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奎德:中國政治轉型的誘因

陳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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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訊】一、蔣經國何以解禁?

1987年7月14日,臺灣的威權主義統治者蔣經國總統突然發佈命令,宣告臺灣地區,包括臺灣本島和澎湖地區,自7月15日零時起解除戒嚴,該命令的核心為解除黨禁、報禁,即正式承認反對黨存在的合法性,正式承諾民間可以獨立創辦各類媒體,實現真正的新聞自由,從而結束了國民黨赴台38年來對台島一直實行戒嚴的曆史。這是臺灣政治史上劃時代的一步。從此,臺灣的政治流程結束了威權時代,回歸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正式跨入憲政軌道。

專制統治者自行放棄絕對壟斷的權力,投身於勝負不確定的政黨競爭中,置身於獨立媒體的自由揭露和批評中,這是在世界政治史上罕見的事件。因此,多年以來,人們一直盛讚蔣經國先生的政治勇氣、睿智和高尚德行,盛讚他放棄一黨之私開闢民主新路的偉大歷史功勳。

誠然,蔣經國先生此舉順應了潮流,自當彪炳史冊。然而,若說它純然是捨棄本黨利益和個人權位的道德義舉,則是浪漫主義的想當然。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統治者是因良知而甘願捨棄最高權力的。那麼,是什麼因素影響甚至誘導了蔣經國下定決心,開放黨禁報禁,並決心把反對力量吸納入政治體系呢?

這與當年國民黨政權所面臨的內外困境密切相關。正是這些困境的巨大壓力,加以制度轉型後可能的利益誘因,才是導致經國先生毅然跨出這一關鍵性一步的最重要動力。

當年,美國尼克森政府為抗擊最大的威脅蘇聯帝國,突然與北京聯手,此舉引發國際政治連鎖反應。鑒於地緣政治中冷酷的現實主義,也鑒於西方民主國家早已不滿蔣氏在台的威權統治,於是,臺灣的中華民國於1972年失去聯合國席位,西方各主要大國在外交上也紛紛離台而去。雖然臺灣有耀眼的經濟起飛,但國府仍突然成為風雨飄搖中的「亞細亞孤兒」,面臨極其嚴峻險惡的外交內政情勢。有鑒於此,國民黨為維持臺灣在國際社會的生存和尊嚴,必須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決心。而起死回生之惟一生路是:迅速奠立自己的政治正當性基地:民主化與本土化;以民主的象徵符號,作為與大陸共產極權統治相對比、相區隔的標誌,從而在根本上確立其統治合法性。以此贏得國際社會的同情,獲得國內民眾的支援。因此,走向民主化與本土化,成了臺灣贏得國際善意渡過生存危機的最大政治誘因。

而在臺灣內部,雖然《自由中國》組党失敗雷震被捕,《文星》後來也在政治壓力下夭折。然而失去聯合國席位後的臺灣,於1972年實施本土化改革,出現所謂「向內的合法化」運動,即中央威權統治的本土化運動。1978年增額中央民代改選(1950至1969年這20年間,臺灣選舉只到省議員和縣市長層次,中央選舉是凍結的),此契機使(非國民黨、實為民進黨前身的)「黨外」人士開始組織化。他們以巡迴助選團的方式到臺灣各地大串聯,並發表12條共同政見:要求開放黨禁、報禁、解嚴、國會全面改選、省市長民選、司法獨立、軍隊中立等。1979年5月,《美麗島》雜誌社宣佈成立,該雜誌的組織方式,其實就是為了組建一個沒有名稱的政黨。面對反對黨禁區被突破的危險,國民黨當局當年實施鎮壓,《美麗島》雜誌社的重要成員全部入獄並被審。雖然反對黨的這一波湧動又被鎮壓下去了,然而該事件卻使黃信介、施明德和辯護律師陳水扁、謝長廷等新星開始嶄露頭角,日獲人心。臺灣當局所承受的島內要求解禁的壓力,日益增加,成立合法反對黨的訴求,已經呼之欲出,逼近總統府門檻了。

1984年11月,《蔣經國傳》作者江南,在美國被臺灣情治部門暗殺。一時國際輿論鼎沸,臺灣的國際形象跌落到最低點。江南事件被人稱為幾乎壓倒專制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之後,國民黨當局名聲愈來愈差,所受的壓力愈來愈大,已經接近了臨界點。

