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擴大進程亮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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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特稿) 儘管歐洲聯盟及其前身歐洲共同體會員國已從最初的六個國家增加到現在的二十五國,並預期一段時日後,會員國的數字將會再增加,祗是這種至今仍無止境的擴大進程,顯然已亮起紅燈。

根據歐盟資料,繼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十個歐洲國家加入歐盟後,二零零五年四月歐盟又與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簽署加入歐盟的條約,並於同年十月與土耳其及克羅埃西亞展開入盟談判。

換言之,上述這些國家在經過改革並符合入盟條件後,也終將成為歐盟的會員國。而歐盟並不排除將西巴爾幹半島一些國家納入它往後版圖的計劃,再加上烏克蘭、白俄羅斯、甚至俄羅斯都可能在未來加入歐盟的結果,將會使得歐盟成為龐大無比的地區性政經組織。

歐盟原本的擴大政策,一直認為持續擴大是歐盟最有力的一項工具。因為藉由擴大進程,不但可協助中歐、東歐國家從共產制度轉化成現代且運作良好的民主體制,同時也可使得其他希望加入歐盟的國家,走向民主化與自由經濟的改革之途。

說穿了,歐盟擴大並不僅是為擴張它的彊域及版圖,更重要的是,希望經由擴大進程將意欲成為歐盟會員國的國家轉化為民主與自由經濟的國家,繼而在歐洲營造一個永遠民主、和平穩定、經濟繁榮、尊重人權與法治的環境。

不過,歐盟的擴大政策十六日卻遭到歐洲議會絕大多數成員的挑戰。藉由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的全會中,投票通過歐洲議會對外關係委員會主席布魯克(ElmarBrok)提出一份質疑歐盟持續擴大的報告(三百九十七票贊成,九十五票反對),表達反對歐盟無限制擴大的立場。

歐洲議會議員並要求歐盟執委會在年底前,提出明確規範歐盟「地理上的彊界」。對多數歐洲議會成員而言,歐盟的擴大進程必須依據它是否具有充份吸納新會員國的能力而定。依據他們的看法,在會員國尚未完成批准歐盟憲法、增加歐盟運作與吸納能力、以及歐盟預算尚不敷所需之前,應拒絕新會員國加入歐盟,並應先深化入盟尚未及兩年新會員國融入歐盟的工作。

歐洲議會甚至認為,在接納新會員國前應先拉長陣線,讓有意加入歐盟的國家先與歐盟建立多層面的關係,俾為往後入盟做好準備,而非直接申請加入歐盟。

法理上,不管歐洲議會是否反對歐盟繼續擴大,歐盟條約第四十九條條款明白規定,任何歐洲國家祗要尊重歐盟的基本民主原則,均可申請成為歐盟的一員。而申請加入的國家如能符合歐盟設定的政治與經濟標準,並能履行會員國義務及擁有執行歐盟法律與政策的行政能力,歐盟也不得拒絕接納成為新會員國。

問題是,當代表歐盟民意的歐洲議會已有多數議員認為,目前歐盟吸納新會員國的能力似乎已有所不足且應煞車時,也許已到了歐盟應慎重考慮是否修正它現有擴大政策,以及不再毫無節制持續接納更多國家加入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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