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就版權刑責提出建議

標籤:

【大紀元3月17日訊】政府昨日建議在修訂版權條例中列明,市民如在180日內,複印學術書籍超過書本總頁數的15%,或在兩星期內影印超過1,000份報紙雜誌,要負刑事責任,非謀利和政府資助的教育機構可免刑責。有團體歡迎政府此項建議,可以免除刑責,避免教師在冒犯法的風險下教學,影響教學工作。此外,政府將在年內,就制止網上侵權制定諮詢文件。政府又建議放寬出售水貨影音產品的期限,由現時的正版發行後的18個月,縮減至9個月。(//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山泥傾瀉事故頻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港府斜坡安全監管工作
參選校董遭DQ 港嶺大學生會署理會長考慮司法覆核
桃芝襲港|畢業生聯署促補辦畢業禮 中大:延至週日舉行(更新)
「桃芝」創香港史上最遲八號風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