1986年9月28日,「黨外」各團體在臺北正式宣佈成立「民進黨」。此時臺灣並未解除戒嚴法,按照過去慣例,此舉應是非法。但是,蔣經國並未干預,默許了此事。這是一個微秒而重要的政治訊號,預示了臺灣未來的走向。

隨後,1987年,瓜熟蒂落,蔣經國毅然決然,解除黨禁、報禁。

人或要問,什麼是臺灣當局開啟封鎖多年的政治閥門的鑰匙?在筆者看來,最根本的是當政者的利益考量。首先,統治集團特別是威權領袖通過評估,已獲得大體共識:形勢發展到當時,鎮壓的代價已經比寬容的代價大了。在他們的評估中,倘若一仍其舊,實施鎮壓,當然好處是可以暫時免除了對自己壟斷權力的威脅;但是,回顧歷史經驗,他們意識到,即使強化鎮壓,也不能徹底消滅反對運動,並且徒然增加社會與政權的兩極對立,喪失統治合法性,受到國際社會愈益嚴重的孤立。

除了國內外「合法性」「認受性」危機以外,另外一項正面的誘導性因素,就是國民黨評估了從過去僅有縣市長選舉而走向開放全面選舉的利弊。他們體認到,開放選舉,具有整合中央與地方菁英的功能。由於國民黨與臺灣並無淵源關係,能獲得社會支援的方式就是建立一個選舉系統,以創造其統治是得到地方菁英支援的正當性。而對地方菁英而言,由於國民黨掌控了大部分社會與經濟資源,除加入國民黨並與之合作外,無法得到自己的政治與經濟利益。簡言之,選舉能使當局收編地方菁英,地方菁英也因進入體系而得益,所以,國民黨在一時還能保持資源優勢,不會影響自身執政地位。對選舉的這一整合功能的正面評估,構成當時開放更高層次選舉的誘導力量。

基本的誘因在於,當政者評估:鎮壓的代價已經比寬容的代價大了。這就是轉型的臨界點。

回觀中國大陸,我們體認到,重要的不是反復要求主政者道德發現、良知覺醒,而是創造和積累客觀的——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甚至軍事的——條件,使權力當局認識到鎮壓的代價已經大於寬容的代價。如果積累並達成了該種歷史條件,則政治轉型的臨界點將頓時呈現於政治流程中。這種積累各類誘導性因素,促成轉型的過程,也就是筆者所謂的「誘導式」的制度變遷。

人們無法訴諸獨裁者的良知覺醒,但可以訴諸他們的利益盤算,訴諸客觀的利益誘因。

這些利益誘因當然包括政治家的權力、(歷史)地位、名聲、威望、本黨執政權力等等;增進公共(國家)利益也是一個可能因素,但不是政治家考慮的首要因素或權重因素,其實公共選擇理論及其他很多學說都明確地指出了這點。正如布坎南(Buchanan,J.M.)所說:「必須把政治家和政府官員看作是用他們的權力最大限度地追求他們自己利益的人。」(注1)

二、誘導性制度變遷

事實上,除暴力革命外,各國在制度演化史上,都有其不同的利益誘導方式。傳統上,英美普通法系統國家,除了國會立法之外,其日常制度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誘導性制度變遷的過程導致的。在那裏,當各利益主體在各方都有利可圖時(所謂雙贏或多贏格局),通過司法案例的確立就可以形成新的制度安排。美國的案例法特別容易導致大量的誘導性制度變遷出現,所以制度時時創新已經成為美國常規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了。

中國的誘導性制度變遷當然與美國非常不同,原因在於中國需要改變的是基本架構,而不是如美國變的是具體法規制度。就這點而言,中國目前面臨的任務與1986-87年蔣經國先生有類似之處。然而,即使如此,在當今中國利益集團分化日益明顯不可逆轉的情況下,在國際社會日益滲入中國的情況下,特別是中國進入WTO這個巨型的「制度磨合器」的態勢下,在「市場經濟地位」的國際標準驅迫下,事實上,在經濟領域中,中共過去一系列不合國際規範的所謂「中國國情式」的制度正在進入歷史性的「轉型磨合期」。這一制度變遷,正在日積月累,用共產黨的哲學語言,「從量變到質變」,從而促成更深入的制度轉型。

