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7日訊】1969年初,中蘇多年交惡之後終於在珍寶島爆發了武裝衝突,兩國關係頃刻之間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中國當局外部面臨蘇聯的強大軍事威脅,內部則是一片分崩離析景象。儘管偉大領袖聲嘶力竭地號召全黨全國人民「團結起來」去「爭取更大的勝利」,但這絲毫沒能延緩中央內部相互傾軋、爭權奪利的步伐。全國各地由於文化大革命「史無前例」的功勞,生產停頓、財源枯竭、民生凋敝、滿目瘡痍。面對這種內外交困的局面,要想抵禦「老大哥」的軍事進攻,單憑破釜沉舟的決心(偉大領袖當時曾英明地告誡全黨「要作好打仗的準備,要作好打核大戰的準備,要作好死一半人的準備」!)顯然是不夠的。除了在軍事上拼湊力量準備應戰、能打一仗是一仗,動員全體老百姓「深挖洞、廣積糧」、能躲一時是一時之外,剩下來最重要的事就是「攘外必先安內」了。而「安內」的不二法門自然是「階級鬥爭」。通過「階級鬥爭,一抓就靈」,認真的落實全民洗腦,對那些無法洗腦者,只有從肉體上消滅之,才能「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統一思想、統一認識」,才能「打一場轟轟烈烈的人民戰爭」使蘇修(已經「升級」為「社會帝國主義」了)「陷於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正是出於這種偉大的戰略部署,中共中央於1970年1月下達了一個三號檔,在全國範圍開展聲勢浩大的「一打三反」運動(「一打」指「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三反」則指「反貪污、反投機倒把、反鋪張浪費」。這其中「一打」是主要目的,「三反」不過是在運動中附帶掃一下,搞點副業創收)。這個「一打三反」,實質上就是在對全體老百姓實施的精神強姦中,向任何敢於不滿乃至反抗者的廣開殺戒。
李立榮於1970年春從溧陽勞改農場提回南京重新發落,正是在這種形勢下發生的必然之事。
「一打三反」運動開始後,對照這場運動的要求,當局很快發現運動前不久對李立榮的判刑過於心慈手軟。對李立榮這種反動家庭出身、長期以來思想極為反動,一貫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攻擊無產階級專政、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的「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僅僅判了十年徒刑,簡直是對黨對人民嚴重的不負責任!儘管在判李立榮十年徒刑時已經夠「從重、從快、從嚴」了,但疾速發展的形勢還是使原判顯得過於「右傾保守」!本著對黨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必須「實事求是」的重新審理李立榮一案。這是個難逃的劫數,是李立榮的「命中註定」。
那麼,對李立榮一案怎樣操作才能將其由十年徒刑變為死刑立即執行呢?對於掌握了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的公檢法辦案人員,這難不倒他們。偉大領袖早有「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的教導。雖然李立榮在不久前剛剛被判了十年,而且那時這十年是嚴格按政策量刑的;但幾個月前的政策是幾個月前的政策,它們已經不能適應幾個月後的形勢,今天已經有了今天的政策。過去判十年,自有當時判十年的政策,今天改判死刑,同樣有今天判死刑的政策,任何時候,都必須嚴格執行黨的政策。既然有「政策」撐腰,「策略」就更是小菜一碟。對一個已經判了有期徒刑的既決犯,想叫他「升級」到死刑,最佳的「策略」莫過於安排他「重新犯罪」,並且犯的是「組織逃跑、煽動鬧事、抗拒改造、繼續攻擊」之類的殺頭重罪。而這一點,對具有豐富階級鬥爭實踐經驗的公檢法人員,不過是舉手之勞。根據我十年的勞改經驗,勞改當局根據上面旨意如果有心要某個犯人「升級」,只要像喚狗一樣召集幾個勞改積極分子開個小會,秘密佈置一下,積極分子們馬上就心領神會地明白該怎麼做,第二天一大早,對當事人的揭發檢舉材料就會像雪片糕一樣塞滿管教幹部的口袋。要什麼有什麼!就憑這些雪片糕,就能成為某人加刑乃至槍斃的「鐵證!」
這些絕非我主觀臆斷,類似的事我見的夠多了。李立榮死刑判決書的罪狀裏就有如此之類的內容: 「在勞政期間,堅持反動立場,繼續散佈反動言論,為首組織逃跑集團,煽動犯人鬧事。」這些罪狀在1979年12月30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79申(70)軍管刑字第377號」平反判決書中以「經查,並非事實,應予否定」一語推翻。
這就是李立榮被判死刑的真實內情。
至於林舜英被判死刑,背景與李立榮相同,只是「策略」上比李立榮似乎簡化了些。我到目前依然不清楚她被抓進去後的詳情。我只知道她被抓進去兩次,第一次是在我被抓後不久,根據當時的政策,大約是從她身上實在榨不出什麼油水,關了兩個月後放了出來。第二次是1970年5月,正是「一打三反」運動如火如荼之際,這下就再也沒有出來。我聽說她在裏面什麼都沒承認過,曾經兩次絕食,被送到紅十字醫院強行撬開嘴往裏面灌食物。我還聽說,最後在提審她時,當聽到提審人員宣佈李立榮和她的「罪狀」從而明白和兒子將面臨什麼樣的命運時,這位年屆六旬的老太太竟然像條母狼一樣向審訊者瘋狂的撲了過去。母性和人格的尊嚴,使這個一輩子膽小怕事的女人戰勝了一切恐懼,陡然間變成了一條在絕境中不顧一切護崽的母狼!
