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1日訊】人是地球上最偉大的生命,這生命最可貴的是有思想,能自由而非在
奴役之中的表達。
我們的先知,他們並不是因為擁有智慧的生命而偉大,而是因為有自由的言說才偉大。
自由,往往有多種含義,多種意味,多種形式,但歸根結底只有一個內容:言說的自由,自由的言說。
自由的言說,對一個人一生來說,其實有一句話就夠了,就已經讓他名揚千古了。羅素,是大哲學家,我們只要記得他一句話就夠了:
「人畏懼思想甚於世上萬物──甚於死亡。思想具有顛覆性、革命性和破壞性,令人畏懼;思想對特權、陳規陋習毫不寬容;……思想探視痛苦之深淵,無所畏懼。……思想是偉大的、敏捷的和自由的,它是世界的光芒,人類的首要榮耀。」
愛默生說,「偉人們均視精神力量強於物質力量,承認思想統治著世界。」
自由的思想,自由的言說,唯一不能不區別的就是要分清善與惡。善與惡是人類自產生以來一直為之困擾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大約在西元前300年一位先知伊壁鳩魯說:
「神能夠從世界上消滅惡,但他不會這樣去做,或許願意這樣做而無能為力,或許是既無能為力也不願意,再或許是既能夠又願意。如果他們有意消除惡但無能為力,那麼他們就不是全能的。如果他們能夠這樣做而不願意,他們就不是仁慈的。如果他們既無能為力又不願意,他們便既非全能又非仁慈。如果他們既能夠而又願意消除惡,惡又為什麼總是存在呢?」
毫無疑問,伊壁鳩魯的這段話簡明、深刻、令人振奮,又似乎意義深遠。可是,假如惡不存在的話,這個世界上的善又如何表現出來其為善,而非為惡呢?《聖經》中的一段話說,「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說明這個世界上人人需要愛,但同時不是在證明人人缺少愛嗎?
當魔鬼撒旦躲在陰暗的角落時,難道不是證明文明之光的權柄和榮耀嗎?世界上,既然有人性,就有善惡之分,魔鬼也不可能消失,人類經受的考驗就都在繼續,直到永遠。
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先生說,「歷史不得不彌補法律的失職。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歷史並非清白之手編織的網。使人墮落和道德淪喪的一切原因中,權力是最永恆的、最活躍的。」
美國作家亞當斯也明白無誤地說道:「我越來越確信,人是一種危險的生靈;權力,無論是賦予多數人還是少數人,都是貪婪的,象墓穴一樣,哭喊著:要,要!」
當一個人得到了整個世界,卻喪失了自己的生命,又該是怎樣的悲哀和無奈呢?「要」,往往是喝鹽水,越喝嘴巴越渴,當他在自己的葬禮上致富時,他的「黑夜將永遠與白天告別了」。
對於匈牙利詩人裴多菲來說,最著名的一段話就是一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自由,對於身體或許是一種享受,放縱,但這並不是生命之中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大腦裏有多少自由的因素,多少自由的種子在生根發芽。
美國第二屆總統約翰亞當斯說,不受制約的權力絕對不能相信。人民沒有一般知識,自由就無法維持。對於公眾來說,保護社會低層人民獲取知識的手段,比保護全國富人的財富更為重要。確保自由的更好方法是將自由置於人民手中,這就是賦予人民任何時候在立法機關和法庭捍衛自由的權利。毫無疑問的是,財產同自由一樣,是人類的一項真正權利。
自由,對於人來說,若沒有財產的安全保證,自由的權利豈不更加不可靠。
「人不能象螞蟻一樣,活著並不獻身於追求這些思想。」美國哲學家艾德勒說,「每一個思想都是一個生命的源泉,是鼓舞和照耀言辭、事實、典範和情感的光亮。沒有他們,情感就會死去或奄奄一息。」思想往往是看不見的光,比可見光還明亮。一個人,為了自由而獻身,為原則而敢於鬥爭,事實上比實踐原則來得容易,因為人只有在獻身或鬥爭中才能掌握人性的真理,把握自由的方向。
我們生活在先知之後的時代,為爭取自由而得自由是最好的結果。我們的今後,期待還應該有「為了宗教的宗教,為了道德的道德,為了藝術的藝術。」(法國哲學家古贊)
在嚮往自由中堅持自己,更加可貴。英國物理學家布郎說,「敢於蔑視死亡是一個大膽勇敢的行為。但當活著比死去更可怕的時候,敢於生存下去則是最真實的勇敢。」
阿克頓先生還說,「每個時代,自由的發展一直受到它的天敵──無知、迷信、征服欲、貪圖舒適、強者的權力欲望、窮者的溫飽希求等等的困擾。我們用以判斷一個國家是否真正自由,最可靠的標準是看少數人享有多少安全。國家把一個單一的最終物件──一個階級的利益,國家安全或力量,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或者對任何思辯觀念的支援──作為國家至高無上的目的時,它就必定不可避免地變成絕對國家。」
英國哲學家約翰.密爾說,「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已把‘多數人的暴虐’這一條列入社會必須提防的諸種災禍之內了。」
我們在處理任何事情的時候,知道不能偏袒一方,無論一方是富人,還是窮人;無論一方是多數,還是少數。但是,在社會角度上看問題,我們又不能不同情和幫助窮人。英國作家布裏福說,「被壓迫者在道德上始終是對的。」雖然「民主是最壞的政府形式,它最無效,最笨拙,最不切實際。……它使智慧退化,使愚蠢、無知、嘩眾取寵和蠱惑人心獲勝。……然而,民主是惟一可接受的社會秩序形式,因為只有這種形式符合正義。」
我們相信正義,也相信自由。雖然布郎先生還說過「沒有什麼東西是不朽的,除了不朽本身」,但正義和自由,不是「東西」,而是理想的追求,思想的價值,是看不見的自由的無所不在的文明之光,又是伸手可及的。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布蘭代斯說,「那些為我們贏得獨立的人們十分珍視自由,既視其為手段,也視其為目的。他們相信自由是幸福的秘訣,勇氣則是自由的秘訣。他們相信如果沒有言論和集會自由,討論將會無效。」
人們,包括高高在上的人們,都應該知道,「秩序不可能只是通過人們對違法受懲的恐懼來維持,抑制思想、希望和想像是危險的。恐懼孕育著鎮壓,鎮壓孕育著仇恨,仇恨則會威脅著穩定的政府;安全之路在於有自由的討論潛在的不滿和可能的解決辦法的機會。防止罪惡企圖的適當辦法是好的企圖,那些用革命為我們贏得獨立的人不是懦夫,他們不懼怕社會變革,他們沒有用自由作代價來換取秩序。」如果失去了自由,一個國家遍地都是英雄,都是永遠的豐碑,事實上並沒有說明這個國家是幸福的。
對於大眾來說,真實的情況是人人有接受最好教育的自由,享有最廣泛自由的權利,免於恐懼和暴力,依靠知識獲得上進,追求更寬容的社會進步。
這個多元的時代,只有自由的文化才能造就廣博而自由的心靈。無自由的文化,是一種文化奴役,從來就不能造就廣博而自由的心靈。
歸根結底,人所渴望的最偉大的思想,也不過是這麼一句話:人有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也同時有擁有真理的權利。人人要自由,人人有權反奴役。
2006-03-10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