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政府不准公共交通調高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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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毓平吉隆坡二日專電)馬國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部長宣佈,國內的公共交通都不得調高收費。至於運輸業,只要不超過所規定每公里每噸十五分的上限,業者可自行調整他們的收費。

馬國宣佈石油與天然氣價格每公升調高馬幣三十分(約美金八分)後,社會各業都醞釀漲價。尤其是公共交通與運輸者首先反應將調整收費,餐飲業更理直氣壯的先把菜單上價碼改寫一遍。

但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隨及提出警告,政府不准公共交通,包括長途巴士、短途巴士、計程車以及學生巴士,調高收費或徵收任何附加費。

部長卡立在新聞發佈會上說,石油調高價格後,將有不少人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因此,公共交通業者應把目前的情況視作鼓勵人們放棄汽車,改用公共交通系統的大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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