經濟領域的制度變遷20多年來在中國是明顯的,特別是加入WTO之後,正在加速運行。
外部誘因

制度變遷,就外部誘因而言,WTO的規章、西方主要工業國家尚未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等巨大的外部壓力,都是國際社會誘導催化中國經濟領域的制度性變遷的強大力量。

如,中國加入WTO之後,出現了嶄新的情勢。一些過去不准中國人染指而實行國家壟斷的行業禁區,象銀行、保險、網路公司、大學等行業,按照入世協定,其中部分已經或即將對外國人開放,對外國資本開放。這樣,就勢必造成某種「反向國民待遇(reversednationaltreatment)」,即:外國人到中國來可以享有中國的「國民待遇」,但中國國民自己在國內反而不能享有「國民待遇」。在2002年,有一個典型案例,上海有位民營企業要辦銀行,提出申請,銀行管理部門拒不批准。於是被這個民營企業告上了法庭:問為什麼你讓外國人來辦銀行,卻不讓我們辦銀行?並且提出:國家有政策,凡是對外國人開放的領域都要對民營企業開放,你為什麼還不開放?他實際上是在訴諸法律,起訴中國官方「歧視本國公民」。這一官司雖然無疾而終,但對這種「反向歧視」的批評與抗議一直不絕於耳。最近,人們注意到某種「滯後效應」的出現:當局近來已經對民間集資、私人集資(實質是走向中國的民營銀行)持某種開放態度,即是說,近年來北京當局對過去設立的針對中國人的「行業禁區」,正在靜悄悄的鬆開了一些縫隙,有了一定的制度性鬆綁。這實質上正是中國加入WTO之後的誘導性制度變遷。

過去學界有關共產世界變遷的國際影響因素(主要是挑戰、依賴和示範三類影響)的論述,常用前蘇聯、東歐與中國作對比,前蘇聯時受到美國(特別是星球大戰計畫的)的強有力挑戰,而東歐則是因政治軍事上依賴蘇聯,蘇聯(戈巴喬夫新政後,表明不干預東歐國家自主意志)一撒手,東歐迅變。而東歐在經濟上已依賴西方極深,故合乎邏輯轉向西方)。而中共,從建政淵源上就比東歐獨立,以後依賴國際社會的程度也相當弱,民族主義卻很強,故難於被挑戰、依賴和示範三類因素所影響。(注2)

然而自中國滑入市場經濟軌道,特別是加入WTO後,它與國際社會的關聯度依賴度之深與過去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了,因此過去學界有關中共獨立於國際影響之外的論述已大部失效,人們今天看到的是一幅中國與世界緊密互動的嶄新的圖景。北京的某些行為方式,若離開國際因素已經很難獲得正確解讀了。

今天,人們很容易觀察到,通過WTO以及其他國際機構和重要國家的壓力、影響和誘導,中國經濟制度的變遷無日無之,隨時都可見到新的法規出臺,中國經濟正在納入世界體系中;同時,「中國特色」又企圖影響世界體系(注3),呈現出一種精彩而強勁的雙向互動。此類論述繁多,茲不贅述。

內部誘因

制度變遷,就內部誘因而言,利益集團的博弈是誘導性制度變遷的主要內部動力。人們已經注意到,目前中國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利益集團的出現及相互博弈。利益集團的形成是趨向市場經濟時利益分化的必然結果——在利益分化的基礎上,不同的利益主體在逐漸發育起來,而在共同利益基礎上利益主體逐步整合成為利益集團。在經濟領域,大的利益集團諸如:非國有企業家群體(外資、合資、民營)、國營企業、中央官僚集團、地方官僚集團(與相關企業家的共生關係)等等。

從大的格局看,目前中國上層利益集團的分殊莫過於地方官僚集團與中央官僚集團的對峙、博弈、妥協和平衡了。

已經有很多事件,顯示出廣東、上海等等各地方利益集團與中央正在進行的博弈遊戲。最近發生的一樁典型是廣東橫琴的案例,該案相當公開地顯示了廣東與現中央明顯的對抗性博弈。2005年8月,粵港澳三地近百名企業家代表赴橫琴島考察;9中旬,中國總理溫家寶視察了橫琴,他強調橫琴是「寶地」,並要求地方諸侯要「謀後而動」、「不可亂動」,不要著急開發招商的具體工作;但據報珠海卻在同年10月份在三藩市跟美國一家賭業集團簽約,欲在橫琴分六期發展一個「拉斯維加斯模式」的渡假村。並且,似乎地方有意聯合各諸侯的力量形成一股對中央的壓力。(注4)

