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戈:憑什麼叫三輪車夫穿廣告衣

火戈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3月2日訊】今年「5.1」勞動節過後,溫州市區(鹿城區)又憑添了一個大景觀──紫紅的「廣告衣」滿街飛!所有有營運牌照的三輪車夫,都穿著紫色工作背心,背面印有顯眼的4個2寸見方的黃字,「雙鹿啤酒」,和一個雙鹿商標圖案──碗口大小的圓圈內飛躍著兩隻鹿。

勞動者和工作者,依據需要,穿上勞動服或工作衣,讓人們易於加以識別,以利工作或安全,不但無可非議,而且有其必要。這就是為什麼交通警察執勤時必需穿上紅、黃相隔的醒目值勤背心的原因。因此,要求踩三輪車的工人出車營運時,穿件顯眼的工作衣,也有一定的道理。

問題是,三輪車夫所穿的這件「工作服」,不是一件單純的工作服,而是一件名符其實的、給「雙鹿啤酒」打廣告的廣告衣。他們穿上這件廣告衣在大街小巷賓士,沒有得到任何廣告費。事實上,他們是被迫而不得不穿上的。因為,當局叫他們去領取這件紫紅背心時,就告訴他們,行車時必須穿上這件背心,不然就得被扣車、罰款,甚至被停業、被吊銷執照。而且,當時就有人當面抗議道:「工作衣應該穿,但為什麼要替啤酒廠打廣告?我們又不是廣告牌!」但是,他們的抗議被忽視。

這些三輪車夫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應該可以擁有做為一個平等的公民的尊嚴。要他們穿上適當的工作服是可以的。如果他們自願有償或無償地穿上背面印有廣告的工作服,那是他們的權利。但是把一件廣告衣強迫他們無償地穿上,卻是對他們大大的侮辱。這樣的「工作服」,不是工作服,而是「奴隸裝」!

在21世紀前夕的今天,強迫一群公民穿著奴隸裝工作,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

作為溫州人,筆者實在不想在自己的故鄉看到如此不雅的、有辱人格尊嚴的景觀。作為異議人士,筆者曾于5月中旬剛回道溫時,就向鹿城公安分局政保科面陳這一意見,希望他們及時予以糾正。然而,我人微言輕,我的話被他們當做馬耳東風。一個月過去了,他們仍然有恃無恐地我行我素!

那也好,我本來有言在先──總該先禮後兵嘛──,現在只好寫點文字,揭一下老家的醜,把這事供諸大眾、訴諸輿論──了。

(2000年6月5日於溫州)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火戈:顛倒史實的奇文共欣賞!
資訊月 英特爾以模仿秀凝聚人氣
火戈:當代的中華正氣凸顯者
火戈:汕尾「12.6」 血案告訴了什麼?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