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法庭判五名藏傳佛教僧人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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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袁野2006年2月7日華盛頓報導)總部設在倫敦的自由西藏運動說,5名藏傳佛教僧人被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一家地方法庭判處一年半至3年徒刑,理由是他們散發西藏獨立的傳單並呼籲抵制北京奧運會。

這5名僧人包括3名喇嘛和兩名尼姑。他們在去年5月因散發呼籲西藏獨立的傳單被當局逮捕。這些僧人在傳單中還呼籲中國政府和西藏人進行對話,並且反對北京舉辦2008年奧運會。

自由西藏運動主席埃麗森.雷諾斯說,5名僧人被判刑的消息是通過自由西藏運動在印度和中國境內的聯繫渠道證實的。不過目前還不清楚甘南地方法院以何種罪名對這些僧人做出的宣判。但是根據以往的案例,法庭的判決應該和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有關。

*案件具體審理情況不明*

雷諾斯說:“我們不知道這樁案件具體的審理情況。但是如果參考以前類似的案例的話,我們知道中國的司法體系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在獨立法律代表和上訴程序等方面都不能符合國際標準。”

雷諾斯說, 這幾名僧人因言獲罪的事件說明中國當局對持不同政見的少數民族和宗教人士繼續強硬壓制。她說:“三年監禁的宣判當然顯示出中國當局對於那些就西藏前途公開發表政治見解的人毫不手軟的態度。儘管近年來中國中央政府做了一些積極的動作,比如和達賴喇嘛代表建立聯繫、提前釋放一些其他的西藏政治犯等等。這說明中國開始注意到國際社會對中國西藏政策的審視。但是,這起判刑事件仍然是非常令人失望的。”

甘肅省與西藏自治區並不接壤,但是這裡居住了大約40萬藏人。而甘南地區將近一半人口為藏族,素有“小西藏”之稱。這裡還有百餘座藏傳佛教寺院。

中國在1984年頒布了地區民族自治法,強調在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尊重歷史、文化和宗教多元化。但是中國當局對於有獨立傾向的民族分離主義一直嚴厲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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