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一言:言論自由是野蠻和文明程度的標誌

──漫畫事件中的「自由議點」(1)

張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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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訊】題解:「自由議題」中的自由主要是指言論自由,議題是有關言論自由問題引發爭論的問題。以下是我對爭議問題的見解。

言論自由是野蠻和文明程度的標誌,言論自由的質越高和量越大文明程度也越高。

[一]
有人在這次爭論中提出相反的標誌。他們如此說:西方社會一直標榜自由是上帝賦予的。在一些人看來,這就是上帝賦予了他們的尚方寶劍,只有自己想不想幹,不存在能不能幹的事情。推而廣之,也就是人人都負有上述權力。…那麼你丹麥報社擁有出版的絕對自由,他伊斯蘭信徒也就擁有了因不滿而引發的打砸搶活動。意思就是說,言論自由的值越高野蠻程度就增高。

張三一言這樣回答:

這位反言論自由者在這一段陳述裏有四個錯誤:

一是,把言論自由妥協讓步以和平方法解決問題的功能曲解為導致暴力的肇因。

二是,人家用文明方法行事,他則報以野蠻回應。

三是,世人皆知言論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但他卻把暴力行動列為與言論自由等量齊觀的基本權利。

四是,把言論自由這個人類共同擁有的基本普世權利歪曲為上帝賦予西方的絕對權利。(這裏的所謂「西方」「西方人」,實際上指的是自由民主國家和相信自由民主的人)

不錯,這位朋友提出用暴力回答言論引起的問題,的確是古代人類解決問題的常規,現代人類還常見使用這種方法解決問題。把古猿人到今天民主社會的現代文明人過程放回歷史長河作一個比較,我們可以看到用野蠻暴力零和解決問題,到使用語言雙贏的妥協合作解決問題,是跟隨著言論自由增加而變化的。言論自由程度越高,雙贏的妥協合作解決問題的程度就越高,範圍也越廣;暴力解決問題的就越少。

我們再看這次漫畫事件。丹麥利用言論自由權利刊登漫畫後,可有各種解決方法。

一是,由回教中的溫和派出面交涉,指對方作為令回教徒感到被冒犯,這不利於不同宗教、民族、文明之間的交流以找尋一個不同文化在同一空間和諧共存的局面;因而在不否定對方有這一自由表達權利前提下(請注意,自由表達並不是西方自由民主世界人民的權利,而是人類──包括回教徒的共同權利),要求對方就漫畫內容的負面作用道歉。我相信會得到良性回應而化解問題。

二是,回教徒本身作出自律,不用暴力回應,在認同對方有表達漫畫意識的自由權利的同時也保留自己有同樣的權利。雙方約定只在言論層面進行較量。我相信在這樣的交量磨合下會理性地得出雙方都能接受的妥協方案。在這裏我想特別提出,伊朗正在徵集「冒犯猶太人」的漫畫稿,當其發表時,我認為自由民主世界應作出榜樣:正面肯定、支持、讚賞對方行使這一表達權利!在這前提下,當然不妨礙對其不當內容的批判──如果它真的有不當的話。

三是,像現在這樣用全面對抗和參入暴力恐怖活動的解決方法。這樣的方法結果不外是,或者言論自由一方屈服;或者極端回教徒無奈地沉寂下去,累積更多的仇恨怨憤,等待下次更激烈的暴發;或者是繼續把暴力和恐怖活動升溫,結果可以想像到的。

現在整個事件的癥結是,民主的丹麥用文明的言論自由權利進行表達,回教徒用野蠻的暴力回應。

[二]
有人說,此次漫畫事件表明,西方人總是認為自己文化比別人優秀,看不起伊斯蘭教,顯示自己的本事和能耐。

張三一言認為此認為這樣說不完全符事實。

首先,絕大多數文化都有「認為自己文化比別人優秀」、「顯示自己的本事和能耐」等自大特性。那些認為天上只有他們教中的那個主(唯我神獨尊)的思想本身就是自大的表現。如果有一種文化自認比別人低劣沒有別人的本事和能耐,必然是趨於滅亡的文化。我們中國人對自己文化不但自大,而且到了自大狂地步,且正在加溫中。回教徒的文化宗教自大狂更是名聞世界。凡是認定只有自己的東西是神聖不可侵犯者都是自大,一神教就是這種自大的東西。相對而言,佛教、道教、基督教比回溫和得多,就是說沒有回教那麼自大、那麼認為自己文化比別人優秀」、那麼頑強地「顯示自己的本事和能耐」。

文化自大(更準確地說是自尊)、希望別人認同自己的文化,是天經地義合情合理的事。我們要求的不是否定這些自大,而是批判唯我獨尊狂妄的自大,反對那些只准自己自大不准別人自大的思想意識;同時也反對那種不准別人不認同或質疑、批評、反對自己狂妄自大的思想意識型態;特別要反對把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的意識型態。

請看事實。今天(歷史例外)佛教徒、基督徒、道教徒等等並沒有像塔里班回教徒用大炮轟毀大佛像那樣毀滅別人的宗教代表物(要指出的是塔里班所為,除了一些也許是言不由褒的回教世俗政府表示反對外,據我所知,很多回教徒是心中竊喜和樂觀其成的)。比如基督教新教反對塑畫偶像,自己教堂只掛十字架,但天主教有上帝外的聖母聖徒像,新教徒並沒有因此強行搗毀或要求天主教拆除偶像,而是相安無事和平共處。可回教徒一見非其教區內的非回教徒畫真主像或被他們認為對真主不敬的事,就要「我不跟你拼命還算什麼真主的僕人」;要買凶追殺,要人肉炸彈、要打砸搶抄回應。近年來有不少對耶穌大不敬的電影、書籍、漫畫,基督徒也曾抗議抵制,但都沒有發生要作者、製片、導演、演員導歉的事;更沒有發生像回教徒對撒旦詩篇作者下追殺令那樣的事。佛教、道教、基督教和絕大部分宗教,結婚都沒有強迫配偶必須入教,子女也可自由選擇宗教信仰或不信教,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轉教退教。但是回教呢?非回教徒配偶必須入回教,子女沒有選擇權,只能信回教,一入教就終身和子孫萬代不可退教。

到底是回教徒還是「西方人」總是認為自己文化比別人優秀,顯示自己的本事和能耐,誰更狂妄自大霸道,誰看不起非我教類?事實是明擺著的,答案是不言自明的。現在就是有些人在這樣明顯的事實面前也顛倒是非黑白。明明自己在維護野蠻思想和行為,卻倒扒一把,把言論自由這樣主張多元的思想扭曲成為狂妄自大、野蠻、霸道、唯我獨尊的一元化的人類原始思想。

[三]
有人說:「西方人」唯我獨尊,只想自己擁有絕對自由,這種人比比皆是,他們是否考慮到別人的自由空間?

這也是顛倒是非黑白的話。

民主世界真的「只想自己擁有絕對自由」?

這裏的自由,主要是指言論表達自由。別人的言論自由怎麼會壓縮剝奪回教徒的「自由空間」?請具體指出有那些事實可以證明,因為別人發表了漫畫而縮窄了回教徒自由空間?

請問,從哪裡看到有只准自由世界有言論自由不准回教世界有言論自由的主張?民主世界是不是只准自己發表漫畫不准回教徒發反對意見?別人把漫畫畫到回教世界去了?沒有,別人沒有侵犯你的空間,怎麼能指責別人不考慮到回教徒的自由空間?

倒是回教徒強求別人道欺,實際上是要縮小自由世界的自由表達空間。

2006/2/20

來源:新世紀(//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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