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一名持雙程證男子在元朗經營非法家禽屠宰場,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有罪,被判監三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食環署人員是在2月17日在元朗雞柏嶺採取突擊行動時,搗破一間非法家禽屠宰場,發現約一千隻活雞及八十隻已屠宰家禽,並即場拘捕該名男子。該名男子因無牌經營食物製造廠、無牌飼養禽畜及違反逗留條件而被定罪。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該署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屠宰活動,以保障公眾健康及保持環境衛生。
根據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食物製造廠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入獄六個月,另加每日罰款九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