最後替她安排的罪狀是:「與XXX、XXX、XXX等多次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攻擊無產階級專政,攻擊社會主義制度」、「支持李立榮倡狂進行反革命活動」。
林舜英、李立榮母子最後的結局發生在1970年的12月10日。
這天,南京市五臺山體育場迎來了本年度最後一次公判大會。就在這次聲勢浩大的公判大會上,母子二人一同以「現行反革命」罪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當高音喇叭將這個判決送進每一亇與會者的耳朶時,台下十幾萬席地而坐的人群象大風之下的麥田一樣湧過一陣波動,人群中的竊竊私語彙成一片低頻聲浪,直到主席臺再三警告不准喧嘩、保持肅靜,才逐漸平靜下來。人們一下子親身感覺到,在強大的無產階級專政面前,人權,人性,人格,人的生命,人的尊嚴,竟然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不堪一擊;這些天賦予人的最珍貴的東西,就象潔白無瑕的精美瓷囂一樣,在可怕的專政鐵錘猛擊之下,頃刻之間成了一堆碎片。
就在判決剛剛宣讀完的那一刹那,李立榮發瘋似地喊了起來:「這關我母親什麼事?你們憑什麼……」語音未落,立即被頸子上的繩圈勒昏了過去。
那一瞬間,我知道他要喊什麼,更請楚他想幹什麼,他是在窮盡最後一口氣,對蒼天,對在場的十幾萬人,對所有人類,悲憤地傾訴自巳和老母親的冤情,他要憤怒地控訴那個高高在上的暴君及其爪牙們的血腥暴戾,他要向全世界揭露在這片土地上曾經發生過和正在發生著哪些駭人聽聞的罪惡……。但是,他已經什麼都喊不出,什麼也不能做了。那根具有中國特色套在頸子上的罪惡繩圈,將他所有的傾訴、控訴、揭露,將他在人世被迫發出的最後吼聲,全部勒回了他的胸膛。
滿含著對暴政的仇恨,對愚昧的厭惡,對曾經躋身其中的那亇罪惡社會的詛咒,他就這樣匆匆地走完了二十六年的人生旅程。
接下來的遊街示眾,給凡是看到當時那場面的幾十萬南京老百姓留下了終生難忘的記記。
大約是為了凸現「威懾」和「鎮壓」的強大效果,林舜英母子一同被綁在第一部刑車上,七八個身材魁梧的軍人緊緊地按住捆得死死的母子二人,由於無法正常呼吸,二人的頭都耷拉了下來。周邊的人無法看清她們母子的臉,她們母子在人世給人們留下的最後印象是她們頭頂上那高高豎起的亡命牌以及林舜英那頭在寒風中飄拂不定淩亂的白髮。
這天上午是多雲天氣,時而還能見到陽光,到了午後,天陡然陰了下來,太陽由於不忍目睹人世間這種瘋狂的戮殺而將臉深深地埋進了雲層。刺骨的寒風挾著淒厲的警笛聲在陰冷的上空回蕩,驚懼和恐怖籠罩住整亇城市,所有刑車經過的路口都戒備森嚴如臨大敵,到處可見荷槍實彈的軍警,全城成了個大刑場。
數十萬人列隊夾道來接受「教育」,讓他們親眼看看「現行反革命」會有什麼樣的下場。長長的刑車隊伍在巳實行戒嚴的市區主幹道上緩緩行進,每當刑車過處,兩旁的人群中就出現一陣騷動,人們都禁不住交頭接耳地議論第一輛刑車上的那對母子,不時發出一些驚歎。惶恐和驚悸象瘟疫一樣迅速在人群中擴散傳染,一時間人們甚至懷疑起眼前所發生的一切,這究競是身邊的殘酷現實,還是一場可怕的噩夢。
人,殺的太多了,反革命,槍斃的太多了,公判大會,判刑佈告,刑場斃人,這早成了司空見慣的事。對某些人,這些事就象走進電影院看一場革命影片一樣平常,而且連票都不用買。可是,這次同以往畢競不同,六十歲的母親和二十多歲的兒子竟然一同犯了「現反」頭等大罪,同時殺頭,而且綁在一部刑車上遊街示眾,然後送去刑場,這可絕對是史無前例的革命新生事物!這一切,即使對那些見慣了屠殺,見慣了流血,神經已變得麻木的人,在親眼目睹這種人間慘劇後,也身不由已地不寒而慄。
人們已搞不清古今歷史上是否有過這樣母子一同殺頭的悲慘記錄了,只記得在大家都看過多遍的革命樣板戲《紅燈記》中有過相似的情節。那麼,人們不禁要問:那李玉和母子的同被處決,這李立榮母子的同被處決,兩者之間,是戲劇中虛構情節和當前客觀事實的偶然巧合,還是後者對前者在行為上的刻意效仿呢?日本鬼子當年殺的可是貨真價實同他們作對的中國人,而如今要殺的這位白髮蒼蒼的中國母親和他文靜的中國兒子,真的能象李玉和母子反抗日本人那樣對當今的中國政權構成嚴重的威脅?
