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成長時需要的野地早已大量減少,這是是時勢所趨,無力阻撓的事實,我們幾乎無法再造一個與我們那個年代一模一樣的童年沃土,讓孩子享受一個浪漫的童年。
如同兒童戲劇專家史密斯所說的一樣:「孩子應該多聞、多嚐、多些刺片、多些意外……兒童時期的權利是遊戲……可惜大人們卻將孩子最親密的空間、環境、野地毀滅殆盡了。」
我的一位讀者便略帶質疑的問我:「是啊,你講的我全同意,但現實便是這麼殘酷,我們一離開家,除了馬路與車水馬龍的車子之外,就只有一座小到不行的公園,我是想這麼做,但請告訴我怎麼做?」
他的疑惑像針一樣,刺醒我的某些一廂情願,現代孩子的世界裡已經愈來愈少關於風花雪月的場景,沒有螢火蟲、烏龜、水母的記憶,少了遇上青蛙下蛋,小雞生出的驚奇,根本不可能在漫步親近泥土與草香,在蔓藤上來蕩去的……。
但,真是如此,而且無法改變嗎?
這一件事一直放在我的心中反覆思索,是的,如果我是一個關心孩子的父母,也明白童年的記憶對往後成長的他至關重要,很想給孩子一個豐富有回味的童年,但限於時空,能怎麼做?
屬於老家宜蘭似的荒野,臺北很難有之,孩子出了門,的確遇不到水樹銀花,淙淙細流,根本少了英國設計家羅賓.莫爾在他的著作《童年的領域》所述及的:「開放、多元、可操縱、能探索、不知名的,以及狂野。」
如果這一類的藉口,你相信,也同意了,孩子的童年註定不會豐富,事實上,許多鄉村已經城市化,一些隱藏著曼妙生機的濕地、綠野、河溏……早被虎視耽耽的商人,利用怪手填土、疏的工程,大大改變自然的形態,孩子所能擁有的新的自然環境,而我們則必須學習用新的自然環境,提供孩子一套全新的豐富童年,這是難題,但必須解決,而且可以辦到。
首先,我必須澄清,所謂的豐富的生活經驗,並非單指野地生活而言,即使晚安說故事,一起下棋,聊天說笑話……都該列入豐富生活經驗之林;再者,必須一併突破閱讀一詞的偏見,以為讀書,只是課本內的讀寫算而已,不!真正的閱讀還應該包括兩本大書,一本叫自己,含藏了性向、興趣與能力,二是大自然,包括宇宙全部,這本書夠大,不可能讀完,所以應該各取所需,讀它一讀,我讀出這樣的心得──宇宙浩瀚,我很渺小,你可以引著孩子讀它,而心得自得。
關於兒童如何接觸到自然世界,兒童心理專家有過這樣的調查,一類近處的小地方,包括居家附近的公園、河流、池溏、樹林、野地、有泥土的地方,作家那伯漢便認為:「孩子偏愛這種小地方……可讓他們在其中隱、潑弄、堆築,而且離不過數十碼、百碼。」
一類是遠方的森林,另一位作家柯林.渥德(Colin Ward)提出如下的描述:「樹林可供攀爬、躲藏、堡壘或者基地,它是洞穴,也是小屋,供做為庇蔭、地標與隱私的地方;倒下後,便成了障礙的場地,築穴的材料,你可以在其中發現小動物、鳥類與落葉……是孩子捉迷藏的最佳場所。」
最後一類則是居家生活,家不僅是吃與睡的地方,還是溝通情感,創造記憶的場域,回了家理應回到一個安全窩裡一樣,有很多事好做,不單單只用來做功、考、罵人而已。
豐富的生活經驗,看來不是那麼狹隘與侷促,根本的重點在於用心與方法,並且同意知覺林木的生命,鳥語低鳴,流水潺潺,風雨雷電等等,不比閱讀一本書來得遜色,並且樂於帶著孩子奔向大地的懷抱,一起攀岩附石、潑水踏浪、挖土掘泥、漫步學習……來一趟浪漫的人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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