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安培採訪報導)中國環保總局星期一公布實施《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時規定》,希望敦促政府部門和官員注重環境保護,真正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中國環保總局等部門的官員星期一表示,一些地方政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片面追求經濟發展;一些地方環境監督部門法制意識淡薄、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的問題十分突出。
針對這種情況,環保總局等部門出台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時規定》。該規定不僅涉及到如何處理有問題的環境污染企業,也包括如何處理在環保方面失職瀆職,有腐敗行為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為什麼中國各地政府領導普遍忽視環境保護?黑龍江的時事評論人士石成仁先生的觀點是 —
石成仁:「一方面是環境法律的意識淡薄,另外環境科學知識也比較淡薄,也比較缺乏。問題是咱們地方政府又沒有人監督它們。古代社會雖然是科舉制度,但它畢竟是學而優則仕;我們現在一般,特別偏遠地區,是腐而優,所謂腐而優就是靠錢賄賂進去一些地方政府官員,這是關鍵問題。因為他沒有責任感啊!我搞政績不是說為了我人生的價值,我搞政績的目的是為了再往上走,不是我真正造福於社會。只要我能搞出錢來,搞出政績我就上去。」
石成仁先生認為,中國環境多年來持續惡化的另一個原因,跟大眾普遍缺乏保護意識也有關係。
石成仁:「中國人沒有環境意識也不是今天的事情,公民的意識是由政府引導的,中共政權因為長期以來沒有環境意識,所以百姓就沒有環境意識。這需要有個過程,當然得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環境意識和科學知識水平,這也是很重要的。」
中國實施《《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時規定》是否會有什麼效果?真的會對地方官員有威懾作用麼?美國中文電子雜誌《大參考》主編,關注環境問題的李洪寬先生認為 —
李洪寬:「現在這個官商勾結基本上已經成形了,當地造成污染的企業之所以能夠形成規模,它往往都是跟當地領導人有非常密切的關係。所以你指望它這種非常密切的關係自我矯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它除非借鑑於國外情形,除非允許有些獨立的機構,比如說甚至有國際背景的這種環境監督機構,你可以到更高一級的行政部門控告,到法院去控告,或者是允許媒體去做獨立的調查。但這個像媒體自由、結社自由,在中共政權現有的體制下都是非常難辦的問題。」
中國國務院上星期宣布,治理水,空氣和土地污染是今後15年的工作重點,希望在2010年以前改善主要城市和地區的環境質量。對此,李洪寬先生並不樂觀。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