另一案例是不久前的內外資企業「兩稅合一」問題。圍繞這一問題進行的利益博弈也激烈展開。從陣營來看,大體是中央管財的部門、內資企業和部分專家學者為一方,而另一方則是中央管商的部門、外資企業以及一些地方政府。2005年1月12日,財政部長金人慶公開表示:「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已經迫在眉睫,現在時機已經成熟,不能再拖了。」但也幾乎就在同時,2005年1月5日,一份名為《在華投資的跨國公司對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若干看法》的報告出臺。報告提出,希望新的企業所得稅法能夠就現有的優惠政策給予外商投資企業5~10年的過渡期,並且希望中國政府能夠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給出一個「合理的、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所得稅率。這份報告後來被稱之為外資企業的「聯合上書」。更有人說,這是外資企業聯手要脅北京。2005年3月的北京「兩會」期間,「兩稅合一」的議案沒能付諸表決。這意味著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的努力再次遭到挫敗。《華爾街日報》對此報導說:「這使外資企業暫時贏得了一場勝利。」這表明該博弈的結果是,中資企業比外資企業略遜一籌。(注5)

這就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如何保障利益博弈相對公正地進行?如何解決利益博弈過程中的衝突?如何在利益博弈中浮現出新的制度安排?

中國經濟領域的制度變遷由於缺乏基本的政治架構的相應變化——缺乏司法獨立,沒有自由輿論,沒有反對黨監督,沒有自由選舉,中央與地方的權益缺乏憲政架構上的明確劃分——因而經濟制度的轉型時有畸形,利弊參半。

如,房地產商是中國的一個發育程度最高的利益主體。過去十幾年間,房地產業積聚了大規模的經濟和社會資源,由此形成的房地產集團以自覺的意識甚至集體的力量影響公共政策和社會風向的努力也是最早的。在上述中國的制度背景下,房地產利益集團最有效的辦法是與地方行政權力結盟。近些年來在政績、財政壓力以及其他種種因素促發下導致的地方政府對於「經營城市」「出售土地」的興趣,則為房地產與地方政府的結盟提供了可能。地方政府官員在土地徵用、地皮出讓、工程項目中的腐敗行為,更成為這種聯盟關係的粘合劑。中共中央對房地產的調控與地方政府反調控的博弈,是2005年涉及利益面最廣、博弈技巧最純熟、懸念最多、結局也最撲朔迷離的一場博弈。政府對房地產的關注可以說是前所未有,而更令人印象深刻的,則是由房地產開發商和部分地方政府進行的反調控。一年時間過去,究竟鹿死誰手?目前的膠著狀態顯然還不能提供確切的答案(注5)。而最近幾年,煤炭、電信、石油、電力和汽車等壟斷或強勢的產業集團,都在開始利益集團化,並開始對公共政策的制定產生明顯的影響。在當前政治架構內,人們注意到,這些方面利益集團的聯盟和博弈結果對多數中國人而言是負面的。

鑒於過去的一些具體法規不合理,又鑒於中國不像西方社會,社會尚無法以組織壓力集團的方式來影響政策導致制度改正。因此,在這種歷史階段,中國的有些要求制度變遷的壓力是由突發事件引起的,如,孫志剛事件(成功)、薩斯事件(產生部分效果)、太石村事件(尚未成功)都是顯例。無庸諱言,因孫志剛事件導致的收容法的取消;私人集資(因孫大午案等)的逐步鬆綁;如,在各有關利益集團的壓力和遊說的誘導下,取消農業稅;另外,正在逐步進行過程中的取消戶籍制度,….等等都可以視為正面的制度變遷。
從經濟導向政治

