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5日訊】依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組織力量對家庭用戶電錶檢測結果發現,電錶偏差最大的快28%,多數快10%左右,用戶因此必須為電錶「走得快」額外付出10%至28%的電費。據此推算,兩年的電力違法收費為27.4億。
據《羊城晚報》1月30日報導,中國電信電力兩年違法收費50億元,其中的電力違法收費,經專項檢查核實為27.4億。
七成五電錶走得快 家用電錶快5至14倍
報導指,共用電錶的用戶發現總表與分表的誤差遠遠超過合理的表損,經國家技術監督局組織力量對全國17個省的企業所生産的34種電錶進行深入調察後發現,七成五的電錶皆出現正誤差,即「走得快」;而家庭用的電錶,其檢測結果偏差最大的快28%,多數快10%左右,比國家明文規定的電錶誤差應介於正負2%內才屬合格高出5至14倍,用戶因而必須平白無故地額外支付10%至28%的電費。
電力公司球員兼裁判 非法謀利
報導引述電錶生產企業消息稱,目前用戶所使用的電錶都是經由電力公司統一向企業購買進行安裝的,電力公司為了謀取不當利益,私下要求企業將電錶調快,而企業爲了避免電力公司以産品「不符規格」拒絕收購,不得不基於經營與效益考量配合之。
電力部門之所以能獲取非法利益,是因為電力部門長期以來扮演球員兼裁判的角色,不僅壟斷電力經營,還包攬一切電錶的校對與安裝。
電力部門計量收費的依據是總表,用戶雖然可自行購買合格分表,但分表計量僅供用戶間自行分攤電費的依據,這也就是為何用戶買100元的電却只能用70元至80元的電量的關鍵所在,也是總表與分表的誤差爲什麽大幅超出正常範圍的奧秘所在。@(//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