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勞工自殺被判定為工作意外保險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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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一峰特拉維夫二十二日專電)以色列國家勞工法庭判定一起工人自殺事件為工作意外死亡,依判決國家保險機構必需賠償死者的遺孀;死者是以色列阿拉德(Arad)市的垃圾車司機,他在心臟病後返回工作,然後在工作時間自殺死亡。

這起事件發生在一九九六年,死者心臟病康復後返回工作時自殺身亡;死者的遺孀於一九九九年要求國家保險機構給予撫卹金但被拒絕。

死者遺孀表示,她的先生從心臟病復原後返回工作時,受到老闆的打壓,工作時間被變換,且不許死者有午餐時間,造成死者不適在工作時自殺死亡。

國家勞工法庭表示,要讓自殺事件被認為是一件工作意外事件,必需證明在工作時有特殊事件與自殺事件的發生有關連,然後造成自殺,而這起自殺事件被認定為因工作壓力造成死者自殺,因此屬於工作意外,所以國家保險機構應該予以工作意外死亡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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