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以三歲小孩的尊嚴,及最虔誠的心情,告訴全天下的父母親大人們:我不要「體罰」。
也許你從來沒聽過心理學上有過這麼一個實驗:心理學家將一隻「可憐」的白老鼠放在一個通了電的籠子裡後,他們盡情的放電,然後默默觀察白老鼠的變化,起初這隻白老鼠還會死命的掙扎,企圖突破「電」圍,但是在牠嘗到失敗後,卻會變得絕望、無助。
於是,牠以一種焦慮、不安、恐懼的心情,面對以後的「電擊」。這個故事,讓我害怕極了,因為它太像、太像大人的「體罰」行為。
隔壁小翠的媽媽曾說:「囝仔大人,要打才會乖。」、「不打以後會成流氓。」……
這是什麼話嘛!簡直把孩子當成妖魔的化身,如果不用神鞭伺候是無法伏魔除妖的,那……乾脆學少林寺,在家中設一個「戒律院」算了,不受教的孩子,一律重打八十大板。
其實,我們哪有那麼壞,你沒聽過,孩子本來就是「頑皮」、「愛鬧」、「好動」的說法嗎?如果我們一出生就能像你們那般成熟,我想就用不著教育了,不是嗎?印度發現的那兩個「狼人」,也不至於那麼慘。
前一陣子,我聽到一個更奇怪的理論,一個大人在廣播電臺侃侃而談,「體罰」不能廢呀!他的想法是:因為小孩子不成熟,必須以「規律」約束,否則將無法使他們成器。他還說:「沒有體罰,就如國家沒有法律一般。」
你相信嗎?
我可不信這一套哩!我……我真想罵他「豬」。
第一個讓我不相信的理由是:「處罰」並不等於「體罰」。處罰可以糾正我的壞毛病,但體罰卻會傷害我的自尊。假如我真的犯錯,你可以告訴我:「小如,你把爸爸的杯子摔壞了,今天罰你不准看卡通影片三十分鐘。」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就賞我兩記耳光。心理學家說:被打的小孩易變壞。
心理學的研究也證明:常常處在被打危機的小孩,很容易產生多疑、敏感、恐懼,缺乏自信、自尊等人格缺失。
如果你不信任我這個小黃毛ㄚ頭的說法,何妨接受我的「水晶球」,讓自己退回三十年前的童年時代,想想自己也曾因為一件小犯錯,而被父母賞耳光、打屁股、敲腦袋的感覺:是不是只有怨恨與不滿,沒有任何「改過向善」的效果。
除非你不是在教養子女,除非你覺得毆打小孩很好玩,除非你相信「打人」是孩子的最怕,否則你真的不應該動用「神鞭」。
因為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小孩,都很怕、很怕面露凶光,兩手顫抖的惡煞父母。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哪!哈,如你不喜歡別人拿棒子打你,請把孩子也當人,用一種體貼、尊重、鼓勵的方式來對待我們。畢竟育兒不是一種「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遊戲。
摘自:游乾桂所著《寶貝在說話》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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