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聞劍採訪報導)湖南省湘鄉市東郊鄉石江村有一位農民被屈打成招的搶劫、強姦罪冤案三十年後雖然歷經多次各級上訪和社會相關人士關注之後得以平反昭雪,但是按照法律規定的國家經濟賠償卻遲遲沒有落實。
這位農民名叫王威發。一九七二年,二十八歲,正值年富力強;然而,他卻在當時公檢法部門刑訊逼供的折磨下,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判刑七年。王威發一九七九年刑滿釋放,歷經家人多年各級上訪和申訴,終於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平反昭雪。
湘鄉市人民法院向王威發支付了三千元人民幣的補償款,湘鄉市政府隨後也給予王威發三萬多元以示政府補償。然而,當記者星期一電話採訪王威發時,王威發的兒子王光輝代表父親,與記者有了以下對話—
王光輝︰「市政府說那個不搞賠償,只搞一點補償。本身這個案子已經有三十年了,三十年他們到現在只擺了一點補償給你,沒有搞賠償。」
記者︰「你說這個「補償」和「賠償」區別在哪裡呢?」
王光輝︰「這個「補償」和「賠償」肯定區別大啦。如果它是賠償的話,那辦起來那就幾十萬哪;它如果改為一點補償給你,它就沒有按照合理程序來。」
王光輝所說國家有關政府部門沒有按照程序對他父親進行賠償,是指早在1995年就已生效實施的「中國國家賠償法」。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每日平均工資計算。這樣,王威發計算,他的七年冤獄應該得到賠償十一萬多元。
此外,賠償法還規定:因刑訊逼供造成的公民身體傷害,除了賠償全部醫療費之外,最高還可獲賠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這樣,王威發認為,各項相加,他應該獲賠二十多萬元人民幣才算合理。
為了得到合理經濟賠償,王威發及其家人自從冤案被平反昭雪後,一直向各級政府部門申訴和上訪。為此,王威發的兒子王光輝繼續與記者對話—
王光輝︰「現在申訴到「省高院」去了。」
記者︰「申訴哪裡去了?」
王光輝︰「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記者︰「那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給予你們什麼樣答覆呢?」
王光輝︰「那它現在答覆還沒有下來。」
記者︰「還沒有下來?」
王光輝︰「嗯。」
記者︰「那他們給你們講什麼時候下來呢?」
王光輝︰「什麼時候下來?我估計這個也是一個謊言,肯定是。我們上訪已經有差不多半年了,這肯定又是一個謊言。」
記者︰「那既然你們認為肯定是一個謊言,那麼你們對最終的合理賠償,仍然抱有信心嗎?」
王光輝︰「那肯定沒有,但是如果說在高級人民法院不行的話,那我們這個也沒關係嘛。」
記者︰「你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去告?」
王光輝︰「嗯。」
記者︰「那你要準備等多長時間?假如這個湖南省不給你們?」
王光輝︰「那也等不了多長時間,如果再等半個月,還沒有消息的話,我爸爸他們就要上北京。」
記者︰「就要上北京去?」
王光輝︰「嗯。」
記者︰「那當地政府對你們這樣積極往上告,有沒有對你們說不要告了,這樣告是徒勞的。有沒有?」
王光輝︰「這以前說『官官相護』嘛,肯定是。因為以前我爸這個事情平反了,如果是搞賠償的話,他會說政府不管,要法院賠償,法院哪來那麼多錢賠償?他們就你推你、他推他,這你推他推,誰賠呀?!」
記者︰「他們就在互相踢皮球啦?」
王光輝︰「哎,對對對,就是這樣。」
湖南省內的各級政府與法院部門在就王威發經濟賠償一事上互相推諉,幾年前,就此事組織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呼籲書的發起人之一,現旅居美國的徐水良先生就此表示—
徐水良︰「我想他這個也沒辦法,只有通過法律途徑,同時進行上訪,能夠來解決。」
王威發為了獲得國家經濟賠償的漫漫上訪之路要走多久才能走到盡頭?徐水良說,要通過法律和上訪的途徑,試圖解決問題,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王光輝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終能否給父親一個公正的「說法」並不表樂觀。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