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殺警案宣判 被告分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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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四日電)據報導,曾驚動深圳社會的的雙警被殺案,昨天在深圳中級法院宣判。其中港人被告蘇劍輝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同案的中國被告劉永昶被判死刑。

據香港「太陽報」報導,被告蘇劍輝現年二十三歲,他在被捕後一直否認親手殺人,只承認事發當日因與女友口角,曾毆打兩名便衣公安發洩。

三十一歲的劉永昶為廣東台山人,曾有勒索、販毒、傷人及偷竊等前科。他在被捕後將所有罪名「攬上身」,承認一人一刀殺兩警。

被殺的深圳刑警黃旭及周宏宇,駐守鹽田公安分局。去年十二月三日凌晨,兩名刑警在距離鹽田公安分局附近的停車場門口,與劉、蘇等五人發生衝突。黃、周雖表露身份,但仍被人以利刀殺死。公安於十四小時後破案,拘捕劉、蘇等兩人並起出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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