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楊明2006年3月2日華盛頓報導)一個國際人權組織表示,中國公民行使宗教自由的權利仍然像過去一樣受到任意的限制。另外,一個關注中國宗教自由的組織認為,中國當局正在變換手法,以法治化的名義打擊宗教組織和人士。
*:人權觀察:中國宗教自由無改善 *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星期三發表聲明說,自從2005年3月1號中國的《宗教事務條例》開始實施以來,中國公民應享有的宗教自由權利並沒有得到改善,地方官員繼續壓制宗教活動,拘留和逮捕信教公民,關閉宗教場所,並限制宗教人士的活動、聯繫、外出和通信自由。
斯皮格爾女士是“人權觀察”亞洲部的資深研究員。她說:“過去一年來,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情況幾乎沒有任何改善。相反,中國當局越加設置障礙,使新建宗教場所更難得到批准,繼續壓制宗教的行動也從來沒有減弱,某些宗教組織因為不同原因受到打壓。”
*:人權觀察:條例含糊不清 *
《宗教事務條例》在2004年7月7號中國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上通過,於2005年3月1號開始正式實施。條例說,制定本條例旨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諧與社會和諧,國家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
然而,人權觀察認為,《宗教事務條例》對相關條款定義的含糊不清,致使地方官員按照他們的具體需要,把關閉寺院、襲擊宗教會議、強迫宗教領袖接受再教育、審查出版物合法化。
斯皮格爾女士說:“我覺得條例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定義含糊不清,其中大多數是他們有意識這樣制定的。例如,中國政府說,將依法限制宗教,但是條款的模糊不清讓地方當局在實施中隨意解釋。”
斯皮格爾女士還表示,中國當局不僅用含糊不清的條款來為他們打擊官方“三自教會”以外的家庭或地下教會,更以國際反恐的名義,鎮壓新疆和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的宗教活動,並強迫那裏的宗教人士接受愛國教育。凡是拒絕服從的宗教人士可能會被趕出寺院,還可能被當局以分離主義、恐怖主義、宗教極端分子的罪名逮捕判刑。
*:傅希秋:以法治名義打壓宗教組織 *
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指出,在中國,公民只有有限度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完全沒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他說,《宗教事務條例》被中國政府稱為是以法治來推動宗教組織管理的里程碑。但是,從實施一年的情況來看,中國當局是以法治化的名義,打壓非官方宗教組織和人士。
傅希秋說:“一年來的實施情況可以看出,他們打著法治名義,對非官方的,無論是家庭教會還是效忠梵蒂岡的天主教會還是法輪功組織、以及效忠達賴喇嘛的藏傳佛教組織,維吾爾族的信仰權利等等,他們的權利不但沒有增加,反而受到普遍的踐踏。這從當局抓捕宗教人士的數量和對他們的刑罰都呈現有增無減的趨勢。”
*:傅希秋:壓制手發生起變化 *
此外,傅希秋說,中國當局近年來在壓制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的手法上也發生了變化,特別是把宗教問題作為刑事犯罪來處理。
他說:“北京家庭教會蔡卓華牧師本來是一個很明顯的宗教迫害案件,但是中國當局有關部門從一開始就因為他印刷了一些聖經,分發了聖經,把這一案件定為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當局突襲安徽家庭教會 *
就在中國《宗教事務條例》實施一年之際又傳出家庭教會遭地方當局突襲的消息。對華援助協會說,星期三上午,安徽淮北市渠溝小上海裁剪學校準備開學時,60多名手持警棒的防暴警察和便衣人員衝進學校,以“非法聚會”為名抓走了來自北京、山東、安徽、江蘇、內蒙古、浙江和江蘇等地的教會領袖和學生36人。這些教會領袖都是中國家庭教會聯合會的成員,這個獨立家庭教會目前有30多萬成員。
中國當局認為,未經當局批准的教會和宗教活動都屬於非法,並否認以反恐的名義鎮壓新疆的回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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