實際上,觀察家都注意到了,在中國的地方與中央的博弈中,以及突發事件引起的制度變遷中,摻進了新舊中央的派別政治,出現了兩種對峙,兩套博弈:1)中央vs.地方,2)新中央(團派)vs.老中央(上海幫)。這兩套博弈互相糾纏互相牽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就使得遊戲更為複雜,並且難於水落石出,並使任何一派都難於獲得壓倒性勝利。這是否意味著中共體系內的派別制衡開始出現,尚有待觀察,但其重要性是無疑的。在強人已經消逝的中共體系內,黨內派別的公開化是不可避免的。這些派別力量目前的隱性制衡如何逐步穩定,在客觀國內外力量的誘導驅迫下,如何走向公開化的制度性的制衡結構,這是觀察中國政治變遷走向的一個重要基點。

中央與地方的平衡和博弈,將在很大程度上勾畫出中共體系的政治地圖,類似民國初年的「政令難出北京」的局面將不可抗拒地、緩緩地出現。現在已經浮現出了某些端倪。

此外,為了在競爭中勝出,必然地,博弈各方都會選擇自己與其他利益集團的結盟關係。一旦博弈過程趨向劇烈,博弈雙方(多方),會不得不打出吸引人的政治訴求,訴諸社會中下層,發動社會力量起來參與博弈,打擊、削弱對方。鑒於現代中共領導者早已喪失其意識形態信念,沒有內在信仰,因此只要能在博弈中獲勝,他們可以不擇任何手段,甚至不惜超越其黨內鬥爭的遊戲規則,他們提出的政治訴求是實用性的工具性的,只是為吸引支持者(注6)。

但是,他一旦亮出了訴諸某些民間利益群體的政治旗幟,就不以他的意志為轉移地,他也被這一旗幟(符號)收編了。因此這種結盟將影響該政治利益集團在政治光譜中的位置,上述誘導性的制度變遷就已經不可抗拒的進入了政治領域。從而在歷史過程中逐步誘導出類似(左右翼)政黨競爭的格局。

從經濟導向政治,上述歷程是預示了歷史與現實中演變的基本路徑。不難觀察到,中國當代制度變遷的瓶頸在政治領域。不突破這一瓶頸,其他領域的改革往往遭致嚴重扭曲。有鑒於此,本文集中關注的也是政治與社會領域的誘導性制度變遷。
民間社會與權力當局

從更大的利益區隔來看,民間社會與政府當局之間的對峙與博弈,在當前的中國大陸與兩蔣時代的臺灣之間,仍是可資比較的。然而,對中國最為基本的架構的政治轉型,各界的期待都相當悲觀。不少論者認為,目前中共的政治、外交處境比當年的國民黨好得多,並不存在蔣經國解禁前夕那種危如累卵的內外壓力與誘因,因此,中南海沒有內在動因來推動政治制度轉型。

此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特別是短期看來是如此。

不過,從較長時段的潛在形勢說,北京的真實內外處境並不比當年國民黨強。人們只需看簡單的三個實質性的參數:1、一個共產黨國家,在柏林牆倒塌共產世界崩潰之後。2、一個集權專制政府,在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已經民主化之後。3、一個因其執政導致七千萬國民死亡,至今仍然隱瞞真相,嚴控國內外資訊流通的政權。

有人自然會論及近二十年中國驚人的經濟起飛對其統治合法性的補償,但不要忘記,當年臺灣同樣經濟起飛,且是亞洲「四小龍」的佼佼者,人均收入遠比今天大陸高,而貧富差距遠比今天大陸小。因此,從較長時段和實質性的政治合法性而言,北京與世界現行的主流秩序的不協調性與八十年代中葉的國民黨政權的不協調性是有其相似之處的。而當年臺灣的威權統治者與當今北京的統治者,也都同樣意識到了其制度的不協調性及其必然改變(否則不會大量送子女家屬放洋歐美並置產),而作為成功改制的政治家在歷史上的地位,這一「立功、立言、立德」的誘因他們也不會不意識到的。

因此,從臺灣民間力量演進的歷史經驗看中國大陸民間力量與北京的博弈,比較其中的不同點與相似處,應當是饒有意味的。

很明顯,二者類似之點首先在於,當局與民間的緊張關係以及民主化的動力,重要的因素之一是源於歷史上未曾解決的舊案「情結」:臺灣是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大陸則是1989年的「六四」事件。冤案不結,民怨未了。

