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然」原意應該是指自己本來的樣子及起源、始之真。
所謂「自然」(physis, 幾與cosmos同義)系指事物內在的、固有的本性(或本然,即自然);並使之成其然的根源。(《宇宙的觀念》第186頁,肖魏/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12)
「自」在甲古文中本是鼻子的象徵,義謂人指鼻子以自指。……筆者認為,在對「自然」詞義的貢獻上,「然」的作用遠遠大於一般的理解。
作詞尾,表事物之狀貌,……第二,可作「是這樣」解,……第三,「然」可用來肯斷一陳述之真。(《「自然」之意義》,趙東明/著,《哲學研究》2002年第6期第61頁)
略查些資料,「然」字意義甚多,不知其所然。或許「自然」本意有「自己也」的意思。
「自」還有「開頭」,「起源」,「始」的意思,那麼「自然」還指「起源也」,「始也」。
自然一詞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表達一些意向中的不分因果的事件,比如「吃完飯自然就不餓了」等等。雖然吃完飯可能還是餓,但意向上可以成立。自然還指不做作,放鬆點兒的意思,這接近於「自己本來的樣子」這種意味。最可笑的就是自然科學與自然哲學根基於的自然主義——非人格化的人外無意識的精神物質二分的物質自然。
所以,在我們看來,科學可以說是關於自然現象的有條理的知識,可以說是對於表達自然現象的各種概念之間的關係的理性研究。(《科學史》緒論第8頁,W.C丹皮爾/著,李珩/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6)
據說,科學是在一種把自然現象當作非人格力量的產物的世界觀內運作的。(《科學與宗教》第17頁,[英]約翰.H.布魯克/著,蘇賢貴/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2)
任何人不可能意識得到沒有人的意識的情形,所謂獨立於人的意識的外在自然根本不存在,或者說在人的意識中才存在,非人格化的自然主義只是個幻覺,人怎麼可能意識、接觸得到獨立於人的(等於由真空間隔的)自然呢?
人與世界根本上不可分——真。
真就意味著人所認為的與所謂客觀自然的一致,研究事物的目的在於以事物自己本來的樣子理解事物,也就是主觀對客觀的認識與主觀定義的客觀或客觀對主觀的反應相一致,也就是主觀從客觀中抽像出的所謂客觀的認識與客觀對主觀的影響的所謂主觀一致。
真能夠統一主觀與客觀,現象與本質,感性與理性,動與不動,變與不變,超越於原因與結果,內外無別,完整而無分割。也就是說從真分離出客觀主觀感性理性等等都是偏執。難道誰能意識到沒有主觀的客觀,誰能感覺到沒有感性的理性,誰能接觸到獨立於現象的,與現象分離的本質。反過來講沒有客觀、理性、本質誰能知道主觀、感性、現象等,主觀、感性等絕不是因其自身而存在,而是因其外在而存在。真也意味著相互關聯的無矛盾的,無矛盾定義的整體。
換言之,真就是絕對真理,真超越於內外之別,因果之分,那麼真被有與沒有,存在與不存在來描繪並不貼切,真無有無,真超越於有與無。
如果沒有絕對真理——真,就沒有是非對錯,換言之,沒有可參照的的根本的標準,就沒有判斷的能力,判斷就不可能存在,那麼誰能判定沒有真呢。
語言文字等等都是相對固定不變的概念,當然不可能貼切描繪絕對真理——真、善、忍(在本文後部將證明善與忍也是絕對真理),但真、善、忍又是一切的本源,語言文字的來源,語言文字也就可能表象,象徵絕對真理,可以言說。
絕不可以檢驗絕對真理,也就是說不可以,不可能以實驗、觀察、分析等形式(有形的方式),也就是以科學與哲學的方法來實證、檢驗絕對真理。
一切研究的目的在於尋求相同的甚麼,統一的根本,這也是哲學與科學的初衷及終極目標,也是科學與哲學得以存在的理由。
爭論中的問題是一個非常深遠的問題:在甚麼條件下認識是可能的?對希臘人來說,除非它是不變的否則沒有東西是可知的,這已成為不言而喻的公理……(《自然的觀念》第12頁,[英]羅賓.柯林伍德/著,吳國盛,柯映紅/譯,華夏出版社,1999.1)
絕對真理當然是統一一切,且貫通包括一切的。要觀察絕對真理,當然是人在觀察,當然人只能觀察到人(意識)之外。要看到絕對真理,觀察者必在絕對真理之外,但絕對真理又是人之本,檢驗者之本,換言,檢驗者要置自己(意識)於自己(意識)之外,檢驗者已沒有存在的理由,等於承認自己不成立。要以實驗來分析絕對真理,實驗的結果永遠有二分,有是和不是,也就是說二分的結果絕不是統一,用實驗證明永遠達不到統一的真。真之外就是假,怎麼可能在假中用假來證明真,達到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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