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伊健編譯報道)澳洲財長科斯特洛表示,凡是認為伊斯蘭教教規可以與澳洲法律並存的人,應該搬到讓他們感到更舒適的國家去住。
據澳新社消息,科斯特洛23日在悉尼學院發表了主題為澳洲公民身份含義的演講。他說,所有澳洲公民必須擁護這個社會體制,澳洲體制主張容忍及保護所有公民的權利和自由,這是成為澳洲公民的一個先決條件。他表示,這是一條期望大家都遵循的法律,該法律是根據澳洲憲法由議會頒布的。如果誰對此無法接受,那麼他就是不接受澳洲最根本的原則及澳洲所維護的價值觀。
科斯特洛是基督教衛理公會教派民間傳教士的兒子,但他本人則變成浸教會教友。他強調澳洲是一個保護所有宗教信仰自由的非宗教國家,但是不存在任何來源於宗教的法律,來與澳洲法律競爭或者取代用以治理國民社會的澳洲法律。
科斯特洛說:「我們的法律來源於民主選舉的立法機構。有些國家,如沙特阿拉伯和伊朗,是應用宗教或伊斯蘭教教規治理國家。如果有人想生活在伊斯蘭教法律之下,那些國家或許讓他們感到輕鬆自在,但不是澳洲。」他說有些信仰和價值觀過於以自我為中心,並指出:「對於拒絕接受澳洲社會特性的人,澳洲社會難以接納他們。如果某些人不能真誠地承諾公民的職責和權利,他們就不會誠心地獲取公民身份,如果他們已經獲取公民身份,那麼如果他們還有其他國家的國籍,就不應該讓其保留澳洲公民身份。」
但科斯特洛表示,對於那些在澳洲出生沒有雙重國籍的人比較難辦。「這些人與澳洲社會明顯疏遠,不支持澳洲所贊同的價值觀和原則。這種疏遠可能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造成威脅。」他說。
據此,科斯特洛強調指出通過這些人尊敬的領導人向他們講明澳洲的價值觀及其意義的重要性。「說到底,他們必須明白澳洲只有一個法律,不論他們是否承認其合法性,這一法律都將被執行。」他說。(大紀元版權所有)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