭的規模會伸展多遠。』
*政府律師:反恐戰爭是特殊的戰爭*
而代表政府出席最高法院審理的律師薩姆普認為,反恐戰爭是一場特殊的戰爭,反恐沒有國界,沒有起止時間,而且美國歷史上也有例可尋。
他說:『核心問題是美國總統是否有權設立軍事法庭。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我們還沒有設立過軍事法庭。有些人認為,如果美國國會授予美國總統這個權力,他當然可以這樣做。但是問題在於國會沒有授權,所以布什總統的做法是違憲的。不過,如果我們看一下美國歷史上的案例,1942年,有八個納粹分子受到美國軍事法庭的審判。當時的爭論也是同樣的,國會沒有授權總統設立軍事法庭,然而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當時一致拒絕了這一爭辯。』
薩姆普認為,既然美國司法界已經有了先例,以總統沒有被國會授權設立軍事法庭的理由替拉姆丹辯論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
*其他爭議*
關於這個案子的其他爭議還包括被關押在關塔納摩灣的恐怖份子嫌疑人是否享有無罪推定的原則,他們是否應該給與出庭為自己辯護以及接受控辯雙方律師交叉詢問的機會,在逼供的情況下提供的供詞是否可以作為呈堂證據等等。
*人權組織贊同美未遣送5名維吾爾人*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華盛頓辦公室反恐怖主義法律顧問凱瑟琳.比爾曼(Katherine Newell Bierman)對記者表示,據她的瞭解,共有15名新疆維吾爾人被關押在美國海軍的關塔納摩灣基地,其中10名被認為是和基地組織有關的恐怖份子,另外五名新疆維吾爾人已經被排除在恐怖份子之外,不構成任何威脅。但是,這5名維吾爾人至今仍然被美軍關押。
比爾曼說,美國政府沒有把這5名新疆維吾爾人遣送回中國,這一做法是對的,因為美國政府以及一些人權組織擔心中國政府會把這些維吾爾人作為新疆分離主義者而進行嚴厲處罰,甚至處死。然而,比爾曼說,美國不應該繼續關押這5名新疆維吾爾人。
有報導說,儘管美國當局不准備把這5名維吾爾族人以及另外10名被控從事恐怖活動的維吾爾族人送回中國,美國卻找不到第三國願意接受他們,並為他們提供庇護。到目前為止,美國政府已經同20多個國家進行接觸,但沒有取得任何進展。分析人士認為,這是由於有關國家不願為此激怒中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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