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7日訊】據悉,因為廣西百色地區平果縣的法輪功學員農有躍作無罪辯護,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新於2006年元月26日被中馳律師事務所解聘。
早在2006年元月12日,在山東濟南市為被勞動教養的法輪功學員劉如平律師代理行政訴訟期間,就收到中馳律師事務所前任主任陳永才的電話告知,因楊在新律師為法輪功農有躍作無罪辯護,該所準備解除與楊在新的聘用合同,並要楊律師書面匯報辦理該案的情況。
楊律師已將農有躍案件的起訴書、辯護詞、判決書、北京高智晟律師三次上書全國人大和胡溫的材料、辦理該案過程的情況匯報一齊寄送到廣西區司法廳律管處。
2006年元月26日,楊在新律師收到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簽發的一份《通知》,說因楊在新律師未與該所簽訂繼續聘用合同,楊律師已不是該所的執業律師。所以,從2006年2月1日開始,楊律師不能繼續以該所執業律師的名義執業等內容。
楊律師認為,該所是在受到有關部門的壓力後,才作出以上行為的。楊律師於1996年度起就一直在中馳律師事務所執業,2002度還是該所的合夥人,楊律師在該所工作至今已將有九年,而且楊律師以該所的名義對外還有大量的業務尚未辦結。@(//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