歷史,難道真的非得要時時刻刻祭起種族仇恨、階級鬥爭這些嗜血如命的法寶,以人頭和鮮血為代價,通過永無休止的相互仇殺來開闢自已的道路?人類,莫非一定得世世代代陷入寃寃相報的迴圈,歷經沒完沒了的劫難,從而走向最後的終結?
提到「紅燈記」,在下出於如何殺人的聯想,忍不住要挿入幾句略為偏離本題的話。
《紅燈記》,這部以煽動(或曰激勵)階級仇和民族恨為主旨的革命樣板戲,幾十年來久演不衰,凡中國人幾乎都看過,有的甚至多遍。可就是這樣一部家喻戶曉、膾炙人口的名劇,其中有一個情節上的失誤,多年來卻一直極少為人覺察——這就是日本鬼子鳩山在刑場處決李玉和母子時,事先沒有想到割斷他們母子的喉管或套上一個繩圈,竟讓李玉和母子能在槍口下從容不迫地喊完一長串口號後才慷慨就義。這種安排,我敢肯定會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留下一個可鑽的空子——就連我們這個最講人權最講人道的社會主義國家在槍斃反革命時,都會採用各種革命措施不讓他們臨刑前發出聲來,而兇殘成性的日本鬼子居然允許要處決的犯人臨死時想喊什麼就喊什麼,這豈不是在表明日本鬼子竟然比我們還講人道講人權嗎?這不是美化敵人、詆毀我們自巳又是什麼?等等。對這個情節瑕疵,我也曾多次考慮過,這會不會是編導們一時疏忽所致呢?似乎不太可能。這《紅燈記》可是當年偉大革命文藝旗手江青女士親自把關的經典革命樣板戲,以她一貫雷厲風行、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是絕不允許哪怕是在最微小的細節上存在差錯的。那麼,這莫非是故意如此安排,是為了給觀眾留下一個小小的思索空間,以便讓人們在看了日本鬼子怎樣殺人、我們的新生紅色政權又是如何殺人後,相互進行對比,從而反襯出軍國主義分子的愚蠢透頂,我們紅色政權的大智大慧,進而表明我們中華民族對日本大和民族在智商方面佔有壓倒優勢呢?對此我又有些吃不准。
去年,我專為此事請教過南京市京劇團一位資深導演王先生。王導告訴我,舞臺上一般不宜渲染暴力、血腥,因為這對廣大觀眾來說是不健康的。過度的暴力、血腥場面,會使人們的心靈、心理、性格降低對暴力的敏感度,久而久之,人對暴力的反應將越來越遲鈍,心理逐漸出現變異,有可能會誘發暴力型犯罪。王導的這番解釋是頗為經典的,以前我也略知一二,可這依然不能消除我心中心疑惑。若真如王導所言,由於血腥和暴力不宜在舞臺上展現,為此在《紅燈記》中特意替鳩山多少「保留」了一點人性,沒讓他在槍斃前先割開李玉和母子的喉管。那麼,當縱觀我們當局在日常現實中的所作所為後,不免又會提出新的疑問:難道我們的紅色政權,真的就在意那一點點人性?真的考慮過血腥和暴力的不良副作用?張志新臨刑前喉管被割斷,李立榮在有十幾萬人參加的公判大會上當眾被勒昏過去,而後母子二人又在幾十萬人眾目暌暌之下示眾後押往刑場,難道這不是當眾展現血腥和暴力?可我們的紅色政權對此又什麼時候有所顧忌過?相反倒是唯恐影響不夠大,觀眾不夠多,聲勢不夠恢宏,氣氛不夠恐怖。既然在現實中的作為是如此的「無所畏懼」,那末對區區一部戲的情節,又有何必要去考慮什麼血腥不血腥呢?。因此,我對王導的那番經典解釋也只是聽聽而已。看來,對《紅燈記》中的這個小問題,巳無人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詮釋了,唯一擁有最終解釋權的江青女士,由於早在12年前就已經用一根繩子把自巳掛了起來,也無法當面請教了。
1970年12月10日下午四點多鍾,隨著南京鳳凰西街刑場一陣槍聲過後,十顆苦難的靈魂離開了這個罪惡的人世。
南京對所有現行反革命的屠殺都是在鳳凰西街盡頭處一片墳場裏進行的,這條鳳凰西街至今還橫在那裏,作為一個啞的但卻是雄辯的證人,證明在那個「革命」的年代裏,那個暴君及其爪牙們的兇殘暴戾能達到何種程度!任何敢於表示對專制獨裁制度不滿的人,其下場又是何等悲慘!
