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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強控告壹週刊誹謗案 雙方同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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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三日電)台中市長胡志強控告壹週刊「鹹豬手」報導誹謗案,原訂下週一在台北士林地方法院開庭,但胡志強表示,既然對方已承認錯誤,並在週刊上公開道歉,他決定與對方和解,並撤回告訴,也準備將數萬元的訴訟費捐出做公益。

前年底台中市主辦金馬獎頒獎典禮,邀請名模林志玲擔任主持人,壹週刊在事後卻報導指稱胡志強對林志玲伸出鹹豬手,胡志強認為壹週刊扭曲報導,憤而對壹週刊提出誹謗告訴。    

士林地方法院原訂下週一開庭審理這起誹謗官司,但胡志強已決定與壹週刊和解,他說,這原本就是一場誤會,既然對方已承認錯誤,也在週Z上向他道歉,雙方因而達成和解共識。    

胡志強表示,他手上握有當天活動過程的錄影帶,這場官司打下去,他一定會打贏,既然和解,他已撤回告訴,而且他也準備將數萬元的訴訟費用捐出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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