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4日訊】我是受害人陳行兵之妻龔德玉,女,30歲,住陝西省安康市旬陽縣蜀河鎮文家山村六組,我丈夫陳行兵,男,35歲,生前在蜀河鎮沙溝村經營個體診所,深受當地老百姓的信賴與好評,引起不少同行的嫉妒,被別人誣告陷害。
2004年7月31日旬陽縣公安局及蜀河派出所幾名幹警,在未向我們家屬出示任何證明文件{傳喚通知書,拘留證,逮捕證}的情況下,把陳行兵強行從診所抓走,始終不告知家屬。2004年8月2日清晨,縣刑警大隊,闖進我家及近親屬家謊稱說陳行兵逃跑了,又不出示任何搜查證,兇神惡煞,刁蠻無理的強行搜查,查後無果。
2004年8月3日清晨,旬陽縣仙河村民任某從汗江撈出一具戴銬男屍,經公安辨係陳行兵。屍體經法醫解剖,我們家屬目睹全過程:
1、屍體緊縮一團,兩上肢抬舉,面部皮膚黝黑,表情痛苦,全身青一塊紫一塊,腹部傷尤其明顯,陰囊嚴重腫大變形;
2、左眼球脫出眼眶掉在鼻樑上
3、喉管有大塊淤血堵塞,法醫拒不提取樣物
4、右手戴著手銬,左手無銬有一道明顯手銬印痕
5、胃內無物
解剖後法醫不讓家屬在筆錄上簽字而一走了之。死因不明,當地政府和公安不保存屍體,一直逼迫我們家屬簽協議先埋人,被逼無奈只好簽了一萬元協議書,把屍體領回家買了冷藏櫃,冷藏屍體已一年多,至今命案未破。
當地縣,市檢察院以不夠成刑訊逼供為由均給了我「不予立案決定書和覆議決定書」,也不給我們受害著家屬屍檢報告,我們不服此決定。2004年12月復議在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至今已一年多,不給我們任何書面答覆。
為了維護我們的人權,為了給死者討回一個公道!我們全家老小帶著心靈上和身體上無言的傷痛整天跋涉在上訪途中,寫了好多材料,跑了多次路,向各級領導寄了無數封信,從地放到中央的信訪口一一做了反映,中央的各信訪口督辦函開下去好多次,可省,市,縣把我們當皮球一樣踢來踢去,相互推諉,草菅人命!
特別是在這一年多裏,當地政府和公安利用種種手段威脅,恐嚇,軟禁,拘留我們受害著家屬和近親屬,逼迫早日埋人。我們受盡了他們百般折磨,至今命案未破,我們家屬以淚洗面,兇手逍遙法外!簡直天理何在?我們實在忍無可忍,無路可走。各級檢察院均口頭給我說人溺水死亡,一直不拿出書面結果,我們受害人家屬反復要求重新屍檢,可各部門相互推諉,我們該怎麼辦?希望大家給點建議!2005年公安部開展的全國各地大接訪活動中我們陝西省公安廳副廳長陳裏接待了我,接待中他提出說公安內部已給了那幾個幹警相關處分:
1、江濤副所長撤職
2、段維兵等兩名幹警留黨察看一年
只是口頭說沒給我書面東西。並給了我批示,寫的是:讓省公安廳督察處和刑偵局再研究一次,給我一個客觀的答覆。我做了讓步,也簽了同意。回去後安康市局局長陳幫華接待我要我寫出賠償要求。可我寫了, 市公安局給我不予受理答覆單。
今特向貴欄目組及各大熱心人.緊急求助,迫切的希望您們能幫幫我們一家,為我們受害者家屬仗義執言,給我們一家活下去的希望!!從而使已驚動陝西省各大媒體的重大人命案,得一瞭解。
受害人家屬: 龔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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