頗為值得一提的是,當時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在對林舜英母子身後事宜的處理上,表現得倒頗為寬容,很有點「人性化辦案」的色彩,這就是事後沒有要李立榮在南京的兩個妹妹補交槍斃她們母親和哥哥的二角錢子彈費。而當年張志新的親屬則沒有這麼幸運,她的丈夫接到通知後,乖乖地交了一角錢。
就在林舜英母子行刑的下午,李立榮的兩個妹妹躲在一間門窗緊閉的小屋內抱頭痛哭,這一哭,就是三天三夜!
這天晚上,我的老父母親在家中黯然垂淚,他們都瞭解林舜英的為人,熟悉她的忠厚慈祥、心地善良,怎麼也沒想到這樣一位阿彌陀佛的老好人會遭如此厄運。我父親忿忿不平地對我母親說,當年在長辛店我們那樣罷工鬧事,吳佩孚都不敢開槍,現在對李媽媽(他們就著小輩稱呼林舜英為李媽媽)這種老好人都能殺,成了什麼世道!不知這些狗日的當時怎麼下的了手的?!這,就是一個參加過「二七」大罷工的老工人對此中肯而又樸素的評價。
十條生命,對我們這個十億人口的大國,是個微不足道的無窮小。偉大領袖連死一半中國人都不在乎,殺十個人又何足道哉?可就是這無窮小中的林舜英、李立榮母子,卻讓南京當時的幾百萬市民從她們同時被殺的事件中,親身感受到了「紅色恐怖」,進一步瞭解了「階級鬥爭」到底是什麼。血淋淋的事實告訴人們,階級鬥爭,這把高懸在每個人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劍,它隨時隨地都有可能悄然落下,叫人身首異処,而且是防不勝防;任何人不論身居何位,如何小心謹慎,如何力圖自保,都由於絕對不可知明天自巳會不會成為這柄劍的犧牲品而終日惶惶不安。全體臣民即使都規規矩矩老老實實地匍伏在君王的腳下,三拜九叩,山呼萬歲了,但為了貫徹萬歲爺「階級鬥爭必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的聖旨,還必須從中挑出5%的臣民,先將其製造成鬥爭物件,然後再用他們的鮮血來塗抹寶劍的鋒口,防止生銹鈍化。孔老二當年鼓吹過「有教無類」,現在則是有鬥無類,有殺無類,不管你是年逾花甲的老人,或是年方弱冠的少年,不論你是學富五車的大家,或是目不識丁的文盲,挑上誰,誰就難逃厄運。上至國家主席,國防部長,下至黎民百姓,布衣貧民,概莫能外。
1970年12月10日的這個晚上,當人們坐上飯桌後,首要的話題必然是下午發生的事,那第一部刑車上的母子,那綁著的花白頭髮母親和綁在身旁年輕的兒子,那高高豎起的尖角亡命牌,那令人心驚肉跳的警報……。那時已能記事的孩子現在該有四五十歲了,他們應該記得當年父母講述此事時臉上那驚恐不安的神情以及「要聽大人話、不能在外面‘瞎講瞎說’」之類的忠告。旦凡現年五十多歲以上的老南京人,提起那次母子一道被槍斃的事,大部分人應該都記憶猶新。去年(2005),本人專門為此作了一次隨機抽樣調查,在我問的三十個五十五歲以上的人中,有四人曾在當年親眼看到林舜英母子遊街,有七人的家中成員(包括親戚)看到過遊街,有六人聽別人說過此事。儘管取樣範圍還不夠大,但也能說明目前在五十多歲人群中,還記得這件事的至少有半數之多。
遺忘是人類的天性,但有些事是永遠忘不掉的。
林舜英、李立榮母子被槍殺後的十天,巳去臺灣多年的李劍文在日本東京舉行了一次有一百多名中外記者參加的記者招待會,會上李劍文先生聲淚俱下地向記者們披露了妻兒在大陸慘遭殺害的情況。會後,各國記者在本國的報刊上作了專題報導。(待續)(//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