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0日訊】 「人權」是權利和自由……每個人一出生就擁有的權利和自由——僅僅因為我們生而為人!Building a Culture of Human Rights Workshop Manual.
今天是3月15日,中國人都知道,今天是消費者維權日。我們可以說「維護消費者權益」,但是如果我們說「維護人權」,我敢打賭,不但政府、連普通的大眾聽見了,也會馬上警覺地和你保持距離——你要幹什麼?造反啊!可是認真想一想,有哪種權利,不是人權?生存權、發展權、隱私權、健康權、受教育的權利、結婚的權利、言論的權利、思想的權利……它具有全球性,它是人類尊嚴,它是平等、不歧視,它是不可剝奪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的,它還是一種義務。這麼多美好的詞語在它身上,為什麼我們中國人對「人權」這兩個字還是這麼過敏呢?僅僅是因為政府的教育?因為每年美國都會出一份關於中國的人權報告然後中國政府回敬一份關於美國的人權報告?聲稱中國的人權狀況最好?或者聲稱美國的人權很好?或者要優先保證生存權,以後再談發展權?誰最有能力造成human rights violation?
家長X對她的孩子說:「你要蘋果還是梨?」孩子喜歡香蕉,但是香蕉不在選擇範圍內。
3.15這一天,中央電視臺有大型的文藝晚會,各個相關的政府部門在這一天,也會多多少少做一些關於維護消費者權利的宣傳、教育工作。今天在工商所看見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問她被商家騙了該怎麼辦。我也很想找個政府部門問一問:我的老公沒有犯法,在沒有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軟禁了我該怎麼辦?我的老公在軟禁的情況下失蹤了,我又該怎麼辦?我的老公失蹤了28天了還是沒有消息,我該怎麼辦?我的小家被非法「入侵」被破壞了,我該怎麼辦?我對自己生活的環境感到絕望感覺沒有安全感沒有信任感,我又該怎麼辦?作為一個人,一個守法的公民,應當有安全地幸福地和自己的家人一起生活在自己的國家的權利。
關心我的親友,有給我建議說,你的blog,沈默一些,不要給那些人刺激性的話語。我無意也沒有刺激任何人任何部門——何況對方也根本不在乎我寫blog——就算我的日記每天有成千上萬的人在看,他們還不是一樣我行我素?W給我打電話說,現在國內,已經沒有人可以、有能力站出來公開地說話了,只有你自己能救胡佳了!如果我也沈默了,那麼很可能,他們繼續維持現狀,那麼我們的下一代,很可能也要輪回我們的命運。
河南愛滋病村裏,那些被軟禁的村民,昨天全部被放了(第二天才知道,還有一些關鍵的村民沒有被解除軟禁)。胡佳還是沒有任何消息。我不願意再漫無目的地等下去,我打算找律師打官司控告公安局「行政不作為」——既然沒有人承認帶走了胡佳,那麼胡佳在16日在家裏就是非正常失蹤,一個正常的成年人非正常失蹤,國保負有責任,公安局怎麼能夠不履行自己的職責立案偵查呢!為什麼他們想軟禁逮捕胡佳的時候,就可以輕易地利用衛星定位通過胡佳的手機信號就找到他、帶走他呢!我暗暗地下定決心:就算打官司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找回我心愛的人。可是媽媽說,我們還需要再等等,再等一兩天看看。
哦!再等等!明天!再一個明天!我不能平靜自己的心情,開了佛樂,那慈悲的聲音輕輕地唱:觀自在菩薩……霎那間,淚如泉湧。
轉自曾金燕博客(//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