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教會李麗姐妹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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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訊】我叫李麗(黎),女,出生于1975年9月15日,家住湖北省十堰市。于1998年蒙召參加了華南教會第22期神學。

2001年8月13日22時左右,我和池發玲姊妹在鐘祥東湖一信主家庭被鐘祥柴湖派出所拘留。當場收走圣經、專刊、手表等物。8月14日17時左右,3名專案組人員將我和池發玲姊妹用繩索反綁押至鐘祥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我們所在的3號室同時關押的還有徐興喬、宋鳳菊、仝翠娟等7名華南教會的姊妹。

8月15日開始輪流提審,審完的人當天就換號室。8月16日,宋鳳菊姊妹被帶出去提審,直到深夜才回來,手背、手臂、腳上、踝骨等處都是水泡,特別是胸前乳上竟有豆大的水泡!作為姊妹,對此,我們感到莫大的羞辱。

第二天早上,我問拘留所一姓魏的干部:“警察打人對嗎?”他說:“警察打人當然不對。”當他將我帶進號室時,池姊妹和仝姊妹已被帶出提審,直到半夜三更才被陸續送進來收拾東西轉到隔壁號室去了。

8月18日早上,我和徐興喬姊妹被帶出號室分開提審。審我的人有3個:一個胖胖的警察,40多歲;一個瘦瘦的40歲左右(鐘祥潞市派出所的);一個稍高一點(鐘祥冷水派出所的)。審訊的地方是他們的臥室,兩張單人床一字擺開靠牆放著。他們叫我坐在床上,胖點的警察就隔著一張桌子坐到我對面,審訊開始了。先作了點思想工作,就問我姓名、住址、信主經過和教會中信徒的名字、住址等。

我深知賣主賣友的主必不喜悅,所以審訊不到十分鐘,我便被腳鐐銬在了床腿上。一個人拿了根電棍進來放到我的腳鐐上直冒火花,但是我還是不說,稍高一點的警察就一把抓住我胸前的衣服把我扯了起來,說:“穿那么整齊!老子扒光你的衣服看你還假圣洁!”說著,就伸手撕我的衣服。我死抓住衣服不放,但還是被扯開了一顆扣子,內衣扣也被掙掉了,他把我猛的往后一推,我重重跌倒在床,頭撞到牆上,兩眼一陣發黑,他又扑過來抓住我的頭發把我扯了起來,讓我坐好,說:“老子拔光你的毛,讓你當尼姑去!”

說著就抓住一把頭發往下扯:“說!跟你老師睡過几次覺!時間、地點,交待清楚!”我气憤至极,大叫:“你胡說什么?”這時,劉從政(鐘祥公安局宗教科科長)走了進來,看到那几個人對他恭敬的樣子,就知他是他們的領導。我就對他說:“你們應開宗教法庭審理我們的案子,而不是這樣!”

劉科長說:“宗教法庭?你沒有資格提這個,你老師也許有這個資格。但我告訴你,在中國是絕對不可能有宗教法庭的,就是在世界上也是很難的。共產党允許你信主,但并不等于他相信有神,這一點你要弄清楚!”如此,我說什么好呢?他見我仍然說不知道教會中的任何事,就沉著臉拎著包走了。

當時門窗已被關上了,胖胖的警察把桌子往邊上一推,吼了起來:“什么叫共產党專政!現在就讓你知道!”冷水派出所的警察拿著電棍就往我胸部打,我赶緊用手護住胸部,大聲喊叫起來,他更加惱火了:“你還敢喊哪!把手放下來,不放就給你銬起來!說!跟龔圣亮上過床沒有?”“沒有沒有沒有……”我气极了,一口气喊了几個沒有。他一吼:“什么?到底說不說?喊救命!打死你們也不算犯法,死了,挖個坑一埋,看誰會管!給老子講人權!”他打累了就停下來,換了一個人來問,不說就接著打,一直審到半夜,他們都哈欠連天,仍沒有停止審訊的意思。

而我當時正來月經,審了一天,心靈身体說不出的難受,不知自己還能熬多久。當胖胖的警察問我与老師有性關系沒有,我仍說沒有的時候,那個冷水派出所的警察不耐煩了,咬牙切齒地把桌子一拍,罵道:“狗日的!說不說?是不是喜歡人打你?”說著電棍就往下身捅。我嚇得赶緊趴在腿面上,欲哭無淚,欲訴無門,只有大聲的喊主,巴不得立時死了才好。

胖警察僅穿條短褲,挺著肚子走進來看我還是什么都不說,就抓住我的頭發往牆上撞,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抵在牆上說:“我們挖了個坑,專門埋你們華南教會的人,已經埋了一個,當我們不敢埋你嗎?”拿電棍的警察說:“我看她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到底說不說?”

