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7日訊】3月7日,我們夫妻到西安市公安局去申請了示威遊行,接待我們的警察雖然採取了「不作為」的手法,但是,我們還是準備按照《示威遊行申請書》上所寫在3月15日去示威遊行。
3月14日下午5點,一個穿員警服裝的人帶來了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共七人來到我家,給我傳達以下的內容:只有你們的示威遊行申請經研究決定批准後,才能夠去示威遊行,你們的事應該可以解決,也希望能夠解決。3月15日早上,西安市信訪局的工作人員給我們打來電話,叫我們到西安市信訪局的接待室去,他們來處理問題。按照《示威遊行法》解決具體問題的條款,我們就放棄了去示威遊行的打算。
大約11點鐘,我準備去網吧上網。我在樓下買東西吃的時候,我發現我後面有幾個「尾巴」,我感覺他們或許以為我會上街幹什麼,所以跟在我後面。但是我也沒有太在意,我發現他們一直跟我到了我經常去的這家網吧。
由於家中沒有電腦上網,我一直都去網吧或者朋友那裏上網。我這次去的這家網吧,我是辦了會員卡的,去的次數比較多,許多網管都認識我。我到網吧就馬上登陸了動態網。沒有多久,跟我的「尾巴」也來了,他們就來看我在上什麼網。我心想,你看你的,也讓你們見識見識。沒有幾分鐘,「尾巴」走了,網管來了,告訴我不能夠上《大紀元》。我答應了他,關掉了《大紀元》,我就登陸《民主網》,繼續看我喜歡的東西。大約又過半小時,一個穿著白色體恤,非常精神的中年男子到了我的跟前,給我說:「你出來一下!」我以為是警察,我就馬上關掉我的網頁後也關掉了我的電腦,準備跟他去。一個網管閑我慢,一個勁的催我:「叫你呢!」
我就來到網吧的前臺,有人介紹說,他是這網吧的老闆。他非常生氣的問我:「你是怎麼上的《民主網》,你身上是不是有個東西?通過它上去的?」
我回答:「我是通過電子郵件上去的……」他打斷了我的話說:「你知道不?《民主網》是非法網站,你一上,網監局知道了,我們怎麼辦?損失你陪嗎?要關門的!」
一聽說要陪損失,我心裏有點慌,因為在2002年的時候,我與一個朋友剛到成都一網吧的門口,就聽見網吧老闆說:「把他們兩個抓到,就是他們兩個上了反動網站讓我們罰了2,000元錢,叫他們出。」我與朋友聽見之後,馬上鼠竄,其狼狽象現在還記憶猶新。再說,我也不能夠砸他們的飯碗啊!我就給他說:「真不好意識,我以後不再上這些網了。」
網吧老闆問我:「你是會員嗎?」旁邊的網管和我都說是的。
「我們歡迎你到我們網吧來上網,但是,你不能夠再上非法網站。如果你再上的話,我們會給員警報告,還可能揍你!」
我一個勁的說:「不會再給你添麻煩了,以後不再上非法網站了。」網吧老闆對我還是不放心,因為我是會員,還會到這裏去上網,他想了一下說:你給我寫個保證,保證以後不再上《民主網》這些非法網站。「我想,怕我繼續上」非法網站「而被罰款或者關門的擔憂是可以理解的,我就給他寫下了下面的字樣:
保證書
我保證在此網吧再也不上《民主網》這些非法網站。
鄧永亮於2006年3月15日
「3.15」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上任意網站的權利事實上被中共當局間接的剝奪。要使消費者權益真正的得到保護,中共當局的權力必須要有人民的監督和制約,要不,每年3月15日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又是一個欺騙老百姓的幌子。
2006-03-16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