此外,目前大陸實際上的威權主義統治方式與兩蔣時代也頗多類似:如:經濟上日益走向市場化、國際化,有大量留學生去西方學習,亦有部分已經歸國尋求發展;但當局仍在政治上嚴控新聞媒體,週期性時松時緊地鎮壓異議人士,禁止海外異議人士歸國。

台灣當年美麗島事件對反對派的軍法與司法審判,使一批辯護律師破土而出。大陸近年為弱勢群體、家庭教會和法輪功修煉者們辯護的維權律師們,儘管危險極大,報酬極少,應者寥寥,也堂堂皇皇地站出來了。這些律師在歷史性變遷中,發揮了並將要發揮相似的民間的凝聚性和代言人功能(注7)。

當年臺灣威權當局在在受到國際社會與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譴責與壓力,而中國的社會轉型由於關係全球格局甚深,現在受到世界的關注更強,國際主流社會及其政治潮流的壓力也更大。

然而,二者之間轉型動力的不同之處也是不可忽略的。

首先,臺灣有特殊的所謂省籍問題,即國民黨政權在某種意義上具有非本土性,這給反對派增加了相當大的民意資源和正當性;而大陸並不存在這一問題。

其次,當年臺灣當局對美國在實質上依賴太大,因而美國的戰略動向對它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它在1972年與1986年的兩次轉型都有極強的被迫尋求生路的成分,而中國大陸由於人口眾多,幅員廣大,內部的迴旋餘地較大,因而受外部世界之影響並不及臺灣大。

第三,民間與政府之間的對峙與博弈,當年臺灣由於地域狹小,並沒有摻雜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利益衝突,相對單純,陣線分明;而當代大陸,由於地域廣大,利益劃分層次複雜,民間與政府之間的博弈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相互交織,形成錯綜複雜的對抗與結盟關係。

第四,鑒於臺灣與大陸兩者的經濟起飛的內在邏輯和條件(初始產權狀況、權力介入程度等)很不相同,致使臺灣貧富差別較小,而大陸經濟成長導致了極大的社會不公,極高的貧富不均(基尼係數已達臨界值),弱勢階層的數量之眾和被剝奪感之深空前強烈,成為非和諧社會的緊張之源。所謂和諧社會,其基本問題是:是公平遊戲規則之下(法治)的競爭所達成的動態和諧還是在封閉壓力下(人治)嚴密等級制的靜態和諧?

第五,大陸政權仍存在共產後遺症,這使它對資源的掌控比當年國民黨的掌控遠為強大。因此,它可以調動權力和資源,分一杯羹給部分企業家和部分知識精英,從而結成所謂權力精英、經濟精英和知識精英三利益集團統治聯盟(當然三精英集團在聯盟中地位並不平等),使政治權力的疏散和制衡之路更為艱困。

但是,當代大陸北京政權有一個根本的「阿喀琉斯之踵」,就是作為世界共產主義政體大敗亡潮流中的勉力支撐的孤島,實質上已成為刺眼的全球殘存社會之一。它的實際公共政策和它的意識形態外殼的徹底分裂已經觸目驚心,為世界歷史所罕見。有鑒於此,其對資訊禁錮的嚴厲,也是觸目驚心,罕有匹敵。作為註定消亡的政治生存形態,它除了憲政民主轉型,事實上別無出路。而當年國民黨政府尚無如此嚴酷的意識形態非法性。這是北京不及當年臺北的最虛弱之處。
信仰之爭

就中國的民間社會而言,另外值得關注的是,與臺灣當年單純的政治反對派頗有不同的是,當代中國大陸的多元抗爭力量的崛起,特別是其中信仰類群體的興起與博弈,是大陸政治變遷過程中的又一不確定變數。

