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藍孝威報導)精神病患傷人事件層出不窮,讓精神病友被社會大眾冠上「不定時炸彈」的稱號。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曾中明表示,根據「精神衛生法」的分工,精神病患處於急性發病期時,由衛生署負責照料,等病情穩定之後回歸社區生活,就由社政單位負責接手。
社會司呼籲,精神病友出院後,必須定期複診追蹤,避免病情復發。
台南警方開槍制伏精神病患,流彈不幸打死一名少女,日前苗栗也發生精神病患砍死麵攤老闆的意外。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曾中明表示,精神病患的照顧分為兩階段,衛生署和社會司都有責任。
曾中明副司長說,急性精神病友在回歸家庭後,還是必須繼續追蹤病情,不能任他/她們自生自滅。
內政部表示,近日來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是否因為病情復發而沒有強制送醫,社政單位還需要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