電棍又象雨點一樣的往胸部、大腿上亂打,又往小腹、兩腿間打去。我死死地趴在腿上,任憑他們打我的背、頭、臉、嘴,心想自己只能到這地步了。他見我不直起身,就拿電棍從胸部和腿面之間插進去,使勁摁在我的左乳上,摁來摁去,恨不得摁進肉里,罵道:“說不說!你當老子不敢扒光你的衣服嗎?”

我決定拼上了,真扒光我衣服,我就死。但要我的父母知道自己死在哪里,就停止了一切的喊叫和掙扎,任憑他的羞辱和折磨。他們見我突然的轉變,也覺吃惊,就停止拷打,問我話,我就說了一個電話號碼。他們就停止了一天的審訊,打著呵欠要去睡覺。我執意要求進號室,他們說天快亮了,就讓我睡這儿。把腳鐐給我從右腳換到左腳,硬讓我睡到床上去,我只有硬撐著坐等天亮,一個人就在我旁邊的床上睡了。

天亮后,劉科長來問審訊情況,答應讓我給家人打個電話,但以后必須要和他合作。電話打通了,我告知家人自己的處境,并請他們在自己死后來收尸,如果判刑了就來送衣服。劉科長听后非常惱火,就重新提審,我還是說不知道。他又問我和龔老師有無性關系時,我很詫异他竟會問出這樣的問題,但還是耐著性子如實回答沒有。

他把筆一放,抱著手就說:“你不要以為說和你老師有性關系就會加重你的處罰,我們這次打擊的對象是你老師,不是你們這些學生。現在你們應該認清形勢,積极和我們配合,我們就是你們的保護者嘛!好吧,你再好好想想看,是不是有過一次。因為時間長、事情多,所以就忘記了或記不清了?”“我對你們說過多少次了,沒有就是沒有!”

我真是想不通他到底要干什么?他看了我半天才拿起筆皺著眉頭寫了個“沒有。”又接著問我專刊投稿、聚會家庭等,我皆說不知道。于是他就讓我看看供詞后簽字、按指押,雖然已是19號中午了,但審訊日期仍寫著18號。冷水派出所的警察也照樣問了一遍后讓我簽字,審訊地點寫著“警官訓練中心,”但審訊人姓名卻未寫明。于是我被帶進號室,進了號室,我一頭倒在鋪上,一動也不想動,真愿發生的一切都是一場夢;然而,身上的傷痕卻時時提醒著自己這一切都不是夢。

8月27日,專案組給我們攝了影。28號上午,專案組中的一名辦案人員將我帶到5號室后,拿出一張紙從小窗戶遞進來,遮住上半部讓我簽字、按押,過后我才知道簽的是“監視居住。”以后,每隔几天,劉科長就來提審一次。當我說和龔老師沒有性關系時,他就中止談話,繼續關押,不許家人接見,更不許送衣物用品。

當地的信徒想要給我們送點東西,哪怕是一包衛生紙也是送不進來的。這讓我們几個姊妹倍感日子艱難。一次,劉科長來提審說:“你老師自己都說和你有性關系,你還在說沒有!到底想不想回去?想回去就給我好好寫,不會寫我拿一份給你看看,你一看就知道怎么寫了,不要象個豬腦袋不開竅。龔圣亮這回是死定了,你還年輕,前途無量,何必賠上自己呢?”

10月13號下午,仝翠娟提審回來,灰心沮喪到了极點。我問她,她說:“他們這回只給我錄像,我也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沉默了一會儿又說:“我很對不起教會,對不起老師,你千万別再像我一樣作假見證了!”第二天一早她就被人帶走,說是送她回家。

10月底的一天,專案組的張立清、李建國兩名辦案人員來提審我。一見面,李建國(派出所所長)就說:“我們是華南教會專案組的,這段時間一直在荊門,專審龔圣亮、李英、徐福明、龔邦坤的,開始他們比你還硬,我們一去,他們什么都愿意說,所以這案子馬上就要結束了,只等開庭了,希望我們也能合作愉快。”“想不想換一個地方?”

張所長馬上接著說:“對!換個地方說!” 我听得膽戰心惊,几個月來的一幕幕已把起初的信心和勇气磨蝕的蕩然無存,直想赶快脫离這种令自己窒息的環境、空气,速速地脫离他們的手。我便承認了聚會的家庭和教會中弟兄姊妹們的姓名,成了一個賣主賣友的猶大,致使許多弟兄姊妹遭逼迫,有家不能歸。

2001年11月6號,我被送往沙洋勞教所。一路上,鐘祥公安局法制科的徐春山警察不住地用言語羞辱、奚落于我,我只有默默禱告主,因為只有主最知道我。到了二大隊,因著畢隊長的問話,我才有幸看到自己勞教書的內容大概:罪名是因為參加了華南基督教會的神學培訓和聚會以及專刊投稿,而其中好多稿子在提審中問都沒有問過。勞教書始終未給我本人一份。

于是,因為信仰耶穌的緣故,我在沙洋勞教所二大隊開始了三年的勞教生活。

2004年2月8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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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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