目前在中國民間社會,多元力量也已經開始交相激蕩。由於組織政黨受到超嚴鎮壓,在不經意間,信仰群體在中國底層社會的突然崛起,成為引人注目的現象。人們注意到,在近幾年,引起北京當局強烈關注的事件,幾乎都與信仰有關。廣義的基督教(新教與天主教)信眾群體的迅速擴展,家庭教會的遍地燎原,他們與梵蒂岡及世界各國教會的精神聯繫,羅馬教皇對歷史上殉教的中國信徒「封聖」的事件,在在使這一日益廣大的群體成為把中國納入世界主流秩序的重要引導性力量。法輪功群體在1999年遭受鎮壓取締之後的風起雲湧,其信眾不屈不撓前仆後繼長達六年多的煉功抗議。藏傳佛教在中國內外的影響,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崇高的世界性聲望。由於不滿北京壓制宗教自由,西藏第三號精神領袖,十七世噶瑪巴活佛從西藏出逃到印度會見達賴喇嘛……。如此等等。北京絞盡腦汁的精密運作,最近發現自己挑起的這一「聖戰」已超出了他們過去的經驗範圍了。北京動用政權力量強力鎮壓信仰者,但猶如用拳頭打在棉花上,不起作用。信者軟硬不吃。在中國國內,民間的「政法系」開始崛起,維權律師前赴後繼,律師背靠憲法,以專業的法學知識和才能為憑藉,維護信仰者的憲法權利。逐漸形成某種民間制衡力量(注7)。而當局人為地製造千千萬萬的「敵人」,把非政治力量變成政治對手,把宗教或准宗教問題化為世俗權力的爭奪問題,把「良民」推到了政權的對面並責為「刁民」,「為淵驅魚,為叢驅雀」,親手製造了系列冤獄,收穫了遍野抗議,「按下葫蘆起了瓢」。其捉襟見肘之態,已引起國際輿論大嘩。

信仰之爭,或意識形態之爭,比較起利益之爭來,更不容易妥協。因為利益是個多少的問題,尚可討價還價;而信仰,則是有無的問題,容易弄成零-和遊戲。歷史經驗表明,信仰之爭,只有在反復的慘痛教訓中,在誰也吃不掉誰的曠日持久疲憊不堪的戰爭或爭鬥中,方有可能獲得歷史智慧。最後達成「我活你也活」的和平共存的共識,以及政教分離的智慧。

一系列信仰和准信仰的團體的堅韌作為及其影響的國際性擴展,將使北京當局愈益清楚體認到,過去的那種認為用暴力就能摧毀人們信仰的政策,現已證明是通向失敗的「滑鐵盧之路」。事實上,暴力只能製造「殉道者」,而「殉道者」正是信仰的催化劑和傳播機。北京將會看出,使用赤裸裸的政治力量強行干預宗教,最終只會使自己在國際社會成為孤家寡人。歷史表明,在社會大變遷時代,宗教或准宗教力量從來都是變動中的穩定的平衡的因素,對政治競爭中的有關各方都具有正面的價值。因此,吸取現代文明國家歷史上的經驗教訓,真正走上「信仰自由,宗教寬容,文化多元」之道,真正走上「政教分離」之道,才能消解中國社會裏的宗教性或准宗教性的「聖戰」,擺脫宗教問題與權力問題的糾纏不清。

可以預期,經過一段政策實施的嘗試及其教訓,對於強力鎮壓和寬容共存兩種方式所付出的代價的反復比較、權衡和評估,將誘導北京走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承認既成事實(認可宗教和准宗教團體事實存在)的政策,最後再從該政策走向制度化的宗教自由。

三、結論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中國大陸政治轉型的誘導性因素是客觀存在的,它與1986年左右的臺灣以及1989-1991年轉型前夕的蘇聯東歐有其相異和相似的成分。蔣經國當年在痛苦思考解嚴問題時,曾說:「使用權力容易,難就難在曉得什麼時候不去用它」。這是所有欠缺統治合法性的當權者的肺腑之言。時間,在政治過程中是第一等重要的。看來,當年蔣經國先生對時間的政治判斷和政治直覺是準確的。事實上,臺灣近年來多次問券調查,詢問1949年之後臺灣的四位最高統治者——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在臺灣人心中的歷史地位,每次都是蔣經國領先,而且領先很多(注8)。因此,蓋棺論定,蔣經國當年的解嚴決策,無論于公於私,都是正確的。那是一個雙贏的政治決斷。

