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日訊】維權,也有稱之為「維權活動」或「公民維權」;民運,也即「民主運動」的簡稱。兩者既有區別,也有共同點,我的許多朋友由於對兩者的認識不同,因而有了不同的策略和操作,猶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就兩者之間的區別而言:維權活動更關注的是一樁樁具體個案,以確保公民權利在行使時免受不法侵害,或者公民權利在遭受不法侵害時如何討回公道,其操作以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啟動與進行法律程序為主,爭取媒體的聚焦和關注為輔的策略;而中國民運,重點是要在中國大陸建立「主權在民、權力制衡與依法治國」的民主體制,其操作通過提出與現行政治狀況不同的意見並組織反對力量來推動。
正是由於這兩者不同的策略和操作,產生的社會效果也有很大的差別:
第一,維權活動直接關係到許多案涉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維權活動人士往往與部份民眾關係密切並深得他們的愛戴與擁護;而民運,因其「民主、法治、人權、自由」等概念的抽像,廣大人民群眾由於長期受統治勢力的愚弄和奴化而不能深諳或切實體驗出「民主、法治、人權、自由」的意義所在,實際上大多數民眾由於「事不關己」對民運處於好奇而又缺乏熱情狀態、甚至不少人還籠罩在「政治迫害」的恐懼之中。
第二,維權活動所要解決的問題特點是「微觀」和「事急」,由於一般不直接觸動政治體制,似乎不容易被當權勢力找到政治迫害的口實,容易被有些維權人士認為是「安全」的假像,但實際上維權活動得罪的往往是當權者本人,要解決的矛盾更尖銳、更直接和更急迫,在官官相護的傳統與體制下其面臨的危險性同樣不可小看,這方面的教訓現在也已經數不勝數;民主運動所要解決的問題具有「宏觀」和「事緩」的特點,由於其所要解決的問題不僅具有根本性同時也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要靠長期的奮鬥與推進,決非單靠幾個人的一朝一夕努力就能畢其功於一役,當然前仆後繼的犧牲也從未間斷過。
第三,恰恰由於中國大陸目前的「(共產)黨主」與「官主」的官本位權力凌駕於「民主、法治、人權、自由」之上,一但觸及權力主體貪得無厭的既得利益,維權活動往往是勞民傷財、無功而返,甚至還常常遭受貪官污吏的刁難與打擊報復,幾乎已經快走到了絕望的死胡同;而中國的民主運動,由於其脫離了民眾的切身利益而難以獲得廣大民眾的積極參與和持久支持,還由於許多優秀的民運活動家不是被共產黨關入大牢就是被共產黨「驅逐出境」,在屢敗屢戰的不屈抗爭中一直難成氣候。
雖然具體到某一事件,是單純的「維權」或者「民運」,還是兩者的結合,應該說「運用之妙」在於參與者根據具體情況「存乎一心」,沒有也不應該有「放之四海都皆准」的固定模式。但總體而言,只有將維權與民運結合,方能相得益彰!這不僅是個論理的問題,而且在實踐中已經成了必然的趨勢,不少維權人士也是中國民主運動的積極參與和支持者,不少民運人士都在積極投身到燎原的維權活動中。有時候,一個行動,到底屬於維權行動,還是屬於民主運動,抑或兩者兼而有之,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更好地讓公民的權利與自由獲得尊重與保障。
高智晟律師發起接力絕食的活動,使維權與民運的結合達到了近幾年來難得一遇的空前規模,在此「勇氣、意志和智慧」的較量中,大家合力尚顯「勢單力薄(尤其在面臨打壓的國內)」,如果一定要把維權與民運割裂開來甚至要「老死不相往來」,正中了誰的下懷,又傷了誰的心?
丁子霖女士作為天安門母親的傑出代表,表現了的偉大的愛和堅毅,她是我最尊敬的人之一,過去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也如此!但尊敬並非等同於盲從,丁子霖女士為署名的致高智晟的公開信《請回到維權行列中來》,由於我不敢苟同,經過幾天的「深思熟慮」,所以特撰此文以表異議!@
2006年3月1日完稿於中國杭州(//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