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唐嘉慧2006年2月14日香港報導)對於香港高等法院星期四裁定行政長官曾蔭權就規範秘密監察頒布的行政命令是違反了基本法和人權法,但是考慮到撤銷命令將導致執法部門無法進行秘密監察活動、對香港的法治構成威脅,因此決定給予特區政府半年寬限期,政府可以在六個月的寬限期過後才撤銷命令,讓立法會有足夠時間,就規範截聽通訊和秘密監察立法。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質疑法官是否有權力給予特區政府半年寬限期。他認為,法官暫緩執行判令等於是將違憲的行為當作是合憲的行為,這樣做是嚴重違反法治精神。
他說:“法庭現在判決了這些行為是違憲的,但是現在因為政府沒有做到足夠的工夫,我(法庭)現在便閉著眼睛六個月,你(政府)便繼續去做違憲的事,而六個月之後你便不能再做,這樣的處理方法我覺得是絕對違反法治精神的。”
*羅沃啟:擔心特區會繼續違反人權*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既然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在判辭中表示現在特區政府的做法是違反了基本法和人權法、但是又給予政府半年寬限期,羅沃啟擔心,特區政府在六個月寬限期內可能會繼續進行一些違反基本人權的行為。
羅沃啟說:“現在的做法可能已牴觸了人權,如果我們沒有一個清楚的法例去加以限制,本身在法理上便有可能去做一些事是違反基本人權的。很明顯,夏正民法官已說得很清楚那些是違憲的行為,而又暫時當作沒有問題而又繼續去執行的話,當然有可能可以去進行一些違反基本人權的行為。”
*香港媒體:政府須儘快立法*
香港媒體援引特區政府消息人士的話說,政府認為有需要就秘密監察儘快立法,因為執法機構有足夠的法律基礎辦事是很重要的,所以政府會儘快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
香港立法會內多個政黨,包括民主黨、四十五條關注組以及親北京的民建聯等等都支持就秘密監察儘快立法,但仍然有一些細節要求政府回應。四十五條關注組的湯家驊表示,立法會會儘量協助政府在短期內立法,但首先要釐清政府草案內的一些不清晰的地方,至於是否可以在半年寬限期內完成立法程序卻要視乎特區政府的態度。
湯家驊說:“現在的提議其中有相當重要的地方是存在模糊而不清的問題,而我們在這方面一直以來追問政府,政府都未能給我們一個圓滿的答覆。始終我們可否在六個月內通過議案要視乎政府在這方面的態度,因為政府由始至終都採取一個不聽取法律界在這方面的專業意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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