中國大陸的政治轉型之路雖然還長,但客觀而論,很多誘導性的因素不僅是成熟,而且如李慎之先生所言,已經「爛熟」了。問題是,這些爛熟的誘因,零星散落在不同的時間軸線上,不足以產生足夠的內外壓力與誘導力,不足以使主政者產生「非變不可」的政治判斷。因此,如何經由年復一年的頑強韌性的博弈競爭,積累資源,積累民間的籌碼與力量,積累種種客觀條件和誘因,並使之聚合在某一短暫時間段上,增加掌權者威權統治的成本,空出妥協的「雙贏」空間——簡言之,創造出那個「時間」:當局判斷「鎮壓成本高於妥協成本」那一臨界點。那一「時間」,雖然很可能起於一樁偶然事件,但放眼其背景,萬紫千紅的「誘導性色素」,已經充斥整個畫面,一幅制度變遷的中國式「諾曼地登陸」的波瀾壯闊的全景,已經呼之欲出了。只有在那時,我們才會知道,過去我們添加的每一筆顏料,都不是歷史上的無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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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注1:Buchanan,J.M.,ConstitutionalEconomics,Oxford:BasilBlackwellLtd..

注2:SewerynBialer,DOMESTICANDINTERNATIONALFORCESINTHEFORMATIONOFGORBACHEV’SREFORMS,inAlexanderDallinandGailLapidus,eds.,THESOVIETSYSTEMINCRISIS(Boulder,Colo.;Westview,1991)p.35

W.W.Rostow,EASTERNEUROPEANDTHESOVIETUNION:TECHNOLOGICALTIMEWARP,inDanielChiroted.,THECRISISOFLENINISMANDTHEDECLINEOFTHELEFT(Seattle:UniversityofWashingtonPress,1991),p.62

參見JialinZhang,「CHINA’SRESPONSETOTHEDOWNFALLOFCOMMUNISMINEASTERNEUROPEANDTHESOVIETUNION,Essaysinpublicpolicy(Stanford:HooverInstitution,StanfordUniversityPress,1994).

注3:參見伊森。葛特曼(EthanGutmann)著,丁柯譯,2005.《失去新中國:美商在中國的理想與背叛》,California,USA,博大出版社BroadPressInc.

注4:地方跟中央的博弈,近日更有趨向白熱化的跡象。珠海市委書記鄧維龍近日接受《香港商報》採訪時表示,《關於開發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的專案建議書》已徵求‘9+2’泛珠三角各省區的意見,似乎地方有意聯合各諸侯的力量形成一股對中央的壓力。
對溫家寶「謀後而動」、「不可亂動」的指示,地方似是聽而不聞,甚至接近「公然反抗」的地步。《香港商報》1月11日引述鄧維龍指出,現時有一批項目正在引進,目前洽談進展順利。據報導,待橫琴島的統一規劃出臺後,項目引進工作會更加明晰。
(方德豪,「橫琴發展定位:中央地方博弈不斷」。《亞洲時報》線上中文,2006/01/13)

注5:孫立平,「中國進入利益博弈的時代」,《人民網》2005年6月27日。

注6:AndrewJ.Nathan,CHINA’SCRISIS:DILIMMASOFREFORMANDPROSPECTSFORDEMOCRAC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0

注7:陳奎德,「中國維權律師與美麗島案」,《觀察》雙月刊,2006年1月5日,華盛頓,美國

注8:……15年來島內媒體對歷任總統的民調,他(蔣經國)總是獨佔鰲頭。蔣經國逝世15周年之際,民意調查顯示,對於半個世紀以來臺灣的歷任領導人,有45%的民眾認為蔣經國對臺灣民主發展貢獻最大(其餘是李登輝24%,陳水扁8%,蔣介石5%);61%的民眾認為經國先生對臺灣經濟貢獻最大;50%的民眾覺得蔣經國「執政」時代的社會風氣最好。
——《華夏經緯網》,02/09/2003,www.huax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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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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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光與王兆軍,1994,《鄧小平之後的中國:解析十個生死攸關的問題》,臺北:世界書局

劉曉波,2005,《未來的自由中國在民間》。華盛頓,勞改基金會出版社

秦暉,1999,《問題與主義》。長春,長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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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森。葛特曼(EthanGutmann)著,丁柯譯,2005.《失去新中國:美商在中國的理想與背叛》,California,USA,博大出版社BroadPressInc.

FrancisFucuyama,1999,THEGREATDISRUPTION:HUMANNATUREANDTHERECONSTITUTIONOFSOCIALORDER.NewYork,Touchstone

──《觀察》首發(//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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